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对英国、美国、日本、德国和韩国治理政策经验的归纳总结,可以看出,这些国家在治理大气污染的过程中形成了各自的体系。各国的治理措施既存在共性,也有各自的特色之处,均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值得我国借鉴。
1)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英、美、日等国在大气污染治理的过程中,都非常重视大气污染的立法工作。一方面,不断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大气污染的治理变得更具权威性和合法性,并且相关部门的执行力更强。另一方面,除了政府外,相关部门及时开展立法工作,并且不断围绕总的纲领性文件来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将大气治理的各项工作全部纳入法律之下[21]。根据英、美、日等国的立法经验,我国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制度。
首先,我国应当不断细化立法内容。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的条文只有100条,约21000字,而美国1963年颁布的《清洁空气法》,经过多次修改,目前翻译成中文大概60万字,仅有271条[22]。其次,要完善不合理的法律规定。我国应明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污染行为的惩处和节能减排政策的定量化指标,并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再次,要配套可实施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包括排污权交易制度、公众参与和监督制度等,有效地推动大气污染治理进程。最后,采用多样化组合的方式。在环境治理过程中,我们应当坚持多样化组合,借鉴采用命令—控制型政策、经济激励型政策、公众参与型政策三种政策工具的合理组合,对大气污染进行有效治理[23]。
各国在大气污染的治理过程中,都积极建立健全经济政策,比如英国运用市场准激励政策、美国建立排污许可证制度、日本积极引入市场机制等。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我国应当加快完善经济政策建设。首先,不断完善市场机制。排污者缴纳或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在遵循“污染者付费,专业化治理”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第三方治理[24]。其次,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在财政投入方面,我国应当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拓宽资金的来源渠道,全面探索和发展信贷、金融市场,从而推进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再次,完善排污权交易机制和空气质量补偿机制。一方面,我国需要不断完善排污权交易试点,使排污征收标准更加合理化。这样有利于减少大气污染排放物,改善空气状况;另一方面,我国应积极加快实施空气质量补偿机制。对企业的行为奖惩分明,从而促进大气污染治理进程。最后,利用经济杠杆进行调节。我国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持保护大气的行为,比如低息贷款、减免税收和税收优惠等。
3)调动公众的积极性
英、美、日等国在大气污染的治理过程中,并不是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社会公众也积极参与其中。一方面,民间组织很早便开始参与治理大气污染;另一方面,资本家、工人和社会各界都积极支持政府制定的大气污染政策,并且参与治理大气污染。各国社会公众的治理经验值得我国学习与借鉴。首先,我国应当放宽对民间环保组织的管控,并给予更多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从而使民间环保组织积极参与监督工作;还可以联络组织民众参与政府治理。其次,政府应不断健全相关法律,保障公民参与大气污染治理的权利。公民拥有知情权与参与权,可以更好地参与大气污染的治理。再次,拓宽大气污染信息的发布渠道。这样可以及时发布城市大气污染和企业污染排放情况,确保公众能够快速、全面地获取大气污染相关信息。最后,向公众宣传大气污染的危害性,鼓励人们绿色出行。我们还可通过媒体、报纸、宣传手册等方式向人们传达大气污染带来的恶劣影响,增强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倡导人们从生活的点滴做起。
4)加快建立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大气污染治理缺乏区域间的联系与合作,我国应采取一些措施加快建立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第一,建立联合防治的主要机制,确保顺利推进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首先,在中央层面上应当设立一个联合防治专项委员会,主要任务是进行统一规划。其次,在污染区域建立专门的大气污染治理联合委员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治理方案,进而实施统一规划、协调、评估和监督。
第二,建立和完善监测评价机制、预警机制、协调机制等区域联防联控合作机制。这样有利于统一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大气污染政策,便于交流合作,加强统一管理。
第三,我国应充分考虑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努力在冲突中找到平衡点。要对受损区域进行赔偿,受益人应当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受损区域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以缓解利益冲突现象。
【注释】
[1]杨娟.英国政府大气污染治理的历程、经验和启示[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2015.
[2]杨娟.英国政府大气污染治理的历程、经验和启示[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2015.
[3]杨娟.英国政府大气污染治理的历程、经验和启示[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2015.
[4]欧盟要求其成员国2012年空气不达标的天数不能超过35天,否则将面临4.5亿美元的罚款。
[5]王越.英国空气污染防治演变研究(1921—1997)[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8.
[6]高明,廖小萍.大气污染治理政策的国际经验与借鉴[J].发展研究,2014(02):103-107.(www.xing528.com)
[7]徐苗苗.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D].保定:河北大学,2018.
[8]http://www.csmayi.cn.
[9]徐苗苗.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D].保定:河北大学,2018.
[10]郝铄.摸索中前行的日本大气污染治理[J].科学新闻,2017(03):54-56.
[11]蒋峰,赵彩霞.日本治理大气污染公害事件的经验与启示[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24):32.
[12]孙方舟.日本治理大气雾霾的经验及借鉴[J].黑龙江金融,2017(09):56-58.
[13]王诗文.德国鲁尔区大气污染治理的法律规制对中国京津冀区域化治理的借鉴[C].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年会,保定,2017.
[14]陈广仁,祝叶华.城市空气污染的治理[J].科技导报,2014,32(33):15-22.
[15]周衍冰.德国持之以恒治理大气污染[J].政策瞭望,2015(06):51-52.
[16]高明,陈丽.工业化国家大气污染治理政策比较及启示[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3):11-16.
[17]德国持之以恒治理大气污染:http://keji.bjcg.gov.
[18]朴成敦,刘国军,龙凤,等.韩国的大气污染现状及管理政策[J].环境科学与技术,2013,36(S1):382-385.
[19]韩国将开始实施治霾特别法:http://news.haiwainet.cn/n/2019/0214/c3541093-31496494.htmL?baike.
[20]陈妍.日本和韩国大气污染治理的主要经验[J].中国经贸导刊,2014(07):57-58.
[21]冯石岗,张琛.国际大气治理的对策分析与经验借鉴[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7(07):444-445.
[22]杨娟.英国政府大气污染治理的历程、经验和启示[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2015.
[23]王红梅,王振杰.环境治理政策工具比较和选择——以北京PM2.5治理为例[J].中国行政管理,2016(08):126-131.
[24]董战峰,董玮,田淑英,等.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改革路线图[J].中国环境管理,2016,8(04):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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