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手指的特性运用指法
在设计正确的指法时,首先要考虑手指的解剖学特征。各个手指的长短、重量以及所处的位置不同,所以完成的任务也不同。比如,1指短而粗壮,适于奏强有力的单音;而5指短而细软,就更适合奏音阶或一串音群的末尾音,可达到柔和圆润的收尾效果。若这个地方换用大指,可想而知是一种完全相反的效果。依此原则,我们在一些重音、强奏处也经常选用3指,因为3指是五个手指中最长、所处位置最具有支撑性的手指,用3指触键弹强奏时,可以最大限度地传递和支撑手掌、腕部、手臂乃至躯干的力量。了解手指特性后,同一段音乐动机,我们也可运用不同的指法处理不同的音乐了。
(二)根据弹奏琴键位置运用指法
这项原则主要用于指导1指和5指在黑键上的使用。一般而言,在交替弹奏白键与黑键的情况下,尤其是快速的、不间断的音阶音型,应尽力避免使用1指和5指弹奏黑键,而是使用2指、3指、4指这些较长的手指弹奏黑键,1指和5指尽可能地落在白键上。这是因为黑键处于键盘靠里的位置,而1指和5指都较为短小,上黑键弹奏距离较远,在触键方向、角度和力度上都没有优势,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整体速度和流畅度,也十分不利于“连奏”的发挥。但是也有例外情况。比如,在黑键较连续、密集地出现时,可以使用1指和5指弹奏黑键。因为此时整个手掌的位置都比较靠键盘的里面,1指和5指的弹奏条件得到相对改善,且与其他手指在一条线上弹奏有利于手的稳定性和弹奏声音的流畅与连贯度。同理,1指和5指上黑键弹奏,也运用于当两指同时弹下黑键或先后连续弹黑键时。黑键上使用1指和5指的另一种情况是,由1指或5指开始的顺指弹奏,因为转指是影响连贯流畅的一个主要因素,在黑键上转指则更不方便。在黑键上使用1指和5指弹奏还可作为对音色效果的一种处理,这就涉及前面所说的手指特性因素了;同时,在这种情况下,2、3、4指需要较弯曲地弹奏。
(三)根据音程距离运用指法
根据音程距离运用指法是一种主要的指法运用原则,使用非常广泛,其中又以和弦或分解和弦弹奏中关于3指和4指的使用问题较为典型。以C大调重复八度音的主和弦为例,先看右手的指法(以下分析均以八度音用5指弹奏为基础):原位时,G音与八度音C音构成纯四度音程,在琴键位置上两音之间间隔两个白键,所以G音应用3指弹奏;第一转位时,C音与八度音E音构成大三度音程,在琴键位置上两音之间只间隔一个白键(此时C音与下方的G音之间间隔两个白键),所以C音应用4指弹奏;第二转位时,E音与八度音G音构成小三度音程,在琴键位置上两音之间同样只间隔一个白键,所以E音应用4指弹奏。以上是根据音程距离及琴键位置确定的带八度音的三和弦右手基本指法。有些情况下,我们也会将基本指法中使用4指弹奏的地方改为使用3指。以c小调带八度音的主三和弦为例,第二转位中的降e音与八度音g音虽然音程关系为大三度,同C大调第一转位中C音与八度音E音的音程关系,但在琴键位置上却不同于C音与E音——C音与E音之间只间隔了一个白键,而降e音与八度音g音之间却间隔了两个白键,C-E这个大三度可用4指弹奏,而降e-g这个大三度却需用3指弹奏。此时若按照基本指法用4指弹奏,则会显得伸张过大,手型扭曲紧张,相比之下,用3指弹奏更为适宜。右手指法中,这种将4指改成3指的情况主要出现在“三音”为黑键的小三和弦第二转位中。
再看左手的指法,同样先以C大调重复八度音的主和弦为例(以下分析均以低音用五指弹奏为基础):原位时,E音与低音C音构成大三度音程,在琴键位置上两音之间间隔一个白键,E音应用4指弹奏;第一转位时,G音与低音E音构成小三度音程,在琴键位置上两音之间同样间隔一个白键,G音应用4指弹奏;第二转位时,C音与低音G音构成纯四度音程,在琴键位置上两音之间间隔两个白键,C音应用3指弹奏。以上为根据音程距离及琴键位置确定的带八度音的三和弦左手基本指法。同右手指法一样,某些情况下,我们也将左手基本指法中使用4指弹奏的地方改为使用3指。以带八度音的D大调主和弦为例,原位中的升F音与低音D音虽然音程关系为大三度,同C大调原位中E音与低音C音的音程关系,但在琴键位置上却不同于C音与E音——C音与E音之间只间隔一个白键,而D音与升F音却间隔了两个白键,因此,C-E这个大三度,可用4指弹奏,D-升F这个大三度却需用3指弹奏。在左手指法中,需要将基本指法中的4指改成3指的情况主要出现在“三音”为黑键的大三和弦原位中。(www.xing528.com)
