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Public Finance)是指国家(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财政职能范围,并以此构建政府的财政收支体系。这种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构建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被称为“公共财政”。公共财政是政府为了满足其国民的公共需求,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劳务过程中所从事的经济性收入与支出活动,它是与市场经济特点和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类型。这种公共财政运行机制或财政类型,主要具有三个典型特征:一是财政运行目标的公共性。即把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作为组织国家财政活动的主要目标或基本出发点。二是财政收支活动的公共性。国家财政支出的安排,主要集中于国家政权机构的运转、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国防和科教文卫发展需要、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以及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社会公共需要或公共性支出方面。三是财政行为的规范性和法制性。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各项事权往往是通过立法程序来规定,通过相关的法律加以明确界定。此外,公共财政还具有非市场营利性的特征。本研究中公共财政与政府公共财政意义相同。
公共教育财政是国家划拨教育经费资源的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是一种国家和政府有关教育经济的行为。换言之,公共教育财政是一种教育经济行为或教育经济现象,这种教育经济行为或教育经济现象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公共教育财政强调教育的“公共性”,以满足公共教育为标准,体现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具有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财政收入分配和稳定教育经济三大职能。本研究中教育财政、公共教育财政与政府公共教育财政意义相同。(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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