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江西的高等教育可追溯至东汉时期,始于东汉著名经学家程曾的私人讲学。据《后汉书》记载,程曾的声望很高,及于江东,得到吴、越士子的仰慕。江南名区会稽郡学子为他的经学成就所吸引,纷纷来到南昌求学。“会稽顾奉等数百人常居门下”就表明豫章(江西古称豫章郡)是传播经学(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所能受到的最高的终端教育即为经学,故专门经学就相当于大学程度)的一个重要地区。且中国古代高等教育的奇葩—书院制度也起源于江西。早在南唐时期,就出现了以庐山国学为标志的聚众讲学的教育机构,后来演变为著名的白鹿洞书院。
依据清末“壬寅癸卯学制”的界定,江西近代新式高等教育产生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二月于高安县蓝坊创设的蚕桑学堂。高安蚕桑学堂是由一批江西在京的朝廷官员到高安县兴办公益事业时联合奏设的。
从1896年江西高等教育创办以来,到民国建立前夕,江西先后创立的高等教育学堂有高安蚕桑学堂、江西吏治学堂、江西务实学堂、江西大学堂(后改名为江西高等学堂)、江西清江大学堂、江西武备学堂、江西省城医学堂、江西材官学堂、江西实业学堂、江西方言学堂、两江师范学堂(与江宁、苏州、安徽等省、城合办)、江西储材馆、江西法政学堂、赣州法政学堂、江西明经学堂、江西优级师范学堂、江西测绘学堂、江西马炮工轴学堂、江西全省铁路学堂、江西女子蚕桑学堂、江西检验学习所、江西工业学堂、私立法政专门学堂、中国陶业学堂和九江南伟烈大学堂等20余所。这些高等教育学堂的创立,是江西近代新式教育发展的重要标志,对于西方近代科学技术知识的传播及江西高等教育学堂的近代化,无疑起了极大的作用。据1907年《学部官报》的教员调查统计,当时这些高校共聘请日本教师4人,担任物理、化学、生理、博物、农林、算学、西法解剖、病理、东文(日语)等科学技术性强的新式课程。还聘请留学归国者15人(1人为游学美国者,其余14人均毕业于日本的高等教育学堂),在学堂里担任科学性较强的新式课程的教学,并开设音乐、格致、翻译等课程。这对江西近代新式音乐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后,在蔡元培的主持下制定了《学校系统》。民国元年(1912年)10月,教育部又公布了《专门学校令》,规定:“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学制2~3年。
民国六年(1917年),江西省教育厅成立,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下设第一、二、三科,其中第三科主管高等学校及外国留学教育事务。在此期间,江西省境内高等学校有国立、省立、私立3种类型。民国元年(1912年)至民国十五年(1926年),江西省兴办的高等教育主要以专门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为主。
到1943年,江西的高等教育有了初步发展,计国立两所,省立5所、联立一所,私立一所。特别是1943年夏,在江西体育师范学校的基础上组建江西体育师范专科学校,设有两年制音乐专修科班。1943年9月15日,私立立风艺术专科学校在泰和东门成立,该校设两年制绘画系和3年制艺术教育系。这算是江西最早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到1947年8月,国立中正大学教育系副教授刘天浪受命创办江西省立体育师范专科学校音乐专修科,任教授、科主任,从而才真正开始了江西高等音乐教师培养的历程。当时由于是初创时期,仅有几位专职的音乐教师,仅招收了一届30位学员,有些课程由外聘教师担任。
建国初期,为培训革命和建设需要的文艺人才,创办八一革命大学,内设文艺部,组织工农干部入学,招收音乐专业新生100名、艺术研究班学员50名。
1949年8月,国立中正大学更名为南昌大学,其中的文学院在南昌大学与八一革命大学合并时,同八一革命大学文艺部合组成立文学艺术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文学艺术学生。为了培养国家急需的师资,1951年7月,教育部批准南昌大学增设师范部,内设中文、艺术等9个专科,学制3年,学生全部公费,参加全国统一招生。同年8月,刘天浪教授又受组织委派正式创办南昌大学师范部艺术科,分音乐、美术两个专业组。1952~1953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江西高校只剩下3所,即江西农学院、江西医学院、江西师范学院,使得江西高等教育处于全国落后地位。
随着1953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南昌大学除留下师范部,其余的工、理、农、医等学科,均撤并到华南、华中有关省市高校,并于1953年10月更名为江西师范学院,成立艺术系。此时的艺术系,汇聚了一批从国外留学归来或从国立音乐学院毕业的优秀教师,如王家琼、王笥香、杨朴轩、陶瑞斐、刘文干、陈洪廉等。江西省仅有江西师范学院艺术系培养高等学历的音乐教师的局面维系到1958年。
江西师范学院音乐专业上世纪50年代共招收6届学生,高中毕业入学两年制专科两届,高中毕业入学3年制专科3届,毕业学生共162人。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56年招收了一届初中毕业生,学制5年,实施音乐、美术双科学习,目的是为了适应基础教育中艺术教师的容量不足,一所学校满足不了一位专职音乐教师的工作需要。
1958年,在“力争上游”的总路线指引下,江西音乐教育呈现了“跃进”势头,学校数量和学校招生人数不断增加,全省各地纷纷办大学,最高时达94所。成立了赣南师范专科学校等7所高校,调整成立了省直属的江西省文艺学院,在培养音乐艺术人才的办学形式上进行了积极的尝试。
