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差最早是由古希腊著名的天文学家喜帕恰斯(Hipparchus,约公元前190—127年)于公元前125年发现的,他根据自己对恒星黄经的观测结果同150年前他人的观测资料比较,提出黄道与赤道的交点缓慢西移的黄道岁差概念,并算出其值为每100年西退1度。[89]这个数值被托勒密确认以后,一直沿用到17世纪。[90]
在中国,岁差由东晋虞喜(281—356)通过冬至日中星的观测而首先发现,他根据昴中到东壁中的赤道宿度变化,推算出冬至点50年西退1度的岁差值。[91]与喜帕恰斯不同,他给出的是赤道岁差。[92]由于岁差在天文观测和制订历法中的重要性,后来的天文学家不断对该问题进行探索。把岁差首次引入历法的是南北朝的祖冲之,因此其《大明历》比以前准确了许多,实现了中国历法的第二次大改革。[93]之后,岁差在大多数历法中均获得采用。
但由于岁差涉及“天岁”不均匀的问题,而这一问题在中国社会中的重要性,因此,亦有一些人不赞同岁差的存在。当祖冲之首次将岁差计入《大明历》时,戴法兴即表示强烈反对,指责祖冲之引进岁差是“虚加度分,空撒天路”,“诬天背经”。唐初傅仁钧造《戊寅历》引入岁差也遭到算历博士王孝通的诘难。最著名的当数李淳风(602—670)凭借《尧典》四仲中星的内在矛盾,否认岁差的存在。[94](www.xing528.com)
崇祯二年(1629)五月,钦天监的日食预测发生显著错误。即位不久的崇祯皇帝勃然大怒,然而无济于事,因为钦天监的官员只会按照成法推算[95],不知岁差的精确度数乃是造成预测错误的关键。因此,徐光启于同年上奏“条议历法修正岁差疏”(崇祯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在其中的“历法修正十事”,他把岁差放在第一位,可见岁差在历法中的重要性。[96]经过多年的争执,晚明的历法改革终于获用西法,采用西方的黄道岁差便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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