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林学会是金塔林业科技工作者自愿结合的学术性社会团体,是酒泉市林学会的分支机构。1985年9月16日,经金塔县科学技术协会批准,正式成立,同时制定了本会章程。林学会主要职责是:在县民政局、县科学技术协会、林业局的领导下,在酒泉市林学会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种林业学术活动;普及林业科技知识;对金塔林果生产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组织举办各种科技培训班;编辑、印发学术刊物和资料;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学术论文、科普作品和学会先进工作者;举办为林业科技工作者创办的各种活动;向县委和县政府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呼声,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1985年9月16日,金塔县林学会第一届理事会负责组织了第一届会员大会,审批吸收的28名会员全部参加。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塔县林学会章程》(草案),选举产生了由5名会员组成的理事会,推举陈树实为理事长,闫龙为秘书长,高振寰、张哲、闫富宝为理事。依照《章程》规定,日常工作由理事会主持,并行使权力。批准入会的林学会会员28人,其中后来被吸收为中国林学会会员9人,吸收为甘肃省、酒泉市林学会会员14人。至1996年3月,28名会员中一直在金塔县林业系统工作的有12人,调出林业行业的有6人,调动出县的有3人,退休6人,因故死亡的1人。
1991年7月,县林业局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县上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对已成立的金塔县林学会资格重新进行审查,并以金林字〔1991〕第28号文件向县林学会批转了《关于成立金塔县林学会的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同年8月,县林学会根据县林业局《审查意见》清理整顿。机构健全,手续齐全,制度较为完备,宗旨明确,一切学术活动均符合法律要求,完全有保留和发展的必要。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管理部门——金塔县民政局,呈报了《关于成立金塔县林学会登记申请书》。同年9月1日,县民政局向林学会颁发了《甘肃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正、副本各1本。
1992年1月,由县林业局主持对林学会理事会进行了调整,为健全机构,指定当时担任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工程师)的朱生贵和县林业局工程师汪仁祥负责筹备召开县林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事宜,并分别代理林学会正、副理事长行使职权。1993年,高振寰、魏全生、王来田3人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www.xing528.com)
1993年11月,甘肃省质量管理局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人代码证书》正、副本各1本。 1993年以前没有发展新会员。 1994年1月至1996年3月,按照林学会《章程》条款,先后吸收新会员29名。截至1996年3月,正式批准入会的会员总数47人。有技术职称28人,其中获得中级技术职称7人,获得助理技术职称12人,获得员级技术职称9人。
1996年3月23日,金塔县林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参加会议的会员代表21人,列席5人。 林学会《会章》规定,县林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
1999年3月10日,金塔县林学会借全县林业工作会议之机,召开了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会员代表26人,列席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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