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的综合治理涉及诸多的工程项目、治理的相关产品和服务,这些内容都需要政府、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使用财政资金来进行购买。政府采购可以引导生产方向和消费方向。我国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金额从2009年的302.1亿元提高到2014年的3862.4亿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比重从4.08%提高到22.32%。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在促进“低碳经济”发展中成效显著。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列入清单的节能产品达28类3.1万种,标志产品达24类1.5万种[1]。
我国当前政府采购的发展虽然比较迅速,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首先是政府采购的规模还是比较小,范围比较窄。从整体来看,我国目前的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占政府采购总体的比例还不够,平均只在10%左右,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达到了30%~50%,可以说差距比较大。存在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现阶段关于雾霾治理等问题的产业和服务发展还不够好,导致市场上相关的产品及服务的价格比较高,使得政府采购在选择上会更加倾向于传统产品。其次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相继发布的一系列有关节能环保的规定还尚未达到立法的层面,而且存在多标准的现象,从而导致政府不能正确履行绿色采购义务(牛晓清,2017)。再次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绿色采购信息不透明。大气质量状况发布得不准确和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完善、采购人员不能够严格执行采购规范,导致我国绿色采购对雾霾的治理很难发挥作用(牛晓清,2017)。
根据上述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在政策方面可以作如下改进:
第一,完善节能环保相关的规定,将其上升到立法层面,确保诸多规定能够统一标准,政府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义务。并且要充分贯彻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同时建立和完善更多相关的制度,让政府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www.xing528.com)
第二,政府要积极引导治理雾霾产业和产品的发展,起到带头作用,采购绿色、低碳的产品,并且要扩大对雾霾防治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扩大大气友好型产品的采购清单,集中采购雾霾治理效率高的产品,促进雾霾防治产业的发展。
第三,建立和完善关于雾霾防治政府采购的监督机制以及制定清晰的政府产品和服务采购的清单和细则,让政府采购更加有效率,执行能力更强,更加能够带动生产者和消费者对雾霾治理产品和服务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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