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吉林省第一次地名工作会议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地名工作的指示精神,延吉县(今龙井市)进行了地名工作组织准备工作。同年10月,成立了由副县长南周洪、蔡周风担任组长,由民政局长张云宝、政协办副主任金万石担任副组长,成员9人的延吉县地名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由政府办公室、水电局、交通局、公安局、邮电局、文化局、民政局和其他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地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同年12月,调整了县地名领导小组成员,成员由9人增加至11人,下设办公室,由金万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从有关单位抽调12人(其中2人为兼职)组成了地名办公室,确定了办公室负责人,提出了全县地名工作规划,由县政府转发通知各社、镇实施。各社、镇据此文件精神,随之建立了社、镇地名领导小组,由社、镇的主要领导兼任组长。20个公社共抽出77人(其中聘请退休老干部32人),5个镇共抽出166人组成专职普查队伍。期间,通过文件,利用有线广播、报纸,各种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搜集有关地名历史资料,印刷成册发至各社、镇。此次普查,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以1963年、1964年、1968年、1969年版1∶5万比例尺地形图为基础材料,普查了各级政区及驻地(含当时的大队)名称、聚落(自然屯、居民点)名称;城镇居委会、街、路、胡同等名称;独立存在的、各专业部门使用的重要的台、站、矿、场等名称;重要的厂矿等企事业单位名称;著名的纪念地、名胜古迹、古遗址和其他人工建筑名称。调查1∶5万比例尺地形图上的山脉、山峰、河流、岛屿、沙洲等各类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为提高普查质量,地名办公室先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开展普查。在普查过程中,随时总结经验,及时抽查,保证了普查合格率。具体步骤:
第一步:做好宣传和前期准备工作。准备图、表、卡,制定普查计划,准备好工作经费及所需用品。
第二步:培训人员。做好各社、镇两级普查队伍建设。1981年2月,全县80名地名工作人员集中在东盛公社进行了普查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反复学习《吉林省地名普查若干规定》(草稿)和有关资料,在掌握普查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实地普查学习,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但因经验不足,验收合格率不到30%。总结第一次试点经验后,于3月在朝阳公社组织了第二次试点,此次验收合格率达到70%。试点中要求地名工作人员要尽快熟悉有关规定和做法,学会识图、标图,严格按《规定》做好地名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要求深入细致,不重不漏不错。在普查试点的基础上,1981年3月下旬,全县全面开展地名普查。采取县社两级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普查。5月末,农村公社外业普查基本结束。城镇的普查工作在农村公社普查结束后进行。6月,在龙井镇北新街道开展了城镇地名普查试点工作。至9月末,城镇普查结束。9月末至10月9日,分两个阶段完成了边界地名普查。
第三步:先学后做,逐步扩大工作面,分期分批开展普查。在普查中,注重召开老干部、老住户、老文人、老官吏、老邮递员的“五老”座谈会。对地名多方考证,详细调查,对查阅的资料认真分析比对,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做到了既不重,又不漏,高质量的完成了全县地名普查工作。
第四步:汇编资料,复查验收。为确保地名普查成果质量,在进行外业普查的基础上,严把质量关,在自查、互查、集中查的基础上由县地名办公室人员进行复查验收。1981年12月至1982年5月,对各社、镇地名普查四项成果进行全面复查验收。1982年6月1日至7日,省地名办公室抽查5个公社,1个镇和边界的岛屿、沙洲,检查验收通过,批准普查材料可抄正卡。6月22日,州地名办组织检查验收试点会,对延吉县四项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定为合格。
全县共普查登记各类地名1942条(录入卡片1548条)。其中,行政区划名称262条(县、社、镇26条,大队223条,街道办事处13条,居委会20条)自然屯名称765条,街、路名称69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90条,山、山峰、岭名称90条,河流名称9条,桥名27条,古迹、古遗址8条,自然地理实体名称111条,岛屿、沙洲名称59条,人工建筑物14条,边境废村名称44条。胡同名称212条,地图上有,实地不存在的地名206条。
地名普查四项成果共填写卡片4份。上报省、州2份,县、社各存1份,共计6192张。登记了12种地名分类表格共4份,共计108本2012张。编写了地名概况材料168份。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五万分之一地形图),4套92张,5镇地名图(二千分之一)各4套共20份。
在普查过程中,查清全县地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务院1979年12月发布的《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1981年7月发布的《吉林省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精神,对“文化大革命”时期乱改的地名,恢复原名或重新命名;对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根据地名命名、更名的有关规定,向街道干部、社员和街道居民反复征求意见,于1981年和1982年分别出文对542个地名进行了命名或更名,占地名总数的28.5%。其中命名311个,更名231个。
通过地名普查,首次确认了街路、胡同标准名称,编制了门牌号,设立了路标、门牌。方便了城镇管理,对各类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促进了城市建设,配合了户口整顿和人口普查及商业网点布设工作。