1961年,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这些大学又纷纷下马。到年底,江西高校调整为33所,其中省部属高校18所,地、市属高校15所。1962~1964年继续调整,经国务院批准,江西保留普通高校12所,设有艺术学科的高校仅有江西师范学院、赣南师范专科学校两所。1966年“文革”开始,江西高校先是停课闹革命,到1969年大撤大并大迁,把原来的13所撤并为5所,高校一律撤销,并强令大学下迁、教师下放。1972年8月,江西省革委决定撤销井冈山大学、江西理工科大学、江西医科大学,恢复江西大学、江西工学院、江西师范学院、江西医学院和江西中医学院,并迁回原校址,到“文革”结束前夕,江西高校仅有10所。1972年江西师范学院艺术系恢复招生。
197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院校有17所,到1998年高校发展到31所,其中本科院校14所,专科院校17所,另外还有分院8所,部属院校7所。10所本科院校设有艺术学科。
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后,江西高等教育与全国高等教育同步出现了跨越式的发展。普通高校持续“扩招”,高校规模迅速扩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00年的9.3%到2003年达到17.1%,跨进了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普通高校发展到32所。2002年江西师范大学获得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2006年江西财经大学获得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2008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数达到25.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23.2%,越过了高等教育大众化15%标志线8个百分点,稳步走上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轨道。2014年,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成人高等学校103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95所(含独立学院13所)、成人高等学校8所(其中1所停办,待撤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4.5%,所有本科院校均设有音乐艺术学科。
(二)新中国成立后江西音乐学科办学的基本历程
1958年,江西师范学院艺术科改名艺术系,仍设音乐、美术两个专业,招收高中毕业生,为3年专科,实行主副科制。这一年招收31人,其中音图学生16人。办学条件较之前几年有所改善,增加了一栋琴房楼,增添了一些教学设备。经过10年的调整创建,江西艺术教育体制也逐步形成,教学管理趋于规范,教学设备不断充实,师资力量得到加强,办学规模逐渐扩大,摸索和积累了一定的办学经验,为今后的持续发展、走向稳定奠定了基础。
1966年5月开始的“文化大革命”,给江西音乐教育事业带来了严重灾难,也给江西音乐教师培养造成了极大破坏,所有高校撤并迁址,教学设施、图书资料丢失损坏等,艺术教师分批下放到全省各地农村插队落户,全部高校停止招生。
1969年1月,江西省革命委员会下达通知,将江西师范学院、江西大学和江西教育学院的部分系合并成立井冈山大学,10月份迁往拿山沟边。1972年招收了第一批工农兵学员共60人,其中音乐专业36人。1972年11月,省里下达文件,撤销江西井冈山大学,恢复江西师范学院。江西大学、江西教育学院、赣南师范学院等高校也得以逐步复校招生,但只有江西师范学院艺术系一所院校招收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江西省音乐教师培养解放了思想,江西的音乐教育事业通过调整改革、开拓前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繁荣,基本形成了层次结构趋于合理、科类较为齐全的高等音乐教育体系。特别是1978年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对江西的师范教育有较大的推动作用,1979年赣南师范学院艺术系恢复招生。随后宜春师范专科学校、上饶师范专科学校、九江师范专科学校等均开始招收音乐专科生,全省11所中等师范学校也开办了音乐专业班,有效地缓解了基础教育音乐师资短缺的状况。
1980年,江西师范学院艺术系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于1981年得以批准开办音乐专业本科,从而结束了江西解放后一直没有音乐本科办学层次的历史,根据教育部1980年召开的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修订了艺术系音乐专业4年制本科新教学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培养目标,即为培养全面发展的又红又专的中等学校音乐教师,在思想上要求忠诚教育事业,在专业上要求掌握“三基”并能胜任中等学校音乐教学工作,特别强调应具有对青少年进行课外活动的组织、辅导能力。由此,江西省的音乐教师培养形成了“一本带五专”的基本格局,即江西师范学院音乐教育为本科,五专即赣南师范学院、宜春师范专科学校、上饶师范专科学校、九江师范专科学校、抚州师范专科学校招收音乐教育专科。