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活动与体育赛事
体育活动具有个体和社会(组织)两个层面上的含义。从个体层面上来说,体育活动是指个体以强身、健体、休闲娱乐等为目标进行的活动,或是为了不断发展和提高个体或集体的体格、体能、运动能力、运动成绩等方面而进行的科学系统的运动活动;从社会层面来说,体育活动是指不同层级的社会组织系统为实现其所需要的目标,而进行的以体育活动为中介的组织活动(刘清早,2013)。
从定义上看,体育活动与体育赛事有相互交叉的部分,但不完全重合。两者都包括以体育为活动内容,为实现所需要的目标而进行的社会活动。但体育赛事不包含个体以强身、健体、休闲娱乐等为目标进行的活动,并且体育赛事更加受到规则、习俗和传统的影响,有着更大的市场潜力,能够提供除体育竞赛以外的竞赛产品和相关服务产品。
2)体育竞赛与体育赛事
王嵊海和刘爱华(2005)将体育竞赛定义为“在规则的统一规定下,采用公平合理的竞赛方法,运用人的体能、智慧及所掌握从事该项运动的技战术能力,按特定的形式进行的,比较位移速度的快与慢,投掷物体和跨越距离的远与近,越过高度的高与低,举起质量的大与小,以及在直接对抗或间接对抗的情况下比完成动作质量的优与劣、准确度的精与误、最后得分的多少等竞技活动的过程。”李艳翎和郭恒涛(2013)认为体育竞赛“是各类体育运动项目比赛的总称。它是参赛双方或多方在特定的场地范围内,在裁判人员的主持下,以增强体质、丰富社会文化生活以及在比赛中夺取优胜为目的,以比赛项目为内容,依据统一的规则要求而进行的个人或集体之间的技能、技艺、心理和智能的较量,是竞技体育与社会发生关联,并作用于社会的媒介。”(www.xing528.com)
从以上对体育竞赛的定义来看,第一个定义只是对体育竞赛的狭义解释,并没有将体育竞赛赛场之外的因素包括进来。第二个定义虽然指出了体育竞赛与社会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但并未超出体育竞技活动的范畴。由以上看出,体育竞赛的定义都强调竞技体育比赛的层面,更关注“竞”的方面,并没有明确体育竞赛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体育赛事除了体育竞技的内容之外,更强调对社会、文化、政治和经济的作用。
3)特殊事件与体育赛事
在国外,从奥运会到社区野营烧烤,从国际性的樱桃食品比赛到青少年文化展会统称为特殊事件(Special Event),包括大型会议、娱乐活动、展览与会展、节庆活动等在内的各类事件均归为特殊事件。David C.W.(1998)将特殊事件描述为:“在任何给定时间里能够满足特殊需求的、一次性发生的事情。当地社区事件可以被描述为一个牵涉当地人口分享有利双边利益的活动”。Johnny A.(2002)等对特殊事件的定义表述为:“‘特殊事件’用来描述特定的仪式、表达、表演或庆典,其被有意识地计划产生以标志特殊的场合,或取得独特的社会、文化或团体的目的和目标”。Getz and Donald(1997)在类型学研究中突破性地建议特殊事件最好从其所处的上下关系来进行定义。他提供了两个定义:一是从组织者的角度,即“特殊事件是一次性的或很少发生的事件,不同于惯常的节目或赞助商和组织主体的活动;二是从消费者或客人的角度,即“对于消费者或客人,特殊事件是个休闲、社会或文化经历的机会,不同于惯常范围的选择,并超出了日常经历。”
从以上对特殊事件的各种定义来看,特殊事件能够灵活地适用于多种情况,所包括的领域非常广阔。国外学者多将体育赛事归为特殊事件,认为体育赛事是特殊事件的子集。虽然体育赛事与特殊事件有着紧密的联系,但体育赛事也有其自己的特点和要求,所以特殊事件的概念并没有完整表达出体育赛事的核心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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