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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经济普查首次全国之先

时间:2023-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金塔县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统一领导,组织实施普查工作。金塔县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从2004年12月开始,2006年3月结束。根据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金塔县主要数据公报》显示:至2004年底,金塔县从事第一产业的单位72个。

金塔县经济普查首次全国之先

经济普查,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订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金塔县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统一领导,组织实施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的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为金塔县境内从事第一产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第二产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金塔县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从2004年12月开始,2006年3月结束。根据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金塔县主要数据公报》显示:至2004年底,金塔县从事第一产业的单位72个。其中,法人单位46个,产业活动单位26个。单位就业人数1904人,个体户388户,从业人员772人。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569个,产业活动单位326个,个体经营户3467户。第二产业就业人员6810人,第三产业就业人员12627人,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人员11265人,占58%;个体经营人员8172人,占42%。(www.xing528.com)

根据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全国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除2004年条例发布第一次经济普查为2004年外,以后逢3和逢8年份为经济普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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