进入20世纪90年代初期,又相继有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江西教育学院、吉安师范专科学校、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新余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了艺术系科,招收音乐教育专科,江西省音乐教师的培养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从20世纪20年代中期开始,不少专科学校开始试办专升本教育培养模式,试行两年专科学习,优秀专科生升入本科学习,可获得本科学位,有的则并入本科院校招收本科生。特别是随着扩招政策的实施和国家提倡非师范类的大学也可培养师范类的专业学生,江西的音乐教育更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格局。招收音乐专业的本科类院校有: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教育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赣南师范学院、井冈山大学、宜春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九江学院、南昌航空大学。专科类的院校(含高职院校)则有21所。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教育时代以及经济实力的增加,江西音乐教育面向国际的视野也开始加大步伐,国际音乐文化交流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以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为例,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起至今,来访的国外音乐学院和演奏团体达50余个,其中有巴黎音乐学院、法国阿尔巴多音乐学院、美国加州大学音乐学院、英国伦敦大学、美国现代舞团等,师生出访演出的国家也遍及五大洲。与此同时,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也更加多样化和民族化、区域化。高校的教师队伍也随着高校音乐系的增加而不断地扩大。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高校音乐教师数已达1000余人,教师中,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也已占到教师数的约50%,教师的科研能力也有了极大的提高,这一是得益于艺术教育有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江西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二是从1982年开始成立了江西音乐教育研究会,1993年成立了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每年轮流组织开展中小学、高校的艺术教育科研、展演活动,有效地调动了音乐教师们科研、搞艺术创作的积极性,艺术教育科研无论从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质的飞跃,有力地促进了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提高。随着经济和教育的发展,特别是社会对音乐艺术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音乐教育的发展也呈现出随时代的发展而加速发展的态势。基础教育学校数量的增加、国家对音乐教育的重视,加大了对音乐教育人才的需求,从而促进了高等音乐教育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所有音乐学科都有了较快发展,办学条件都有了很大改善,有的很优越。办学规模扩大,面向全国招收学生,改变了学缘结构,教师的学历层次得到很大提高,青年教师基本都是硕士研究生。随着高校对教师的科研业绩要求越来越高,音乐学科的科研层次也在提高,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有了巨大发展,出版专著、教材有百余部,发表论文上千篇。从每届评出的江西省社会科学艺术优秀成果看,基本都是高校教师获得。并且教育厅每3年举办一次全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每届有几百个艺术节目参演,现已举办了8届,并推荐优秀节目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得全国优秀节目一、二、三等奖共300余项,有效地推动着高校大学生的艺术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江西省高等音乐教师培养的类型及其培养方案
1.传统型专科模式
新中国成立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江西省高等音乐教师培养以专科模式为主。自1977年高考恢复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一直保持着“一本带五专”格局,高等音乐教育本、专科生的培养比例也基本维持在1:5左右。属于传统型专科模式的学校有九江师专、赣南师专、宜春师专、上饶师专、抚州师专,江西师范大学至上世纪90年代也招收专科生。最初专科模式的学制是3年,在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江西省的音乐专科,存在两年制专科与三年制专科并存的现象。传统型专科模式毕业生的毕业去向大多是充实各地、市及县一级的中小学音乐教师队伍,少部分毕业生进入高校及社会文化单位。各个高校由于追求的培养目标存在差异,因此课程设置也有所不同。从下面两所学校的培养方案便可看出,南昌高专侧重培养幼儿教师。
