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前后,西方科学文化被广泛引进中国,与中国传统文化发生了激烈的碰撞。受新思想影响,陈独秀高举民主、科学两面大旗,不断地声讨中国的旧文化、旧传统,并将《新青年》杂志作为其宣扬民主、科学精神的主阵地。在《新青年》中,陈独秀高呼“新青年”的六条标准,并刊发《敬告青年》一文,提出了新国民的六大精神风貌与品质。
陈独秀希冀青年“脱胎换骨”,不能“华其发,泽其容,直其腰,广其膈”于外,而“陈腐朽败”于内,号召青年要成为有“自觉心”精神的新青年国民。
自觉者何?自觉其新鲜活泼之价值与责任,而自视不可卑也。奋斗者何?奋其智能,力排陈腐朽败者以去,视之若仇敌,若洪水猛兽,而不可与为邻,而不为其菌毒所传染也。[2]
在《敬告青年》一文中,陈独秀认为有自觉心的新青年,应当具有以下六条新精神风貌:
其一,新青年应该是自主的。陈独秀认为自主权是人生来具有的,奴隶性以及做奴隶的义务是他人强加的。“等一人也,各自有自主之权,绝无奴隶他人之权利,亦绝无以奴自处之义务。”新青年应该是自主的、独立的。因此陈独秀要求青年从“是非荣辱,听命他人,不以自身为本位”的精神枷锁中跳出来,形成独立自主的新精神风貌,“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唯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自主的新青年要追求解放,“解放云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之谓也”。
其二,新青年是追求进步的,应该思考创新,而非故步自封。青年应该是“进步的而非保守的”。“自宇宙之根本大法言之,森罗万象,无日不在演进之途,万无保守现状之理”,“以人事之进化言之:笃古不变之族,日就衰亡;日新求进之民,方新未已。存亡之数,可以逆睹”。陈独秀认为中国传统的文化、制度已经不适合时代的发展,不适合青年人的进步。“固有之伦理、法律、学术、礼俗,无一非封建制度之遗。”若不思变革,不求进步,“诚不知为何项制度文物,可以适用生存于今世”,主张抛弃旧有,积极向新。
其三,新青年应该是“进取的而非退隐的”。陈独秀认为新青年要勇于担当,具备进取精神,因为“生存竞争,在所不免,一息尚存,即无守退安隐之余地。排万难而有行,乃人生之天职”。对此,陈独秀指出:“人之生也,应战胜恶社会,万不可为恶社会所征服。应超出恶社会,进冒险苦斗之兵,而不可逃遁恶社会,作逃避安闲之想。”
其四,新青年应该是“世界的而非锁国的”。在大工业革命后,世界已日益联成一体,陈独秀指出:“立国于今世,其兴废存亡,视其国之内政者半,影响于国外者恒亦半焉。”青年务必须有对外开放意识,放眼世界。通过分析国际世界局势,陈独秀指出了新青年放眼、立足世界的必要性。“居今日而言锁国闭关之策,匪独力所不能,亦且势所不利。万邦并立,动辄相关,无论其国若何富强,亦不能漠视外情,自为风气。”“国民而无世界智识,其国将何以图存于世界之中?”他主张新青年要有放眼世界的宏大胸怀,具备“世界之智识”。
其五,新青年应该是“实利的而非虚文的”。中国对于西方欧美文化的追随,其因在于政治、经济、文化的先进性。陈独秀认为,欧美文化的一个突出特点便是务实,“举凡政治之所营,教育之所期,文学技术之所风尚,无不齐集于厚生利用之一途。一切虚文空想之无裨于现实生活者,吐弃殆尽”。而这种务实之风,本是我国文化之良好传统,“夫利用厚生,崇实际而薄虚玄,本吾国初民之俗”。只是后世鄙儒崇尚虚文,以至于“名教之所昭垂,人心之所祈向,无一不与社会现实生活背道而驰。倘不改弦而更张之,则国力将莫由昭苏,实会永无宁日”。因此,“吾国新青年务必回归初民之务实精神”。
其六,新青年应该是“科学的而非想象的”。对于科学及想象的含义,陈独秀说道:“科学者何?吾人对于事物之概念,综合客观之现象,诉之主观之理性而不矛盾之谓也。想象者何?既超脱客观之现象,复抛弃主观之理性,凭空构造,有假定而无实证,不可以人间已有之智灵,明其理由,道其法则者也。”认为新青年行身处世,一定要“一遵理性”。
上述新青年的六种精神面貌,在当时几乎是全新的。陈独秀要求新青年具有自立精神、进步意识、进取精神、开放精神、务实精神、理性精神。这六种精神品质直到今天也是青年应该具有的基本素质。有论者甚至以为这是陈独秀提出的青年德育的六大标准。