对中朝边境地区地名进行普查,方便了边防军的巡逻联络,有助于维护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1981年9月24日至10月11日,县地名办会同外事办公室、边防警察大队等有关部门共计12人,对中朝边界,延吉县段图们江内的岛屿、沙洲进行了全面普查。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工作组进点实地踏查,逐个岛屿、沙洲进行测量、绘图、考证地名含义、沿革等信息,并填写了边境(界)地名普查登记表。
省、州领导来龙井检查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1981年12月,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将延吉县地名领导小组更名为延吉县地名委员会。
1982年,认真整理地名普查成果,按照普查有关要求开展《延吉县地名志》编写准备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辞典-吉林分卷》延吉县词条编写工作。
1982年6月,省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到延吉县抽查验收6个社、镇和图们江岛屿沙洲地名普查成果。7月15日至21日,对中朝边界,延吉县段图们江内的岛屿、沙洲进行了全面复查核对。对74个岛屿、沙洲和2座桥和1个滚水坝进行了普查、考证,并填写了62张卡。对其中21个无名岛屿、沙洲,提出命名。12月,地名办公室研究制定《延吉县地名志编辑方案》。
1983年1月,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将普查四项成果呈报省、州地名办公室。2月,延吉县和县内龙井镇等4个单位被评为州地名普查先进集体,金万石、臧天和等10人被评为州地名普查先进工作者。3月24日,因延吉县与延吉市通名同名,经国务院批准,延吉县更名为龙井县,县人民政府驻龙井镇。6月,根据省人民政府吉政发〔1983〕126号文件精神,调整龙井县地名委员会。县地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内设机构。9月,龙井县地名委员会被评为吉林省地名普查先进单位。金万石、臧天和等10人被评为省地名普查先进工作者。12月,调整龙井县地名委员会,金昌权副县长担任地名委员会主任,玄学算同志兼任地名办公室主任。
1984年3月,在龙井县召开全省地名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会上金昌权副县长介绍龙井县地名档案工作情况。7月,召开龙井县地名委员会扩大会议,会上总结、安排地名工作,成立龙井县地名志编辑委员会。
1985年2月,编辑出版《龙井县地名录》。6月,编辑出版《龙井县地名志》《龙井县地图册》。
1986年初,调整县地名委员会成员,将地名工作纳入政府行政管理工作议事日程,并加强各乡镇地名管理工作。于1986年下半年建立各乡镇地名管理领导小组。按吉林省地名委员会要求,对全县江河水系进行定名、命名工作。公布了龙井县境内34条河流标准名称。6月,为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在地名办公室内设地名标志办公室。10月,编辑出版《龙井县地名志》(朝文版)。12月,龙井县人民政府发布《龙井县地名管理实施细则》。
1987年6月末,基本完成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工作。设置村屯标志720个,城镇街路标志131个,胡同标志391个。
1988年5月,龙井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地名补调方案》,6月召开全县地名补调动员大会,研究部署地名补调工作。6月1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函〔1988〕111号)文件通知:民政部1988年5月25日(民行批〔1988〕5号)文件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龙井县,设立龙井市(县级市)。以原龙井县行政区域为龙井市的行政区域,新设立的龙井市仍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管辖。(www.xing528.com)
1989年1月,龙井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划归市民政局。5月,将全市地名补调成果呈报吉林省地名委员会办公室。6月,吉林省地名委员会在集安召开全省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龙井市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于1989年8月,制定《龙井市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方案》。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范围:(1)乡镇区域名称。(2)居住区域名称。(3)党政机关名称。(4)起地名作用的台、站、港、场和企事业单位名称。(5)公共设施名称。(6)交通名称。(7)自然地理实体名称。(80)纪念地、名胜古迹名称。
1990年8月,市地名办公室编写《吉林省自然地名志略》(龙井市部分)。9月,编写《吉林省企业名志》。1991年6月,全市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的外业普查工作基本结束。
2010年6月,收到吉林省民政厅印发的《吉林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后,组织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11月16日,龙井市人民政府制定《龙井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外事办、国土局、旅游局、林业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民族宗教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武装部等单位组成的普查领导小组,金吉南副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11月26日,向吉林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呈报《龙井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2月30日,吉林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龙井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龙井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2011年2月,市政府逐一解决了组织领导、经费保障、人员和设施配备等问题。