(1)九江学院音乐教育专业2006(专科)教学培养方案规定:本专业学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2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综合教育课程30学分,文理基础教育课程10学分,专业教育课程66学分,实践教育环节14学分,达到要求者颁发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课程设置:
①综合教育课程(30学分)
学生应在综合教育I类课程中修满22学分,在综合教育II类课程中修满8学分;
②文理基础课程(10学分)
中国文化概论、世界文明史、唐诗与宋词、民俗学概论、公共行政学、社会调查方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歌曲写作与分析、钢琴、钢琴即兴伴奏、器乐演奏、基础形体与舞蹈、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中国民族音乐、合唱、指挥、中小学音乐教育法、语言正音、音乐美学、钢琴演奏与教学、声乐表演与教学、器乐表演与教学、舞蹈编导与分析、舞蹈表演与教学、课件制作、音乐活动组织与策划、群众音乐文化管理、舞台艺术编导与实践。
学生应该在文理基础课程中的人文类基础教育课程I、II组课程中修满6学分,并在政法类基础课中修满2学分,在经管类基础课程III组课程中修满2学分。
(2)南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3年制音乐教育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制为3年,学分为146分。
课程设置:
声乐基础、钢琴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钢琴伴奏、基础和声、儿童歌曲创作、中国音乐史与欣赏、外国音乐史与欣赏、舞蹈基础、儿童心理学、小学教育学、班主任(含少先队)工作艺术、小学生心理辅导、教师口语(含普通话)、书写、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含课件制作)、小学音乐教材导读、小学音乐教学法、小学音乐教学艺术、教学技能训练、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设计、就业指导教育、小学语文教材导读、小学语文教学法、少年儿童健康教育、教育研究方法基础、中外小学教育比较、艺术概论、古诗词鉴赏、综合艺术活动组织与指导、简明配器、音乐课件制作、器乐选修、音乐心理学、器乐合奏训练、音乐欣赏、美术欣赏。
2.5年制3+2专科模式
改革开放进入新时期以后,江西省音乐教师培养模式逐渐呈现多样化趋势,其中5年制3+2模式就是一种新的教育培养模式。招收学生为初中生,学生在高校接受相应的专业及文化课的学习,3年后经过量化考核,一定比例的学生3年毕业,发中专毕业证书;另外一些考核优秀的学生继续在大学学习,时间为两年,毕业发大专毕业证书。此招生模式于1997年在江西省推广,在江西师范大学音乐系试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时音乐师资严重缺乏的压力,也解决了一些高校办学经费不足的问题,但是由于招收的学生多数中学时文化基础比较差,进校后对文化课也不太重视,造成偏专业轻文化的现象,整体上学生文化修养偏低。特别是在上世纪90年代末各高校招生规模急剧扩大、社会对音乐师资需求越来越偏向较高学历层次后,3+2专科模式在生源质量、教学质量上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5年制3+2专科模式,是我国为了适应音乐教师培养发展需要的一个阶段性产物,虽然在培养模式上也存在了一些问题,但是在这种模式下所培养的一些学生,由于其所受不同于一般的中学普通教育,有很多学生在5年制专科学习期间在专业上和音乐修养上都有很大的提高,这些学生在毕业后经过自己的努力有很多继续深造,成为各大专业音乐院校的优秀人才。
如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年制音乐教育专业开设的课程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势与政策、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自然科学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体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美术、乐理、视唱、声乐(第一年为大课)、钢琴(第一年为大课)、舞蹈基础、合唱与指挥、和声、儿童歌曲创作、艺术概论、器乐基础、即兴伴奏、儿童心理学、小学教育学、班主任(含少先队)工作艺术、小学生心理辅导、教师口语(含普通话)、书写、现代教育技术(含课件制作)、小学音乐教材导读、小学音乐教学法、小学音乐教学艺术、教学技能训练、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设计、就业指导教育、小学语文教材导读、小学语文教学法、少年儿童健康教育、教育研究方法基础、中外小学教育比较、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简史、外国音乐简史、中外名曲赏析、简明配器法、音乐课件制作、器乐合奏训练、音乐欣赏、美术欣赏等。
3.职业大专模式