在《敬告青年》中,陈独秀对“自觉心”做了深度解释。之后,陈独秀又发表了《抵抗力》一文,探讨了国民无“自觉心”的文化原因。《我之爱国主义》则是对“爱国心”的再解释。通过此文,在六种精神品质之外,陈独秀又提出了新青年应该具备的六项道德品质。陈独秀认为中国之所以面临“外迫于强敌,内逼于独夫(独裁)”的原因,“乃民族之公德私德之堕落以召之耳”。[3]“一国之民,精神上,物质上,如此退化,如此堕落,即人不我伐,亦有何颜面,有何权利,生存于世界?”因此在陈独秀看来,养成良好的公德私德,即是最好的爱国:“故我之爱国主义,不在为国捐躯,而在笃行自好之士,为国家惜名誉,为国家弭乱源,为国家增实力。”基于此种认识,陈独秀提出新青年应该具有的六项道德品质:(www.xing528.com)
其一,勤。勤本是我国传统美德,《易传》曰:“民生在勤,勤则不匮。”然自清朝以来,社会风俗蠹坏,游手好闲者日众,“吾华惰民,即不终朝闲散,亦不解时间上之经济为何事”,“劳动神圣,皙族之恒言。养尊处优,吾华之风尚。中人之家,亦往往仆婢盈室。游民遍国,乞丐载途。美好丈夫,往往四体不勤,安坐而食他人之食”。这种游惰情形的结果是“人力废而产业衰,产业衰而国力隳”,改变此种情况,“必尚乎勤”。基于对社会现状的分析,陈独秀指出,青年要革掉游惰民气,保持“劳动神圣”的观念。
其二,俭。陈独秀从个人、国家两个层面指出了奢华生活的危害。于个人而言,“戕害其身、堕落人格”。于国家,“国力虚耗”。陈独秀指出:“人人节衣省食,以为国民兴殖产业之基金,爱国君子,何忍而不出此?”他认为爱国、爱人就要以节俭为原则。
其三,廉。陈独秀认为,晚明以降“但有钱可图,便无恶不作”,“‘贪’之一字,几为吾人之通病”。因此守廉戒贪,即为爱国。
其四,洁。在陈独秀看来,“洁”不单是个人卫生与公共卫生,还包括心理是否健康,“内心之不洁,尤令人言之恐怖。经数千年之专制政治,自秦政以迄洪宪皇帝,无不以利禄奔走天下,吾国民遂沈(沉)于利禄而不自觉。卑鄙龌龊之国民性,由此铸成”。因此,陈独秀认为,爱国志士,必须身心俱洁。
其五,诚。诚即为人处世的基本态度,陈独秀指出:“吾人习于不诚也久矣。”不诚不仅使个人人格有损,而且关乎国誉,“不诚之民族,为善不终,为恶亦不终。吾见夫国中多乐一为恶之人,吾未见有始终为恶之硬汉。诈伪圆滑,人格何存”,“吾劝爱国之士……皆本诸良心之至诚,慎厥终始,以存国民一线之人格”。青年要以真诚之心待人、做事,才是真正的新国民应该具备的品行。
其六,信。在陈独秀看来,不讲诚信损害的是整个国家民族的发展潜力,“人而无信,不独为道德之羞,亦且为经济之累”,“是故民信不立,国之金融,决无起死回生之望。政府以借债而存,人民以盗窃而活,由贫而弱,由弱而亡”。他主张新国民务必修诚讲信,认为人人诚信利国利民。
陈独秀认为这六种品德,“实救国要道。人或以为视献身义烈为迂远,吾独以此为持续的治本的真正爱国之行为。盖今世列强并立,皆挟其全国国民之德智力以相角,兴亡之数,不待战争而决”。陈独秀认识到国家发展与个体道德之间的关系,认识到国家的竞争,实质是国民的竞争,只有国民持续讲求以上数德,才是使国家立于不亡之地的“真正爱国之行为”。
1916年1月,陈独秀发表《一九一六年》,继续阐述他对新国民精神的理解与认识。他认为“人类生活之特色,乃在创造文明耳”[4]。人生之价值在于创造文明,因此陈独秀号召青年以新的精神风貌承担责任、创造新的中国:“以前种种事,至一九一六年死;以后种种事,自一九一六年生。吾人首当一新其心血,以新人格,以新国家,以新社会,以新家庭,以新民族。必迨民族更新,吾人之愿始偿,吾人始有与皙族周旋之价值,吾人始有食息此大地一隅之资格。”
在《一九一六年》中,陈独秀提出了青年应该具有的新人格、新精神包括三点,即自居征服地位,勿自居被征服地位;尊重个人独立自主之人格,勿为他人之附属品;从事国民运动,勿囿于党派运动。
总此上述,陈独秀以“爱国心”“自觉心”为核心观念,较为系统地阐释了新国民应该具有的精神风貌与道德品质。可以说,培育具有新精神的新国民,是陈独秀这一时期教育思想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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