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征地移民实物指标为基础,结合移民安置初步规划方案,编制补偿投资估算,列出静态投资和总投资。
一、编制原则
在编制水库征地移民补偿项目概(预)算投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水库移民征地补偿投资,应以调查的淹没影响实物指标为依据,结合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规定进行编制。
(2)水库农村移民安置、集镇迁建、工业企业迁建和专业项目恢复改建及防护工程,按照原规模、原标准、恢复原功能所需的投资,列入水库移民征地补偿投资。凡结合迁建或防护需要提高标准,扩大规模增加的投资,不列入水库移民征地补偿投资。不需要或难以恢复或改建的淹没对象,可给予合理的补偿。
(3)有关部门利用水库水域发展兴利事业所需投资,应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有关部门自行承担。
(4)分年投资应根据库区分期分年移民工程的进度计划确定。(www.xing528.com)
(5)水库移民征地补偿项目概(预)算投资,应按枢纽工程概(预)算编制相同年份的政策规定和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二、各设计阶段工作应满足的要求
(1)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以征地移民实物指标为基础,结合移民安置初步规划方案,编制补偿投资估算,列出静态投资和总投资。
(2)初步设计阶段。按照组成内容的(1)~(10)项的有关规定分别编制项目补偿概算投资,列出静态投资和总投资。总投资为静态投资、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之和。
(3)技施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阶段审定的投资和本阶段的各项设计成果,分项核定项目补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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