职业大专模式是在国家倡导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背景下新出现的一种音乐教师培养模式。其他专业的职业大专模式由来已久,而江西省高等音乐教师培养的职业大专模式则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才出现的。目前江西省各个地、市均设有职业技术学院,总数达32所,其中有的设立了音乐专业,是江西省音乐教师培养的重要补充。江西省的音乐教师培养的职业大专模式大多学制为3年,其培养特点是直接面向社会需求,培养出来的音乐教师针对性强,各有一技之长,能较快适应所从事领域的音乐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按照国家新课程标准的理念和要求,职业大专模式的毕业生大多在知识的系统性、能力的全面性上存有不足。由于目标不同,各个高校的培养方案存在较大差异。
4.传统型本科模式
从高考恢复至上世纪90年代中期,江西省音乐类本科招生单位只有江西师范大学一家。江西师范大学从1981年经过批准开办本科,开始头几届,本科生大多年龄相差较大,有的甚至携妻带子上学,但他们大多在专业技巧上有着良好的基础,经过大学的正规学习及刻苦钻研后,这些学生毕业后大多留在高校任教或去了专业演出团体,如今他们多已成为各所在单位的中年骨干。
进入20世纪90年代,江西师范大学开始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二·二分流”制,即“考进来是本科学生,两年后经过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0%者升入本科,后50%为专科毕业。
江西师范大学传统型本科模式培养的音乐教师大多正活跃于江西省各中高等音乐教育的第一线。据统计,江西省现有高等音乐教育培养机构(学校、院系)的专业教师,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毕业生占到总数的40%,如果算上曾在江西师范大学接受过培训的,则可占到80%左右。由此可见,江西师范大学在江西省高等音乐教师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附1: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所学专业教育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熟悉区域音乐文化,能服务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艺术教育的“双师型”音乐应用人才。
实施完全学分制,尊重学生的兴趣与成才志向,实现自身知识结构的个性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全程导师制分类指导,促进各类学生成长成才,为学生个性合理充分发展提供广阔的平台。实施人才培养计划的动态优化、课程模块化,构建菜单式培养机制。实行开放式教学,面向基础教育,建构综合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实现课程综合化,重视学科基础课程的构建,使学生掌握宽广而丰富的知识和厚实的学科基础。实行主辅修制,双专业制,为学生们自由学习创造空间。
在学习时数的框架中,实施3(课程学习)+0.2(综合实践)+0.3(教师教育)+0.5(教育实习—红土地支教实习工程)音乐应用人才培养模式。在课程模块中,专业教育保证基本的培养规格,同时大力加强专业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强化实践教学,理论与实践学分达到1:1的比例。
学生在导师和选课指南的帮助下,按照专业的知识、自身兴趣和素质协调发展需求,建构合理的课程结构。所开设的公共课、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有:大学英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军事理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计算机文化基础、Access数据库技术、艺术实践课、声乐基础训练、基本乐科、钢琴基础、视唱练耳训练、电钢琴集体课、多声音乐基础与创作、中国音乐简史、艺术概论、合唱与指挥、形体与舞蹈创编、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外国音乐简史、综合实践课、声乐双人课、钢琴双人课、器乐双人课、音乐课件制作、意大利语语音、舞蹈欣赏、歌唱语言正音、电脑制作、音乐美学、德语语音、法语语音、现代舞基本训练、舞蹈概论、外国民间舞、龙族律动教学法、爵士舞、踢踏舞、歌剧发展史、舞蹈创编、当代音乐教育研究、江西民间音乐、国标舞、学校音乐活动组织与指导、20世纪音乐概论、交响乐发展史、小乐队编配、中国音乐史专题讲座、外国音乐史专题讲座、音乐心理学、音乐文献研究、发型与化妆、声乐教学法、美术鉴赏、器乐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钢琴教学法、影视艺术欣赏、柯达依教学法、铃木教学法、综音乐感教学法、江西戏剧音乐概论、弋阳腔研究、汤显祖戏剧思想研究、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解读、钢琴伴奏基础训练、钢琴即兴伴奏、现代音乐教育技术、歌曲分析与写作等课程。
5.专升本型本科模式