拨付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经费22万元。临时配备普查专用车一台。统一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对讲机、照相机、摄像机、档案柜等专用设备。21日,从社区居委会抽调的2名专职人员到岗,组建龙井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办公室,安排专用办公室,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3月9日,在市政务大厅会议室组织召开龙井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协调会议,对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建立和完善了工作体系,明确了全面实施阶段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建立长远单位联络员制度,明确一名精通本部门工作的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地名信息资料的提供和上报资料的审核确认工作。
2011年3月16日,对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19名地名普查联络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授课之前由龙井市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与会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培训人员系统学习了地名普查相关知识,熟悉和掌握地名普查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对内业人员进行地名数据库录入工作培训。并根据龙井地域特征和分类要求,专门印制了与国家地名数据库内容一致的地名调查表,做到全市普查口径的统一。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2011年3月17日至25日,编制普查目录,3月26日至4月5日,普查人员分2组开展工作。1组按普查目录协调各相关单位进行资料收集工作,每份资料加盖相应公章,写清联系方式,确保资料的准确性;2组对资料进行内业整理,核对、登记、填表,进行电脑录入工作。
2011年4月至7月,进行内业整理工作,使用《国家地名信息系统3.0版》,将2.0版数据库数据导入新库,进行比对,并依据普查登记表完成地名属性信息、区划界线属性信息的录入工作;进行1:5万矢量化图的校注、修改工作,大比例尺城区图导入工作和系统中图形库的图库链接工作。并按省厅要求,完成了地图校对、工作图标注工作。
2011年8月,开展外业数据采集工作,按照地名普查目录和登记表进行实地踏勘,实地调查、核对地名现状,用GPS定位仪精确测量位置信息,采集地名影像资料。
2011年9月9日,制定并发布《龙井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对地名标志设置范围,尺寸等做出具体安排,包括全市各乡镇所有的村、公路沿线两侧的屯(公路到乡镇主干道一级)、旅游景点,沿国界中国一侧纵深10千米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包括山峰、河流、岛屿、沙洲等。结合外业采集地名标志设置点,开始制作地名标志并实施布置。
省、州领导来龙井检查地名工作
2011年12月19日,将普查试点预立卷呈报吉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6日,吉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龙井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地名成果(属性信息)进行预审。
2012年2月28日,龙井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接受吉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验收。6月20日,将龙井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成果档案上报至吉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普查共收集十一大类,32个子类的地名信息1696条,其中陆地水系名称60条,陆地地形名称105条,行政区域名称10条,群众自治组织名称90条,非行政区域名称25条,居民点名称434个,交通运输设施名称415条,水利、电力设施名称75条,纪念地、旅游景点名称47条,建筑物名称105条,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名称330条。标绘1:5万纸质地图17幅,测量地名经纬度1660多条,地名标准化处理20个,设置地名标志244块,采集地名多媒体信息1269条,新增国家地名数据库地名信息752条,修改整饰了国家地名数据库矢量地图,生成地名成果图表。
2012年9月17日,参加吉林省民政厅地名志丛书编委会在集安举办的地名志编纂工作培训班。听取省地名志编辑部李德润主编的专题讲座。10月11日,成立以时任副市长崔正淑任主任,各普查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委员的《龙井市地名志》编纂委员会。同时,成立《龙井市地名志》编辑部,开始前期资料整理工作。2013年,在普查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对龙井市地名进行一系列补查工作,使资料更加翔实。2015年5月,基本完成资料的补充和《龙井市地名志》(初稿)撰写。为进一步提高志书的质量,在编纂过程中,又进行了多次补调和实地踏查,追根溯源、求本存正,力求把相关地名的由来和演变过程记述得更清楚、准确、完整。
2017年2月,完成《龙井市地名志》(送审稿)编纂工作,并报省、州进行审查。7月,按照省地名志编辑部有关要求进行二次审查,省地名志编辑部李德润主任对志稿进行逐篇、逐句校审,对志稿章节内容安排、词条编写等提出审稿意见。8月至11月,依据省编辑部审稿意见,对志稿进行校对和补充。
2019年,正式上报《龙井市地名志》书稿及照片、地图,经省地名志编辑部审核通过,于2020年6月印刷出版。
龙井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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