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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研究:实现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

时间:2023-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简单地讲,大学治理就是协调大学利益相关者之间多元关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尽管大学不像企业一样追求剩余利润,但大学也是利益相关者组织。有学者根据与大学之间的重要程度将大学利益相关者进行划分,梳理、综合众多研究者观点,可以得出结论:高校关键利益相关者包括教师、大学管理者、学生、出资者和政府。

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研究:实现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

1.治理概述

如前所述,治理一词原意是操纵,掌握或引导。随着社会的不断变迁和发展,这一专有名词被赋予了更多新的含义,其中全球治理委员会将其定义为:“个人、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通过治理可以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主体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20]治理理论最初用于国家公共管理领域,强调应该放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权限,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去,以期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

治理理论的关键在于改变集权式的管理模式,使各主体合理分工、相互协作,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作为一种理论,治理主要有以下五个特征:一是权力中心不再局限于政府,也可以是其他公共和私人机构;二是在解决社会或经济问题的过程中,国家与社会或私人之间的责任界限变得模糊;三是当牵扯到集体行为时,各个不同的主体之间相互抱团;四是治理的参与者将形成一个自主网络,在这个网络的特定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帮助政府分担一定的职责;五是治理意味着政府的权力不再是做好一件公共事务的唯一主导因素,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21]

2.大学治理

自20世纪60年代治理理论引入高等教育系统至今,该理论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管理系统中的重要理论之一。治理理论引入高等教育是对治理理念和大学组织建立关系的新尝试,从治理的视角,解读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必然带来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但由于不同的组织特征,大学治理必然呈现出与企业组织极不相同的特征,同时大学治理也不同于传统的大学管理,体现出自身的鲜明特征。而大学治理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治理的特征,正是大学组织特有的理念和价值选择。

什么是大学治理(University Governance)?简单地讲,大学治理就是协调大学利益相关者之间多元关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换言之,某种意义上讲,大学治理就是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设计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宏观的办学体制,这是外部安排;二是大学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这是内部安排。因此,广义的大学治理分为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狭义的大学治理指的是大学内部治理:

(1)现代大学的外部治理,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参与大学治理的制度安排,包括大学与政府关系、大学与社会关系等要素。根据治理理念,政府的管理权限要从传统的垄断式管理中解放出来,形成与社会组织共同治理的局面。因此,现代大学外部治理的重点在于“去政府中心化”,转变政府对大学的管制,寻求政府、大学与社会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建立多元治理机制。(www.xing528.com)

(2)现代大学的内部治理,是指大学内部各利益相关主体如何参与大学治理的制度安排,包括大学内部权力的相互关系及运行机制等。完善现代大学内部治理,重在平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提升管理效益,促进大学实现善治,进而适应外部治理结构的变革,形成大学共同治理机制。当然,只有在运行过程中最大限度满足大学本质属性与管理需要的治理结构,才能成为大学、政府和社会可接受的治理结构。

3.利益相关者之共同治理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利益相关者的企业,债权人、管理者和员工等在企业的发展中各有付出,并且也承担着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因而与企业相关的人都对企业拥有所有权[22]。尽管大学不像企业一样追求剩余利润,但大学也是利益相关者组织。有学者根据与大学之间的重要程度将大学利益相关者进行划分,梳理、综合众多研究者观点,可以得出结论:高校关键利益相关者包括教师、大学管理者、学生、出资者和政府。

高校的利益相关者较为多元,在高校的治理中应尊重各个利益主体的地位,发挥好行政人员、教师和学生在高校事务处理中的作用。但在现实中,高校的内部管理以行政人员为主导,教师和学生对学校的治理没有较大的话语权,教师的权利和学生的权利需要得到进一步有效保障。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指导下,高校的内部治理必须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作用,让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得到有力彰显,在学术治理上让教授起到决定性作用,从而能够更好地体现大学公平民主的宗旨并提高运行效率。

总之,治理理论为加强学术治理提供了指导。大学中的权力维度较为多元,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以及民主权力相互交织,而且单个权力的主体构成也较为复杂。以学术权力为例,学术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就有学科差异和教师职称级别的差异。这三种权力相互交织,各权力内部相互牵扯,共同构成了大学的权力系统。这些权力代表着不同的利益主体和利益诉求。大学中权力的多维性和构成要素的复杂性,决定了对大学采取传统的管理模式不能达到好的效果,而大学权力系统的特点正好与治理理论的权力运行机制相契合。因此,在学术治理中应转变传统的管理理念,尊重不同的学术利益主体,建立平等、协商、讨论、合作的学术事务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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