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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简介

时间:2023-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政策,2003年2月17日,建设部以第119号公告批准发布了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因此,为了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原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从2006年开始,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03规范”的正文部分进行修订。“08规范”的出台,对巩固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安防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简介

为了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政策,2003年2月17日,建设部以第119号公告批准发布了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03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03规范”的实施,使我国工程造价从传统的以预算定额为主的计价方式向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策的一项重大措施,在工程建设领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积极的响应。“03规范”实施以来,在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工程建设中得到了有效推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在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不足之处。因此,为了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原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从2006年开始,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03规范”的正文部分进行修订。

2008年7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63号公告,发布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08规范”),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08规范”的出台,对巩固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国际上通用的计价方法,它为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提供了有利条件。“08规范”的发布施行,将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整体效力,更加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全面推行,更加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计价行为,对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推进和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的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国工程造价改革迈上新的台阶

2013年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从法律性质上讲属于技术性法规,该规范在计量计价方法、招标采购操作、工程合同契合、甲乙方风险分担、措施费计算的细化、工程价款调整、全过程价款支付、结算与工程款清欠、争议纠纷与造价鉴定、工程造价档案管理等十大方面做出了规定。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承包人依据发包人按统一项目(计价项目)设置,统一计量规则和计量单位按规定格式提供的项目实物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实际、市场实际和企业实际,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提出的包括成本、管理费和利润在内的综合单价,由此形成工程价格。这种计价方式和计价过程体现了企业对工程价格的自主性,有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原则。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目的和意义

1.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推进建设市场市场化的重要途径

长期以来,工程预算定额是我国承发包计价、定价的主要依据。现预算定额中规定的消耗量和有关施工措施性费用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也属于社会平均价格,以这种价格作为市场竞争的参考价格,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水平,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公平竞争。

20世纪90年代,有人提出了量价分离的构想,将工程预算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和价格分离,国家控制量以保证质量,价格由企业根据市场自行报价,这一措施走出了传统工程预算定额改革的第一步。但是,这种做法难以改变工程预算定额中国家指令性内容较多的状况,难以满足企业投标报价和评标中合理低价中标的要求。改变以往的工程计价模式,适应招投标工作的需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即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计算出工程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经专家评审,让合理低价中标。

2.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根本措施

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建筑市场存在着许多不规范行为,多数与工程造价有直接的关系。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颁发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建设部2001年第107号令《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由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投标报价应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信息,并按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编制。过去预算定额在调节承发包双方利益和反映市场需求方面有其不足之处,在招投标活动中,标底的作用始终显得至关重要。而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标,标底只作为招标人对投标的上限控制线,评标时不作为评分的基准值,其作用也不再突出。

通过资格预审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管理水平高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无特殊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如果其技术标经专家评审合格,经济标的评审原则上选取报价最低(不低于成本)的单位为中标单位。一切操作均公开、透明,无人为操作的环节和余地,彻底杜绝了暗箱操作。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同时也有利于规范业主在工程招投标中的计价行为,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3.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内建筑业面临着来自国内和国际的双重压力,竞争日趋激烈,国外建筑企业要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开展竞争,必然要以国际惯例、规范和做法计算工程造价;同时,国内建筑企业也会到国外参与市场竞争,也要按照国际惯例、规范和做法计算工程造价。因此,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符合我国建筑企业适应国际惯例推动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

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促进建筑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招标单位或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详尽、完整,有利于提高招标单位的管理水平,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投标单位通过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结合企业自身状况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合理进行自主报价,改变了过去依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和取费标准及调价指数计价的模式,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另外,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有利于防止公开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

5.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www.xing528.com)

由过去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计价方式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能有效增强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控制能力,变过去行政直接干预为对工程造价依法监督管理,逐步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社会全面监督”的工程造价管理新思路

(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1.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不像以往定额计价中先计算定额直接费,再计算价差,最后再计取各项费用,才能知道工程费用。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造价管理。

2.采用统一工程量清单,施工企业可将经济、技术、质量和进度等因素经过科学测算,细化到综合单价的确定中,并对工程造价中自变和波动较大的因素,如建筑材料价格及具体工程的施工措施费和管理费,实行自主报价。这就充分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并通过竞争确定招标、投标双方均能接受的工程承包价,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

