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又称为外部影响、外差效应或外部效应、外部经济,是指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使另一个人或一群人受损或受益的情况,而溢出效应是外部性的原因。雾霾污染的溢出效应之所以会导致外部性,是由于雾霾天气的产生与人类的经济活动有很大的关联。可以把雾霾天气看成经济学中的一种典型的外部性问题,由其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迫使我们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和解决(傅月耀,2016)。我们有必要结合经济外部性和公地悲剧理论,分析雾霾发生的原因并提出政策建议(陈道远,2015)。
如何有效降低雾霾外部性的影响,需要从技术和制度两个方面入手。技术方面主要是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挖掘量化外部性的大小,以清晰界定雾霾治理的责任主体,为后续治理的制度安排提供依据。邵帅等(2016)采用动态空间面板模型和系统广义矩估计方法,在同时考虑雾霾污染的时间滞后效应、空间滞后效应和时空滞后效应的条件下发现中国省域雾霾污染呈现明显的空间溢出效应和高排放俱乐部集聚特征。胡秋灵和刘伟奇(2019)根据脉冲响应函数确定城市间相互影响的程度并采用方差分解方法测算宁夏各城市对区域内空气质量的贡献程度,以此量化各城市大气污染的外部性,从而在城市间进行治污责任分摊。贾尚晖和石丽红(2018)构建了PM2.5转移矩阵,量化了京津冀雾霾溢出效应,发现河北为雾霾净输出地区,而北京和天津为雾霾净输入地区,结合溢出效应需要对治污资金进行二次分配。ArcGIS数据则表明保定、邢台、衡水和邯郸是雾霾扩散中心区,天津、沧州和石家庄为潜在扩散区,北京、廊坊和唐山是极化分异区,张家口、承德、秦皇岛为受益聚集区(王一辰,沈映春,2017)。京津冀地区应进行雾霾污染源头治理,联合防治雾霾污染(史燕平,刘玻君,厉玥,2017)。对辽宁地区的实证则表明环境治理投资对本地和邻近地区雾霾污染起到有限的抑制作用,由于环境规制等警示作用的影响,溢出效应大于直接效应,在城市化进程中,雾霾污染的促增作用没有得到有效抑制,各县市治霾政策必须联防联控(于冠一,修春亮,2018)。(www.xing528.com)
从制度上解决污染外部性的问题主要包括排污权交易、环境税和环境标签制度等。“公共地悲剧”造成了环境的严重污染。为了解决这种外部性,戴尔滋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理论设计,为许多外国政府所采纳,并取得了较好的治污效果(罗建,邓巍,2011)。雾霾治理的排污权交易主体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雾霾前体物的厂商。2002年开展的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制度试点,根据政策实施前后八年的省际面板数据,采用倾向得分匹配倍差法比较政策实施前后二氧化硫排放强度的变化,分析该政策的实施效果,研究结果表明该政策对降低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有显著作用(张墨,王璐,王军锋,2017)。环境税既可以在生产环节征收,也可以在消费环节征收。消费税可以充分发挥矫正污染负外部性的“绿色税收”功能,以差别税率实现灵活调节,实施绿色导向的税收优惠减免,促进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孙玉霞,2016)。环境税收能够使一定程度污染负外部效应得到内部化解决,从而实现一定程度的社会收益(赵忠龙,2017)。实证表明大气雾霾与环境税收政策的区域格局相反,我国环境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未充分考虑大气雾霾的地理分布特征(孙红霞,李森,2018)。从根本上解决雾霾污染,还需要在消费环节上通过经济、法制、技术等多手段协同、构建低碳消费模式,这样才能重建蓝天绿水、清洁美丽的生活环境(李新慧,2015)。环境标签制度可以通过激励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理性选择,相应地调节市场对于消费需求变化的反应,从而达到绿色消费的目的,促进环境保护(万方,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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