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产品是商品
商品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恩格斯对此进行了科学的总结:商品“首先是私人产品。但是,只有这些私人产品不是为自己消费,而是为他人的消费,即为社会的消费而生产时,它们才成为商品;它们通过交换进入社会的消费”。
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指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建筑产品也是商品,建筑企业进行的生产是商品生产。
1.建筑产品的交换关系
由于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多样性和庞大性,以及建筑产品的生产特点,建筑企业必须从使用者(投资者)手中取得生产任务,按投资者(发包方)的要求和国家技术规范进行设计与施工,项目建成后,经组织相关部门现场验收或第三方检测合格后,交付使用。实际上,这是一种“加工订做”的生产方式。因此,建筑产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存在着特殊的交换关系。
2.建筑产品的基本属性
建筑产品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使用价值表现为其能满足用户的需要,是构成社会物质财富的物质内容之一;价值是指其凝结了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成果。因为建筑产品具有价值,才能实现交换过程,并在其中体现价值量,以货币形式表现为价格,这也就是建筑产品可以进行计价工作的理论基础之一。
(二)建筑产品的价格特点
建筑产品作为商品,其价格与所有商品一样,是价值的倾向表现,是由生产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的。在我国,商品的价格有计划价格和浮动价格两种形式,前者是由国家有关物价部门依据经济规律和价格政策制定的,后者是由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决定的。建筑产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价格必然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建筑产品计价的一次性
由于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庞大性,其不能像工业产品那样有统一的价格,一般都需要根据建筑项目的特点,通过规定的编制依据和编制程序逐个编制工程预算文件进行估价。实行招标承包的工程项目,经过招标投标、决标和中标等流程,以签订合同的形式确定中标价格。因此,建筑产品的价格是一次性的。
2.建筑产品计价的地区差和时间差(www.xing528.com)
由于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建筑产品坐落的地区不同,材料价格、运输费用、水电资源费用、人工工资和施工取费标准等均有所不同,因此,建筑产品的价格具有综合性,也必然存在地区的差异性。
由于建筑产品的生产周期长,涉及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等涨价因素,在建筑产品的施工过程中会出现涨价现象,因此,建筑产品的计价存在时间差。
在实际操作中,编制概预算时必须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调整,参考预算定额价格,对施工期内的价格变动幅度进行预测,作出正确合理的预估。
3.建筑产品计价的多次性
由于建设工程具有工期长、规模大、造价高等特点,因此,按照建设程序的规定,必须按其建设阶段的不同与划分进行工程造价的计算。
为了满足工程建设各方的需要和经济关系的建立,按照工程造价控制和原理的要求,一般是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阶段要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要编制设计概算,技术设计阶段要编制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投标阶段要编制合同价,工程实施阶段要编制结算价,竣工验收阶段要编制实际造价。
整个计价过程贯穿基本建设的全过程,是一个由粗到细、由浅入深以计算和确定建设工程实际造价的过程。计价过程各阶段(环节)相互衔接,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即建设程序与计价的内在逻辑关系。
4.建筑产品计价的组合性
由于工程造价是按照建设项目的划分分别计算组合而成的,因此,一个建设项目是一个工程综合体,可以划分为若干个有内在联系的独立和不能独立的工程,其计算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造价的顺序进行。计价时要按照建设项目的划分要求,逐个进行计算,层层加以汇总,即建筑产品计价的组合性。
综上所述,因为建筑产品具有上述生产和计价特点,才会产生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和工程造价理论等这些知识与技能;同时,通过这些技术经济手段,可以保证建设工程的资金的利用率和有效性,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具体关系为: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竣工决算。从理论上讲,决算不超预算,预算不超概算,概算不超估算,即“三算、三超”概念。因此,通过工程概预算这一技术手段,寻求科学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的方式,以期获得较好的建设项目投资效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