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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时间:2023-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众环保意识淡化依然是当前环保工作推进的重要问题,为此,应多渠道地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态意识和生态素养是雾霾治理的重要举措。对于拒不遵守排污规定的企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处以罚款、责令停产整治,甚至使其关闭停业。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生态文化是新的文化,在全球污染背景下,在绿色发展的号召下应运而生,同时,生态文化也是一个全民概念,强调生态文化应全民建设,故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能够最大范围地营造良好的生态文化氛围,使社会树立正确的生态文化价值观,自觉形成环保意识。从而,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推动雾霾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1)提高居民生态素养

当前,虽然我国公众应承担环保责任,但大多数人认为环境保护与治理是政府的事,只有少部分人认为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公众环保意识淡化依然是当前环保工作推进的重要问题,为此,应多渠道地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态意识和生态素养是雾霾治理的重要举措。

第一,加强环保教育,增强环保意识。社会各界要积极承担环保责任,开展各种雾霾宣传工作,对雾霾的形成、危害和预防等相关知识进行宣传,加强公众对雾霾的认识。例如,政府可以以“绿色生活日”活动为样板,以“绿书、绿餐、绿行、绿跑”为主题,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宣传文明健康的绿色理念,营造绿色生活的氛围。环境保护部门可以用小奖品的方式组织群众参观环保设施,组织群众参与环保宣传大会及环保知识竞答,营造良好的环保宣传氛围。也可以邀请环境保护领域的专家、学者走进社区,深入民众,为公众普及、讲解环保知识,使环保知识深入民众的生活。

社会环保组织也应当积极参与环保工作,通过组织公益环保活动,深入公众生活,增强宣传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比如,在小区、公园以及文化广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设环保宣传点,通过放映环保宣传片、发放环保宣传册、设立环保宣传展板等形式宣传环保知识,强化居民的环保意识(尹晓玉,2017)。此外,政府、教育部门以及学校应从基层教育做起,将垃圾分类等环保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在开展理论课的同时,与实践课程相结合,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目前,已有多个国家把“绿水青山”搬进中小学课堂。如:美国环境教育法,通过法制,建立中小学环境教育体制,加强环境教育推广力度;日本将环保作为公民教育的重点,分别颁布《环境基本法》《学校教育法》推进与保障环保教育的开展;英国将环保教育作为必修课程纳入国家课程体系,使各科都包含有关环保教育的知识;德国以及比利时也努力推进中小学环境教育。因此,我国应学习国外在环保教育方面的经验,使环境教育走进课堂,培育环保意识,从娃娃抓起。我们要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风气,使环保意识深入人心,让国人养成绿色生活的习惯,这对解决我国的雾霾污染问题具有深远的意义。(www.xing528.com)

第二,积极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生态文明行为。政府应大力倡导居民使用绿色产品,参与绿色志愿服务,引导居民树立绿色增长、共建共创的理念,使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6]。坚决抵制奢靡之风及不合理消费,反对过度包装,推行环保选购以及求实消费,走绿色消费之路。大力开展绿色低碳出行,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共享单车等方式。引导居民使用环保低碳产品,同时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从小事做起,为雾霾治理尽责出力。

2)增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

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是产品的生产者与经营者,同时也是垃圾的制造者,是环境污染的主体。因此,强化企业的环境责任是雾霾治理的重要路径。而企业环境责任分为企业道德责任(强调自律)和企业法律(强调法律)责任两种,其中,自律是企业自觉承担环境责任的基础,法律是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保障。故需两种责任结合,增强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

第一,引导企业自发承担环境责任。工业垃圾是环境污染,也是雾霾污染的主要因子,故企业应当建立自律环保机制,对自身的排污行为负责,自觉承担环保责任。例如,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除涉及企业机密的信息,自觉披露有关排污状况的信息,接受政府、公众以及媒体的监督。此外,企业还应当响应政府绿色经济、健康发展的号召,服从政府环境维护方面的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排污标准,实现达标排放;最后,企业亦可转变自身管理模式,把环境保护纳入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风气,使企业员工接受企业环保文化的熏陶,培养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存的环境意识,树立员工的环境道德观,打造健康、绿色的经济发展方式。

第二,约束企业自觉承担环境责任。界定企业环境行为边界。对于不承担社会责任、不按规定标准排污的企业应动用法律手段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实行达标排放。对于拒不遵守排污规定的企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处以罚款、责令停产整治,甚至使其关闭停业。此外,对于有不良排污记录的企业在项目申报时,政府可适当设置项目申报屏障,如增加项目审查程序,提高项目准入门槛等;对于处罚中的企业,可直接否决其项目申报。再者,网络媒体以及社会大众应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于超标排放的企业,可将其排污行为、排污量以及预计排污的影响,以适当、合法的途径,积极给予检举、揭发和披露。迫于政府和舆论的压力,以及维护自身形象和长远发展的需要,企业往往能够努力遵守排污标准,加大治污投入,承担环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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