3.采用工程量清单,有利于投标者集中力量评估、分析、测算自身各项费用单价高低的情况,合理选择具有竞争性的施工组织和措施方案,从而促进企业抓管理、练内功、降成本、提效益,有效地避免了个别投标单位因预算人员的编制水平、素质的差异而造成的工程量计算偏差,从而使评标、定标工作在量的方面有一个共同的竞争基础。在招标过程中把施工图纸发给各投标单位,以各自计算的工程量为准的方式,虽说对招标单位来说,能减少许多工程量,但对投标单位来说,不仅要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要计算工程量,还要考虑确定投标单价和施工组织设计加上要承担工程量计算偏差的风险,实际上有失公平。工程量计算的偏差,对于工程总造价影响很大,利用定额编制预算进行招投标,实际上主要是考核各投标单位预算员的编制水平,未能真正体现施工企业整体的综合实力。

4.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可以节省投标单位的时间、精力和投标费用,因为投标过程往往是多家单位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而中标单位仅是一家,未中标单位各项支出亦无法得到补偿,造成社会劳动资源的浪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不仅能够缩短投标报价时间,而且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科学合理。

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建筑工程一般都比较复杂,周期长,工程变更多,风险大。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不对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任,这部分风险由业主承担。这样符合风险分担,责、权、利关系对等原则。

6.实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促进建筑市场化的重要途径。过去的工程造价以定额为依据,1992年,为了适应建筑市场改革,将定额中的人、材、机消耗量和相应的单价分离,这样国家控制量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价格也逐步走向市场化,这是定额改革的第一步。此后在1998年8月印发的《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工程项目上,可以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项目划分的规定,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等试点”,最终实现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确定工程价格”。所以,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完全可行的。

(四)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的原则

1.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为规范发包方与承包方的计价行为,《计价规范》要确定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方法和必须遵守的规则,包括统一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工程价格最终由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和投标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工程计价的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2.与现行预算定额既有联系又有所区别的原则。《计价规范》的编制过程中,参照我国现行的全国统一工程预算定额,尽可能地做到与全国统一工程预算定额的衔接,主要是考虑工程预算定额在我国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为广大工程造价计价人员所熟悉,有利于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工程预算定额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定额项目是规定以工序作为划分项目的标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是根据大多数企业的施工方法综合取定的,工、料、机消耗量根据“社会平均水平”综合测定,取费标准按照不同地区平均测算出来。

3.既考虑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又尽可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编制《计价规范》,要根据我国当前工程建设市场发展的形势,逐步解决预算定额计价中与当前工程建设市场不相适应的因素,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工程造价计价与国际接轨的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规范》的编制,既借鉴了世界银行、菲迪克(FIDC)、英联邦国家、我国香港地区等的一些做法,同时也结合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工程量清单在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方面尽可能多地与全国统一定额相衔接,费用项目的划分借鉴了国外的做法,名称叫法上尽量采用国内的习惯。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与现行定额的关系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从制度上彻底否定了以定额作为法定计价依据的管理模式。

实行工程量计价模式改革地区的结果表明,企业自主报价使中标价比定额计价降低了大约10%~15%。继续保持定额的法定性作用就是继续保持其对建筑产品的价格控制作用,而定额一旦失去了对建筑产品定价的法定性,建筑产品价格就可能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动。从本质上讲,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允许施工单位自主报价的,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计价模式。

必须认识到,否定定额的法定性并不是否定现行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都是工程造价的依据,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还有必要并行使用。定额作为工程造价的计价基础之一,目前在我国有其不可代替的地位和作用。现行全国统一基础定额是生产要素的量的消耗标准,是提供工程计价的参考依据,所以不可能彻底否定或抛弃。相反,应进一步认识和理解定额的性质和作用,尤其是消耗量定额,它是工程造价改革的平台。因为就目前建筑企业的发展状况来看,大部分企业还不具备建立和拥有企业定额的条件,消耗量定额仍是企业投标报价的计算基础,也是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项目划分和组合的基础。

总之,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都是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更加接近市场确定价格的规律,较定额计价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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