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环境(Environment)可分为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两种。社会环境是指人们生活的社会经济制度和上层建筑的环境条件,如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及其相应的政治、法律、宗教、艺术、哲学的观点和机构等;又如人类的定居,人类社会发展各阶段的情况和城市的建设等等都属于社会环境的内容。它是人类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共同进行生产而结合起来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我们说每一个人都不能离开社会而单独地生活,就是指人类生活在社会环境之中。目前环境科学所讨论的环境问题,主要指的是自然环境。
自然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物质条件,是人类周围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和,即客观物质世界或自然界,如图1—1所示,它是由近及远和由小到大的一个有层次的系统:
(1)目前人类生活的自然环境 由空气、水、土壤、阳光和食物等各种基本的环境因素所组成,一切生物离开了它就不能生存。
图1—1 人类自然环境示意图
(2)地理环境由大气圈(Atmosphere)、水圈(Hydrosphere)、土壤圈(Pedosphere)、岩石圈(Lithosphere)组成生物圈(Biosphere),其上界为大气圈对流层(Tronosphere)的顶部,下界是风化壳(Weathering crust)和成岩层(Rock formation)的底部。地理环境包括目前人类生活的自然环境。(www.xing528.com)
(3)地质环境 主要指自地下的坚硬的地壳层,可延伸到地核(Earth nuclei)的内部。
(4)宇宙环境 包括整个地球直到大气圈以外的宇宙空间。
目前人类活动的范围即生物圈的范围,主要限于地壳表面和围绕它的大气层的一部分,一般包括深度不到11公里的海洋[太平洋最深处的马利亚纳(Mariana)凹地]和高度不到9公里(最高山峰珠穆琅玛峰)的大陆表面和海岛以及高出海平面12公里之内的大气层。它对庞大的地球而言,仅仅是靠近地壳表面薄薄的一层而已;其中除了空气、水、土壤、岩石、阳光等等非生物因素外,还有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生物因素。也可以说,它是地壳表面全部有机体及与它发生相互作用的其它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目前环境科学研究的人类环境主要是指自然环境中的生物圈这一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出:“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水生生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活居住区等”。这是目前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必须加以保护的那一部分自然环境。它包括未被人类改造过和已被人类改造过的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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