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商业由县人民政府工商科管理。1950年6月,金塔县建立了第一个国营棉布门市部和贸易小组。1954年金塔、鼎新两县分别建立国营贸易公司和花纱布公司。中共中央做出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的重大决策后,7月13日,又批准了中财委《关于实行棉布计划供应、棉花计划收购的报告》。按照中财委报告精神和甘肃省及酒泉地委指示,金塔县组织开展了棉布、棉花统购统销政策的具体实施工作。要求从1954年9月15日起,全县实行棉花和棉布统购统销。同时,县委发出了《关于做好棉布计划供应和棉花计划收购中的政策宣传给各级党组织的指示》。9月1日,酒泉地委发出了《关于棉布计划供应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县在中央棉布政策公布实施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地委指示精神,金塔县从三个方面做了充分准备:1.成立了棉布统购统销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抽调干部对全县棉布商的经营现状进行了秘密调查,并初步拟定了安置计划。2.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专题讨论棉布统销工作,县委书记时思明做了“关于棉布计划供应”的动员报告,并分组进行讨论。大家表示拥护党的这一重大决策,保证在中央棉布统销政策未公布前,严守秘密,不向任何人泄密,更不抢购或囤积棉布。3.按户填写了棉布计划供应登记表,并将布票发放到各乡。9月14日,政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并指出:“从9月15日起,所有国营、合作社、公私合营和私营织布厂、印染厂和手工业生产的机纱棉布和手纺纱棉布,一律由国营棉纱布公司统购统销,不得自行出售。所有列入商业计划供应范围的棉布及棉布复制品,不论花色品种和质量,一律采取分区、定量、凭证供应的办法。”按照中央的命令和办法,金塔县一方面以各乡、行政村或自然村召开群众大会,讲解棉布统销政策,并凭户口簿,每人按定量供应20市尺,票证当年有效,跨年度作废,布票在全省范围内通用。据统计,全县发放第一期民用布票的有13352户80195人。在民用布票发放后,对厂矿企业劳动用布,医院、旅社、招待所、理发馆等行业用布,规定由需要单位编制用布计划,报商业行政部门审批供应。此政策一直沿用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并在使用过程中,随着经济情况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繁荣兴旺,商品供应大为改观,棉布统购统销逐步结束,但在管理上继续实行指令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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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3月,金塔、鼎新两县贸易公司和花纱布公司合并为金塔县贸易公司和花纱布公司,同时新建金塔县百货、食品、医药3个公司。1957年成立县商业局,原工商科撤销。1958年3月,贸易公司、花纱布公司并入百货公司。1959年至1961年国营商业同供销商业合并,1962年1月分设。1965年至1977年县商业局同供销社合并称供销社,期间,供销商业变为国营商业,基层供销社改称商店。1977年8月,县商业局与供销社分设。1986年至1987年,先后成立烟草专卖局和酒类专卖局(业务由商业局兼理)。1989年县商业局设政工、业务、财务3股,辖百货公司、糖烟酒公司、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综合贸易公司、食品加工厂,共有职工431人,其中经济师5人,助理经济师8人,助理会计师2人,助理兽医师1人,会计员11人,经济员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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