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式教育、创办新式学堂在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期间曾作为清政府明文规定的一条政策予以颁布。官方对于新式教育的提倡,为新式教育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合法性基础。1896年,李端棻上《请推广学校折》,建议清政府从中央到地方广设学堂。在清政府的批准下,各省纷纷创办新式学堂。19世纪90年代,当时占有舆论主导权的维新派人士先后创办了十九所新式学堂。如1895年,盛宣怀在天津设立中西学堂的头等学堂;1897年,谭嗣同等在长沙创办的时务学堂;1898年开学授课的京师大学堂等。
1901年,为了改变内外交困的局势,慈禧太后颁布“变法”上谕,开始实施新政。其中兴办新式教育、创建新式学堂即是清政府改革的内容之一。1901年8月,清政府颁布《兴学诏令》:
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2]
至1902年,借着清政府对新式教育的提倡,国内新式学堂的数量颇为可观。以芜湖地区为例,1902年芜湖地区将鸠江书院改为皖江中学堂,用以响应清政府的改书院为学堂的政策,此后,各地官办学堂普遍设立起来。随即,由于官立学堂数量及招生名额有限,与希望接受新式教育的青年数量悬殊,所以应社会之需求,私立学堂也普遍发展起来。可以说,20世纪初期,新式学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为当时中国教育带来一股清新之风。在当时,无论官立还是私立学堂,均以提倡西学作为办学宗旨。除设置读经、讲经等传统课程外,新式学堂较多设置西方课程。(www.xing528.com)
在学风上,对比以八股为主要内容的封建教育,新式学堂的学风更为自由,此一方面为在新式学堂接受教育的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与氛围,另一方面有助于培养出“新”学生,即依靠新式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不会像脑海中充斥八股知识的学生那般“好古”。
20世纪初,新学堂的出现、新教育的实施,促使在教育中处于主导地位的科举考试制度解体。事实上,沿自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在明朝就有人对其诟病、批判,明及其以后批判八股及科举的言论更是不可胜数。由于世人对八股弊端的痛斥,使得当时清代封建教育的核心——八股文在当时的影响力已经大不如前。1901年清政府下令废除八股考试。1905年,科举制被彻底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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