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示目标。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在具体教学活动中所要达到的结果或标准,教和学双方都应共同遵循。所以在导学阶段的开始环节首先要出示教学目标。目标的出示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用小黑板、挂纸、投影皆可。整堂课要把目标出示在哪里或根据教学进程不断复现,时时用教学目标调控教学的方向和进程,要使教学目标真正成为一堂课的出发点、路标和检测的标准才行。
2.自学讨论。自学讨论这一环节分为自学教材和相互讨论两步。出示教学目标后,教师不要急于讲解,而是围绕目标,提出自学的具体要求或设置一些自学思考题,布置学生自学。通过自学,学生对问题有了自己的见解,但理解的程度不同,这时可组织学生讨论(如同桌或前后桌),交流个人所得。在学生讨论时,可以播放一些较欢快的音乐给学生助兴。有音乐的伴随,教室里容易烘托出一种气氛,学生在背景音乐中发言格外大胆、活跃,思维格外敏捷。在这个环节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自学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新教材第一、二章或小学低年级学生,在此之前由于学生没有基础,不能自学,或者有些教材先讲后练比学生一开始自学效果会更好,就不需要“自学讨论”这一环节,可在出示目标后直接进入下一个环节——艺术精讲。另外,有时候学生在自学的过程中有问题也可以随时讨论,不一定截然分为两步。学生没有问题也不一定讨论,一切要从实际出发,不要走过场。(www.xing528.com)
3.艺术精讲。在学生自学和讨论后,教师还要进行讲解。但这种讲解与以前的讲解不同,不是什么都从头讲起,而是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讲解。教师在讲解时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要精讲点拨。要讲那些学生通过自学后仍然不能解决的问题,讲教材的重点和难点,不要面面俱到。第二,要艺术讲授。教师在坚持精讲原则的前提下,要特别讲究语言艺术和非语言艺术,做到戏剧般讲解。另外,教师可适当运用录音、投影等电教手段和实物、模型、标本、图画等直观教学手段,以增强教学的艺术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教材。第三,要适当运用音乐和纲要信号。在课堂教学中适当运用音乐和把板书纲要信号化是和谐教学的重要特色,由于篇幅所限,不能具体展开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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