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关于财政资助问题往往是与公立高校联系在一起的,确切地说,是在研究公立高等教育财政问题时,对私立高等教育相关情况进行简要的分析。因此,国外关于公立高等教育财政问题的研究比较丰富,关于私立高等教育财政资助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总体而言,国外关于这方面的研究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私立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二是各国私立大学财政资助现状;三是美国选择性私立大学的财政资助状况。
1.5.1.1 私立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研究
美国著名高等教育家D.B.约翰斯通认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这个术语源于这样一个假设,即高等教育的成本可以看成来自四大块:1.政府、纳税人;2.家长;3.学生;4.个人或机构捐助者。成本分担简单地说是指父母或学生与政府或纳税人一起分担高等教育成本,这暗示了一些父母和学生分担学费(在所谓的“公立”或“私立”高等教育部门是一样的)和至少部分生活费用——住宿、膳食和其他费用。[7]他继而解释了纳税人分担成本,其实与政府分担高等教育成本没有什么区别,因为“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或通过印制钞票等多种形式来剥夺公民的购买力,即通过财政赤字、通货膨胀导致公民的工资和资产的实际价值的消损而将购买力转移给政府”。[8]也就是说,政府在民办高校成本分担中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他认为,高等教育成本在任何国家中都存在三大问题。第一,国家总资源中有多少应该或能够用于高等教育?实质上,此问题可以转化为这样一个问题:任何年龄组中有多大比例的人口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相对于劳动力市场上可供选择的劳动力而言)和这些人能接受多长时间的高等教育,或者是这些人能获多高的学位。第二,高等教育应该花多少钱,每名学生或每一学位,或每一学习单位(如一学分),或高等教育产出中任何一个合理的单位成本应是多少。这涉及高等学校的效率和生产力,而上述问题更多地涉及国家用于高等教育的总资源。因为高等教育产出的多样性和难以计算性,高等教育的单位成本常难以明晰。第三,高等教育成本在普通公民、纳税人、家长、学生、工商业和慈善家或捐赠者之间如何分配?不管成本多少,也不管在哪个国家,成本必须由下列人员共同分担:一是所有公民——通过纳税或通过通货膨胀使购买力下降的方式分担;二是家长——通过直接支付学费或直接或间接承担学生的生活成本的方式分担;三是学生——通过支付学费或生活费的方式分担(来自学生打工所得、自有存款、贷款或毕业生税收等);四是工商业主——通过返还所雇用学生的部分或全部的学生贷款,或通过承担与其职员数或雇用毕业生数成一事实上比例的特别税赋的方式分担;五是慈善家——通过当前捐赠或过去捐赠的投资回报的方式分担。
美国学者麦克弗森通过对美国的研究发现,到1979年,州政府对高等学校基本是直接扶持(非学费),负担了高等教育成本的45%。到1995年,这一比例降至33%,下降的趋势明显。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联邦政府资助经费占高校成本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但联邦对高校的研究资助却在锐减,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的高达26%降至1995—1996年的15%。研究资助一般只集中于少数高校,因而它的减少对那些学校产生了重大的负面影响。他们通过对1985—1986学年和1995—1996学年本科生学费的资金筹措资料分析发现,私立非营利性高校学费中联邦政府补助金拨款在学费中所占的比例大大下降,从1986年的22%降至1995年的14%。与此同时,学生获得补助性联邦贷款的比例有所增长,占总贷款数量的50%。[9]
1.5.1.2 各国私立大学政府财政资助现状研究
