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由于学校教学质量、课程设置、教师素质、家长重视教育等原因,出现了大批学生转学的现象,而且出现在校学生数逐年减少的趋势(见案例6-1)。学生转学使村级小学面临招不上学生的尴尬处境。如果不采取措施,农村义务教育面临破产的趋势。乡中心小学和县城小学出现班级容量过大,造成学校资源紧张,可能引起教学质量下降的后果。
如果学生不在自然村小学、村级小学读书,就只能选择乡中心小学及以上的学校,那么学校离家会比较远,小学三年级以前的学生没能力寄宿,在交通工具不发达、不安全的条件下,家长只能每天接送,如果家长没有时间,只能选择陪读或举家陪读。
案例6-1 学校学生转学情况
古峰庄小学:2006年全校有42个学生,原来100多人。整个行政村小学在外面上学的有82人,2005—2006年古峰庄小学转学31人。2006年转学2人。2005年秋季末校长转走。家长反映是学生都转走了,校长觉得没面子,只得转走。全年住宿的学生5个,冬天有10来个。(www.xing528.com)
暴记春小学:全校有36个小学生,没有住宿生。5个老师。转学生多,一般转到盐池和大水坑等地。最多时有100多个学生,从2004年急遽减少。家长认为是因为该小学没开英语课、微机课。城里教学质量高、升学率高。老师大部分是民办转的,识字率低。丁记掌村的学生大部分在大水坑,条件好的转到城里。
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提供教育设施,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权利的拥有与实现程度决定了人们拥有资本的状况,而资本的拥有状况则决定了其生计策略的特点。在一定的政策和制度的安排下,生计策略会促进生计的发展,人们的资本拥有程度就会上升,这样又能更好地去拥有和实现权利。贫困农户通过教育权利的获得,能提高其拥有的资本,通过资本提高改变其生计策略,促进生计的发展。从公民拥有教育权利角度讲,国家应该提供相对公平的教育设施,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户生计的发展。
义务教育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政府是办学条件提供的主体,2005年以来中央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行改革,以及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改变了中央和地方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的比例,尤其是西部地区中央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比例高,地方只配套少部分资金。地方教育部门应该为农村中小学提供一个相对均等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教学设备水平。城市学校容纳学生的能力毕竟有限,班级容量太大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大量学生转学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只有改变农村办学条件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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