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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与间接资助在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中的应用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直接资助与间接资助相结合,可以发挥两种资助方式的优越性,做到优势互补。

直接与间接资助在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中的应用

7.2.1.1 直接资助

直接资助是指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以财政拨款或者工资补助、福利补助的方式支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直接资助主要是政府通过计划手段对民办高校及其教师、学生以货币方式进行资助,体现在学校的教育直接收入项目中。政府财政资助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中央或地方政府的预算内财政经费;另一个是中央或省级立法机构授权的财政拨款。直接资助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对学校实行的直接财政拨款和科研补助;二是为教师提供工资补助、福利补助、科研补助等;三是为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

7.2.1.2 间接资助

间接资助是指通过间接的方式对民办高校进行资助,资助的形式不是以金钱直接体现,而是通过其他方式,间接地增加学校的收入或者直接减少学校的支出。比如,政府通过制定免税政策,免于征收民办高校的土地税、增值税;给民办高校教师和学生与公办高校教师与学生同等的待遇;等等。(www.xing528.com)

7.2.1.3 直接资助与间接资助相结合的意义

直接资助的优势在于,对于某个项目的补助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有些项目采用直接资助的方法,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而有些项目则相反,采取间接资助的方式才能取得良好成效。例如,对民办高校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拨款,可以极大提高民办高校办学积极性,提升办学实力,提高教学质量。再比如,对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国家相应的奖学金、助学金,政府从财政支出中列入专款用于奖励民办高校中那些品学兼优的学生,以国家的名义为学生贷款提供各种担保,建立配套的信誉机制和偿还机制,把学生还贷与参加社会公益性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免除还款或抵消贷款的机制,真正意义上放开助学贷款对民办高校学生的实际限制。这样,对民办高校学生进行直接资助,把民办高校学生纳入“三大奖”范围,不仅为民办高校贫困学生提供了一丝温暖,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更给民办高校及其学生带来了希望、信心与尊重。这体现了体制内部对他们的认同,而这种认同,也必然会化作强大的动力,激发民办高校办学热情,激励学生认真学习,从而迎来民办高校的春天,迎来中国教育的春天。另一方面,通过间接资助,同样可以有效促进民办高校的发展与进步。目前民办高校的干部、教师流动和双向衔接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他们在教师资格认证、户口、迁移、住房、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方面还没有享受到与公办教师完全相同的待遇。实质性给予民办学校教师与公立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可以提高民办高校对教师的吸引力,促进民办高校的发展。

现阶段我国公共财政能力有限,不可能一下子拿出大笔资金对民办高校进行直接资助,因此需要发挥间接资助的作用,弥补直接资助的不足。直接资助与间接资助相结合,可以发挥两种资助方式的优越性,做到优势互补。可以考虑在不减少公共教育(主要是高等教育)总投入的基础上,在教育经费增量中划拨部分经费用于民办高等教育的资助。由于我国民办普通高等教育,特别是学历普通高等教育所占规模较小,因此将其纳入正常的教育财政预算是可以考虑的,财政也是能够负担的。资助形式可以参考教育券的原理,依据学生人数、参照一定的经费拨付标准,向民办高校拨付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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