为了给成绩优秀的专科毕业生以进一步学习提高的机会,从1997年开始,江西从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在专科毕业生中组织统一选拔,有资格参加选拔的专科毕业生参加由江西省教委统一选拔,择优者进入本科学校(院、系)深造。当时招生专升本学生的院校有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昌大学、南昌航空大学等院校,江西的高校均是将专升本学生插班到普通本科班的三年级,课程计划的设置上省去了一些原来专科阶段已经修过的课程,而重点加大了本科阶段应有的和声分析、复调、曲式、配器法、音乐史论、音乐美学等课程的教学。因此,一般都未另外制定专门的教学计划。专升本模式引入竞争机制,使传统型专科生看到了继续深造的希望,对专科阶段的音乐教师培养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6.综合性大学本科模式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受国家高等教育“扩招”及艺术专业迅速升温的影响,国家出台了相应地允许综合性大学办师范专业的政策。综合性大学开始设立音乐专业,如:南昌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江西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南昌航空大学音乐学院、华东交通大学艺术学院等。综合性大学办音乐专业的最大优势在于可以借助其多学科的资源优势,使学生在文化艺术素质和科技知识方面得到比单一音乐学院模式及传统型本、专科模式学生更为全面的培养,所以至今仍然持续升温。
目前,江西省综合性大学本科模式大多采用以学分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即以4年为基准,学生只要在3~7年内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即可正常毕业。在课程设置上,综合性大学本科模式也改变了过去严格的院系界限,学生可以根据需要在全校选课;甚至有的学校学生还可以同时选修第二专业,只要学生修满第二专业所规定的基础学分,毕业时就可以在获得音乐专业所属的文学学士学位的同时,再获得第二专业所属的学士学位,这样不但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而且使其在毕业就业时也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
目前,江西省新建的这些综合性大学本科模式中,专业培养高处于摸索阶段,华东交通大学实施5年学制,学习音乐同时兼学文秘专业;而江西财经大学的人才培养方向则分音乐商业、音乐制作和音乐理论方向。总体上讲,尚未形成稳定的特色优势,多学科的资源优势还未获充分显现成果。
附2:江西财经大学音乐系人才培养方案
要充分认识到大学生学会创业是市场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全球化形势下与国际人才培养模式接轨的必然趋势。有鉴于此,在原有声乐、器乐和舞蹈3个专业方向基础上,拟提出3个新的人才培养方向,即:音乐商业、音乐制作和音乐理论等,为艺术教育和艺术机构培养专业人才。
音乐商业方向:这是一个共享学校资源进行办学的专业方向,侧重于创业型人才的培养。音乐艺术面对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环境,作品既被普遍推向市场作为商品,并受到消费者的选择和利润法则的支配。处在当前社会经济高度发展时期的音乐文化产业,将会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其将成为21世纪新兴的、无消耗、无污染、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产业。
我校在管理和市场营销等学科有较大的学科优势,师资水平和教学资源极为丰富。充分利用我校得天独厚的教学资源创办音乐商业方向,具有他人无与伦比的办学优势,也是我系今后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建设项目。
该方向人才培养方案的学科门类基础课板块设置如下:
7.研究生培养
江西省音乐专业研究生培养起步相对较晚。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1998年开始招收音乐学科教学论的硕士研究生,2000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获得江西省第一个音乐学硕士点,招收音乐分析与审美教育研究、声乐演唱与教学、器乐教学研究等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徐希茅、邓伟民、杨九华、胡建军获评为首批音乐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并于2002年招收5名研究生,从而开启了江西省音乐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历程。2006年,江西财经大学获批江西省第二个音乐学硕士点。2007年,徐希茅、邓伟民被聘为中国音乐学院的博士生导师。2008年,江西师范大学获批艺术硕士授予权。2011年,南昌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学院获得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授权。江西省有5所高校招收音乐与舞蹈学硕士。2015年,江西师范大学招收了第一位音乐博士研究生,邓伟民为导师。
目前,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已培养全日制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100余人,这些硕士研究生的去向大多是在全国各地的高校从事教育工作,有一部分进入了一些专业演出团体、电视台、电台等文化部门。江西师范大学在研究生等高层次音乐教师的培养方面,充分利用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优势,积极鼓励学生选修其他相关专业的课程;加强外语、计算机等课程的教学;把理论专业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技巧专业研究生发表论文并举行专场毕业音乐会作为获取论文答辩资格的前提条件等。