约翰斯通经过研究后发现,私立大学的收入来源中,学费是最主要的渠道。在英国、荷兰、芬兰、印度,私立高等学校几乎由公共资金资助,因而实际上已变成了公立高等学校系统的一部分。除欧洲之外的大部分国家,政府提供资金和运行费用,为学生提供基于家庭经济状况的生活资助,为捐赠者提供税收优惠,为高等学校提供更宽松的许可运营和管理政策。实行比较典型的私立大学学费政策的国家是那些私立大学在高等教育中占有相当比例的国家,像美国、日本、巴西、哥伦比亚、菲律宾、印度、韩国、印度尼西亚、阿根廷、墨西哥、土耳其等国。有些国家,像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私立大学很少而且很特殊,通常都是精英型的,它们的学费政策对进入这些大学的学生入学行为有很大影响。美国私立高等学校1989—1990年度学费的均值为8737美元,最低的是小规模的、通常与宗教相关的地方性学院,其学费为4000~5000美元。最高的是精英型的、选择性的私立大学,其学费为1.4万美元以上。这些精英型的私立大学学费的主要决定因素不是有没有其他收入渠道,而是对这些大学的社会需求,即申请入学的学生人数。所以那些比较富裕的私立大学,像哈佛、耶鲁、普林斯顿、斯坦福一般还是要收取较高的学费。而一些地方性的私立学院,很少得到捐赠,除了学费收入之外,其他渠道的收入很少,却反而收取较低的学费。[10]
利维(Levy,1986)描述了拉丁美洲极为相似的情形。在拉丁美洲,刚刚发展起来的私立教育既包括小规模的、经费充足的、能够收取高等学费和吸引私人捐赠的精英型私立大学,也包括规模大得多的、低成本的、几乎完全靠学费支持的“需求拉动型”的私立大学,不过这类私立大学无法与零学费的公立大学竞争,其发展主要是由于公立大学招生数量有限。私立院校因其所谓的质量问题而受到广泛的批评,因为仅靠学费而没有来自政府的实质性的直接或间接的资助,其长期持续发展的可能性令人怀疑。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研究小组提交给国际财政团(The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和世界银行的中期报告,发现“在发展中国家,有些私立高等院校完全依靠收取学生适当的费用而赢利”。[11](www.xing528.com)
美国学者詹姆斯在对23个发展中国家和14个发达国家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按国家资助私立高校程度,把私立高校国家财政资助划分为四种类型:一是没有常规资助,只偶尔提供资助;二是提供间接资助,包括税收优惠、低息贷款和向学生提供贷款及奖学金;三是提供部分资助,包括提供课本、食物及仪器设备,为学校派一到两名教师,资助教师进修,提供小额资助,提供租金便宜的校舍或提供公用设备;四是几乎全面提供资助,包括负责支付所有教师的工资,根据情况,资助其他项目的开支和提供部分资产等,这种资助可占私立学校全部经费的75%~95%。詹姆斯认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属于低资助类型,而大多数发达国家属于高资助类型。他的结论是: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私立学校主要依靠收费维持,当经济发展起来以后,政府资助成为私立学校经费的主要来源。[12]
1.5.1.3 美国选择性私立大学的财政资助
美国十几所选择性私立研究型大学属于美国高等教育体系的另一轨。这些选择性院校包括属于常春藤联盟的8所名牌大学,即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由于获得的捐赠水平提高了,这些大学收取的本科生学费标准也提高了。1997—1998年间,这些选择性私立大学的学杂费标准每年平均在2万美元以上。所有私立的非营利性学术性高校学生所承担的私人教育成本都得到了某种补贴。在私立院校,这种补贴主要来自捐赠基金收入、每年的赠予物、政府提供给学生的助学基金以及政府提供的用于校园内早年学术类建筑和设备方面成本补偿的基金。此外,还来自直接的政府无偿拨款。
从成本收益来看,许多研究结果表明,毕业于选择性私立学院和大学的学生,不管是本专科学生,还是专业学位学生,其所获得的经济收益都是相当大的。因为这些院校把大部分资源用于学生的教育培养方面,而学生只是分担了教育成本核算的最低比例。[13]
戈登·威斯顿(Gordon Winston)研究发现,美国私立高校学生的总资助由专项资助和一般补助两部分构成。专项资助是专门提供给专项资助对象的,而一般补助则是每个学生都能获得的。[14]他通过对1994—1995学年全美国的数据进行研究后发现,选择性私立学院和大学私立院校提供的一般补助数额巨大。他估算出1999年全国高校学生获得的平均教育资助是8490美元。进入选择性私立学院和大学的学生所获得的教育资源远远多于其他高校学生,他们所得到的要比所支付的多得多。[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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