综上所述,在重复八度音的三和弦中,无论是右手还是左手,关于3指与4指的使用,都是根据其与5指所弹奏音的音程距离而确定——基本指法为“三度用4、四度用3”,即与5指所奏音构成三度(大三度或小三度)关系的音用4指弹奏,与5指所奏音构成四度关系的音用3指弹奏。但琴键位置距离与音程关系并不能完全对应,因为音程关系是由半音数计算的,黑白琴键均包含在内;而琴键位置距离实际上只是跨越白键的距离,这是由钢琴白键在下、黑键在上的位置排列所致。而黑白键又并非一一交替,E-F,B-C这两组琴键和其他琴键不同,它们之间没有黑键,而是连续两个白键,所以涉及这两组音的音程,就会在琴键距离上多一个白键的距离。以大三度音程来说,两个音有时在琴键上间隔一个白键,有时却间隔两个白键。间隔两个白键的时候,距离增加,就需要酌情调整指法,当小三和弦三音为黑键时,右手第二转位基本指法中的4指应改成3指,当大三和弦三音为黑键时,左手原位基本指法中的4指应改成3指,其他情况下则不必更改基本指法。同理,2指、3指在没有重复音的三和弦中的选择,也是根据其与5指所弹奏音的音程距离来确定的。基本指法为“三度用3、四度用2”。以C大调主和弦为例的右手指法(高音用五指弹奏):原位时,E音与G音构成小三度,E音应用3指弹奏;第一转位时,G音与C音构成纯四度,G音应用2指弹奏;第二转位时,C音与E音构成大三度,C音应用3指弹奏。左手同理。七和弦变体较多,指法使用也相对多变,其指法运用原则同样根据所弹奏音的音程距离来设计安排,以保证手掌的稳定性及手指距离的适宜性,从而达到预期的声音效果。
(四)根据句法和音乐表情运用指法
根据音乐风格、乐句划分来设计安排指法,是从音乐表现层面来说一项非常重要的指法运用原则。因为指法体系中包含的各指生理特性、弹奏动作、运动方向等都对音乐效果具有直接的影响。通过改变手位、变化姿势、越过动作等可以较容易地体现出乐句的划分,借助转指可以有效地突出乐句的断点、呼吸或重音,以达到音乐情绪风格上的表现要求。首先,利用手指生理特性可较容易地达到音乐表情处理上的要求。比如,使用5指弹奏黑键,可以获得较柔和的声音效果。因为前面我们已经提到5指短小,弹奏黑键时触键距离较远、触键力度较小,而且当5指上黑键时一定程度限制了其他各指的活动,其他各指的作用也减小了,发音较间接地来自手臂手腕的回转,所以声音较柔和荡漾。而一指由于其短而粗的构造特征,有利于完成需要,突出重音,或促进乐句内部结构分明的音乐技术处理。另外,我们称之为“轮指”的技术形式,实际上也是借助指法运用来达到音乐表情和乐句处理的一种手段。还有在“指法在演奏中的意义”一节中提到的肖邦、李斯特等作曲家标记的许多指法都属于这类性质。
(五)根据音高走向运用指法
在音阶、琶音以及经过音型中,我们常根据不同的音高走向来安排指法。因为我们的手指具有控制手掌转动方向的作用,如4指、5指一般会使手掌“内向”,所以在不同的弹奏运动的方向中利用手指的转向作用安排合适的指法,可以更轻松地达到流畅与华丽的效果,同时突出音调走向的轮廓。如右手弹同一串琶音,上行时为了加强动力感与支撑性,可将本来用4指弹奏的音用3指弹奏,这样有利于力量的转移推动;而下行时再用4指弹琴则可使整个手掌趋于内向,各指间配合自如、连贯流畅,仿佛自然滑落下来。方向指法原则还有一个典型的例证——小三度双音的半音阶弹奏。以右手指法为例,上行时1、3指和2、4指配合交替弹奏,高声部黑键上全部用3指,因为3指较长,可以轻松地跨越4指往上方弹奏,白键用4指,连续两个白键时,第二个白键用5指;而下行时,1、3指与2、4指的配合则没有上行时顺手,因为下行时4指需穿过3指往下方弹奏,而这个穿越动作又将促使手掌趋向外向。这样,弹奏的音正好与手掌指向方向相反,且4指较长,需极度弯曲才能触键,所以下行的指法不应完全按照上行指法逆序弹奏,而是根据方向原则采用在此方向上更有利的手指弹奏。另外,一方面,下行时应尽可能多地使用5指弹奏,因为这样可使手掌依靠5指的弹奏进行转动,手指也随之向弹奏的方向移动;另一方面,5指短小,与一指配合弹奏白键较为方便和稳定。总之,针对演奏中不同的需求或侧重点,可选择不同的指法运用原则,还要通过多种原则的结合,充分体现指法运用的灵活性和在音乐表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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