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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改革成果与实践

时间:2023-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次奔赴广东,陈独秀除了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亲自指导创立广东党组织外,还以极大的热情投身于广东的教育发展,从事教育改革,兴办新式教育。筹办广东大学,也就是后来的中山大学,是陈独秀执掌教育委员会期间从事的主要教育活动。《广东全省教育委员会组织法》是陈独秀为加强全省教育的领导工作而提出的。

广东省教育改革成果与实践

1920年1月,当陈炯明还在闽南时,曾邀请陈独秀等人在上海筹划西南大学,后由于经费问题,未能实现。陈炯明攻克广州后,于1920年年底热诚邀请时为北京大学文科学长的陈独秀到广州主持教育,担任广东省政府教育委员会委员长。

陈独秀与李大钊等人写信商量,李大钊赞同他赴穗,复函认为可借此机会“将新文化运动社会主义思潮广泛带到广东去”,“在那里发动共产主义小组”。于是陈独秀向陈炯明提出了三个要求:

一是教育独立,不受行政干涉;二是以广东全省收入十分之一拨充教育经费;三是行政措施,与教育所提倡之学说作同一趋势。[1]

陈炯明满足了陈独秀所提出的三个要求,不久之后陈独秀便赶赴广东。

此次奔赴广东,陈独秀除了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亲自指导创立广东党组织外,还以极大的热情投身于广东的教育发展,从事教育改革,兴办新式教育。

筹办广东大学,也就是后来的中山大学,是陈独秀执掌教育委员会期间从事的主要教育活动。结合广东教育实际,陈独秀指出:

刷新教育,必先搜罗人才,大学所在即人才所在,故须先行建设大学。[2]

广东大学成立之初,陈独秀亲自担任广东大学预科校长,多次在广东高等师范学校(中山大学的前身)演讲,并指出了未成年教育、成年教育以及专门教育的类型及范围。

其一,未成年教育即中小学教育、幼稚园教育等,分期使其普及。

其二,成年教育即补习教育与社会教育,凡补习学校、图书馆、博物院、剧场、戏院、音乐、一般宣传和特殊宣传皆包括在内。

其三,专门教育即以工业教育为主,除高等专门学校及大学工科外,以设立甲种工业学校,普及乙种工业学校为目的。(www.xing528.com)

针对上述三种教育,陈独秀曾认为虽然未成年教育处于基础阶段,是教育的根基,但由于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非注意未成年教育不可,尤以社会教育为重要注意,使教育在短时间改变一般人民的思想和知识程度。

在陈独秀看来,只有工业发达了,经济繁荣了,教育投资增加了,才能提高人口质量。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陈独秀尤其重视发展工业教育。

1921年1月,陈独秀提出《全省学校系统图》《广东全省教育委员会组织法》《每年教育经费概算表》等工作方案。这些方案,无论是组织机构还是经费概算都很具体细致,操作性也较强,对于广东教育具有创新意义,得到了孙中山、陈炯明等人的赞许。

《广东全省教育委员会组织法》是陈独秀为加强全省教育的领导工作而提出的。该法案规定省教育委员会为全省教育最高行政机关,委员会由政务委员和事务委员组成。政务委员8人,由省长任命4人,由全省大学校长、学长、各专门学校校长、师范学校校长及各大学教授互选4人,委员长由全体委员互选产生,总览全会事务。省长任命的委员,多数委员认为不适当时,可请省长改任。

1921年1月初,陈独秀提出革新教育法案,经孙中山和陈炯明同意后施行。1921年1月中旬,根据这个法规,广东省长公署设立广东全省教育委员会,陈独秀被任命为委员长,主持一切教育行政事宜,陈独秀、汪精卫、戴传贤、许崇智为政务委员。在此期间,教育委员会举行会议,决议筹备编译局、宣传员养成所、贫民教养院、劳动补习学校等社会教育组织。

在1921年的《教育经费年度概算表》中,陈独秀进行了以下计算和评估:这一年总计费用为357万元(不含县办教育事业),其中学校经费为215万元,社会教育费90万元,特别费(包括行政费、留学生费、建筑费)25万元。正是这些经费为陈独秀在广东省改革、发展教育事业提供了物质上的保证。

【注释】

[1]《时事新报》1920年12月31日

[2]唐宝林、林茂生:《陈独秀年谱》,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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