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到的这句“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千百年来都被理解为因果昭昭,报应不爽。——因果当然昭昭,报应当然不爽。但是老子这里的意思,其实与《阴符经》所说的“天生天杀,道之理也”是一个意思。天地生万物,万物又死于天地间。生与杀,利与害,背后都有规律——包括但不局限于因果律。大自然四时交替,“不召而自来”。春夏草木茂盛,是为生;秋冬草木凋零,是为杀。秋冬的凋零秋冬的杀,来年的春夏草木反而更有生机更加茂盛。生与杀,利与害,的确是“圣人犹难之”,因此《阴符经》说:“恩生于害,害生于恩。”这个道理,老子在《道德经》第七十四章里进一步阐述: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稀有不伤其手矣。”
第一句很好理解,“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人若不怕死,你怎么吓也吓不死他。当一个人连死都不怕的时候,再多的法律禁令也吓唬不了他,可见死刑对这类人不起作用,死刑只对怕死的人有威慑力。“若使民常畏死”,如果能让人们普遍怕死,“而为奇者”,其中若有不怕死的持不同政见者,“吾得执而杀之”,就把他抓来判死刑,“孰敢?”——看谁还敢起异心?这几句话看起来似乎是在教育统治者该如何执政安民,其实老子的意思是不要硬来,不要强为,不要太有为。统治者若太有为地治理国家,欺压管制民众太厉害太严苛了,民众被逼得喘不过气来,就会连死也不怕起来反抗了。那时“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再多的禁令威吓也吓唬不了他们。与其用严苛法令等有为法去吓阻民众,不如放手给他们自由,让他们遵循自然大道,平平淡淡过日子,让他们在天地间任由“天生天杀”,自然生灭。除了老天爷,谁有权力生杀予夺呢!与其制定法令对付民众,不如示之以大道,兼之以德化,教之以道义,使他们明白“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因果昭彰的道理,这样才能不治而治无为而无不为!看当今世上,瑞士与朝鲜同为小国,一个天一个地,可知老君之言不虚。当然,治国如此,治心亦复如是。伎俩再多,也不如契合大道;方法再多,不如守一个静字。(www.xing528.com)
“常有司杀者杀”,“常”,就是大道,只有大道才掌着生杀大权。所谓“天生天杀”,只有大道最有能力有德行有智慧,谁啥时候该生该杀。故曰:“常有司杀者杀。”——杀不一定是杀死,而是制约、削弱。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任何人——特别是统治者,总爱标榜自己是在“替天行道”,替老天爷杀人,这就像不懂木工的人偏要去替资深木匠斫木。这样不守本分,外行代替内行,很少见不会割伤自己手脚的。这就是“夫代大匠斫者,稀有不伤其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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