附3: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硕士培养方案(2008年)
一、培养目标(www.xing528.com)
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适应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音乐专门人才。基本要求是: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奋斗,为人民服务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
2.勤奋学习,掌握音乐学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音乐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音乐专业工作的能力。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能写作论文摘要。
3.具有健康的体格、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心理。
二、学制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为两年半至3年,在职硕士生的学习年限可酌情延长一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对少数学业优秀,科研工作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缩短学习年限或提前攻博。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A方向:音乐分析与审美教育研究
B方向:声乐演唱与教学研究
C方向:器乐演奏与教学研究
D方向:舞蹈表演与教学研究
E方向:合唱指挥方向
四、培养方式和培养计划
1.实行导师负责制,以导师个别指导为主,辅以指导小组或教研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针对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实际情况、因材施教,制定培养计划,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习和研究的主动性、积极性。培养计划确定后,硕士生和导师均应严格遵守。
2.课堂教学与研究生的自学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艺术实践相结合。注意理论学习、科研方法与实践技能的传授,使研究生通过自学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3.教书育人,要求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一)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应修满不少于34学分的课程最低学分数要求。其中学位必修课不少于24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
1.必修课
①学位公共课(9学分);②学位基础课(9学分);③学位专业课(6学分);共24学分。
2.选修课
①专业选修课(4学分);②跨一级学科课程(2学分);③跨二级学科课程(2学分);④公共选修课计算机课程(2学分);共10学分。
六、课程考核与中期考核筛选
非学位课程采用考试或考查的形式,课程考核可采用试题、论文、面试、答辩等多种考查方式。学位课程考核成绩75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为60分合格。加强阶段性考核,采用中期考核方式进行评优分流,未通过中期考核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阶段。中期考核筛选考核的项目:(1)开题报告;(2)论文或文献综述、演唱、演奏方向举办中期30分钟的独唱、独奏音乐会。凡二项中有不及格者给一次改进机会,若仍未通过者实行淘汰。通过开题报告或文献综述,选拔培养对象,重点扶持;论文撰写后期仍表现科研能力存在严重问题者,必须推迟答辩时间。
七、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1.加强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可用举办独唱、独奏音乐会、学术报告会、作品音乐会等形式完成。在导师的指导下,研究生第五学期向院学术小组或相关教研室提出音乐会的书面构想和节目单,经批准后进行排练,第六学期举行音乐会,艺术实践成绩由院组织相关专业教师进行集体评分,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2.加强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与训练,要求研究生积极参加导师或研究中心的课题研究,积极参加校内相关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在校期间听学术报告及讲座5次以上,学生本人要搞讲座两次以上。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到国内有关高校或科研机构访学,随同导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为论文撰写积累实践经验,积累资料,培养独立科研能力。
3.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至少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八、学位论文
