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教育研究体制的弊端有以下二个基本的方面:其一是行政干预过多,导致学术导向的弱化。其二是自我封闭导致研究机构之间、研究工作与实践之间缺乏沟通。针对此,笔者提出下述建议:
(一)扩大教育研究机构的自主权。要配合政府体制的改革,对研究机构及其管理进行改革。即要让教育研究机构在人员安排、经费使用、课题选择等方面具有较大自由度,使它们形成各自不同的风格;要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上提供课题、经费获得的平等机会,以推动它们在平等、自由的环境中开展教育科研的竞争。
(二)加强教育科学发展及其研究的规划。目前,关于教育科研的发展有着与国家经济增长规划一致的一些规划。不足的是,还缺乏关于教育及教育科学发展的远景性规划。从学科的发展来看,教育科学体系中各分支学科的发展,包括旧有学科的更新与新学科的创建都缺乏应有的规划,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发展的盲目性,所以,应从宏观上制订教育科学发展的长期、中期、近期计划,分支学科的建设也同样如此。同时,更要加强具体科研部门、单位的规划建设,并纳入到整体的规划之中。这样,在规划的基础上,注意宏观协调,调整各研究部门的研究,加强信息交流,以避免重复劳动。推动教育科学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www.xing528.com)
(三)建立和健全教育理论回归实践的制度。教育科学指导教育实践的进行是一个特殊的过程。过程的现实化或教育科学功能的施放依赖于有关制度的保障。必须尽快形成一套切实的措施与制度,将功能实现过程程序化,从而避免功能实现的自发性。具体地说,上述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方面:1、教育实践工作者经常性学习教育科学的新理论、新知识、并加以应用的制度。2、教育研究机构进行理论的推广实验的制度。3、研究人员、实践工作者相互交流的制度。要在以上制度的基础上,形成一套全面性的制度,以将教育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联系程序化。而且,在可能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形成相应的教育法规。
另外,教育科学功能施放现状的优化还与大众的教育意识、领导层对于教育的重视情况、政治民主化程度、国家管理的法制化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等许多社会条件密切相关,所以,我们还应从这些方面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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