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当前情况下,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等途径的适应环境和保障机制尚未成熟,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缺乏捐赠的动力与激励,对民办高校办学经费支持力不够。西方发达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向公益事业捐赠可以在日常生活和企业经营中享受到减免税的优惠;遗产捐赠给公益事业,不仅可以获得减免税,还可以获得好的名誉。
在当前情况下,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等途径的适应环境和保障机制尚未成熟,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缺乏捐赠的动力与激励,对民办高校办学经费支持力不够。社会捐赠是西方发达国家各项公益事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但在我国民办学校的发展中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这固然与我国的社会力量不成熟有关,更主要的是我国关于捐赠的法规不完备,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缺乏捐赠的动力与激励。西方发达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向公益事业捐赠可以在日常生活和企业经营中享受到减免税的优惠;遗产捐赠给公益事业,不仅可以获得减免税,还可以获得好的名誉。我国的税制对捐赠事宜没有相对优惠的规定,企业或个人只有对十几个社会团体的捐赠可以得到税收减免,对教育和公益事业的捐赠不能免税,也不能从企业的税前利润中支付捐赠,制约了捐赠的积极性,不利于吸纳更多的民间资金投入民办高校。从本次调查结果看,江西省没有一所民办高校得到了社会捐款,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另据黄藤教授的调查研究,15所被调查的民办高校中,无论从捐赠的形式还是捐赠的来源看,都是比较单一的。从捐赠的形式看,只有9所学校曾经获得过不同形式的社会捐赠,其中有3所学校所获得的捐赠的唯一形式为图书,4所学校获得图书、少量的仪器设备、办公用品或少量奖学金,只有上海杉达学院和浙江树人大学这两所学校获得了总额在千万元以上的货币捐赠。[13]然而,仅靠民办高校自身经济条件是无法提供这么庞大的资金的,为了发展,有些民办高校资金的筹措主要来自银行贷款,给学校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给学校的长远发展带来了隐忧。(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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