研究生修完全部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并完成教学实践,通过论文开题报告,即可集中时间撰写硕士论文,确定研究课题和作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审核、阐述、确立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举行的报告会,是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
(一)开题报告包括内容
1.选题的目的和依据,说明选题的理论意义。
2.介绍国内外研究状况和自己的设想以及课题的学术和实际应用价值。
3.论文的基本内容构想及初步见解。
4.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手段。
5.预期达到的水平和所需的科研条件,可能遇到的困难以及解决的途径、方法和措施。
(二)程序
1.在调查研究、查阅文献资料等选题过程中,写出“开题报告”进行审阅。
2.由专家小组(教研室、导师指导小组)集体评议。
3.填写学位论文开题论证报告书。
4.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完成,并报院系备案。
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研究方向,在导师的指导下,并征得导师的同意,经院学术小组或相关教研室举行开题报告会确定,选题确定后,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撰写完成。硕士论文的答辩和审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江西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内容,要求执行。论文须举行公开答辩,并采取导师回避制。
附4:江西师范大学音乐教育硕士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具有较高水平的中学音乐教学的骨干教师。此类人才的基本规格如下:
1.热爱教师职业和音乐教学工作,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事业心、责任感强。
2.具有较宽厚的文化基础与音乐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教育学和教学论的素养,在音乐教学方面视野开阔、现代意识强,能胜任教学业务骨干的任务,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研究能力。
3.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学习年限为3~4年。培养方式分为脱产和集中面授两种方式。鼓励脱产攻读学位。脱产方式学习年限为3年。其中,第一年在校学习,修读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第二年回原单位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同时每学期集中20天继续修读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第三年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在校撰写论文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
集中面授方式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但最少不得少于3年。其中第一年、第二年寒暑假在校集中学习,每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半月,修满课程学分,其余时间在原单位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第三年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在校撰写论文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累计在校学习时间(含论文撰写)不得少于10个月。
三、研究方向
中学音乐教学
四、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
课程设置以宽、新、实为原则。课程分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中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
1.学位课程、公共必修课
马克思主义理论、外语(含专业外语)、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现代教育技术
2.专业必修课
音乐教育学、专业课(声乐、器乐、理论作曲、舞蹈任选一门)、当代音乐教育研究、音乐美学基础
3.非学位课程、选修课
课程论、学习理论、班级社会学、教育评价与测量、心理咨询、中外教育史、音乐文献研究、中外文学名著选读、声乐教学法研究、器乐教学法研究、音乐表演技能教学研究、音乐美育研究、多媒体制作、中学音乐实践编导研究、音乐史专题
注:脱产学习方式中第三、四学期,即入学第二年的暑假与寒假集中学习时期;集中面授学习方式的第一、二、三、四学期分别对应入学第一年的暑假与寒假、第二年的暑假与寒假集中学习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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