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类型(DOCTYPE)决定了当前页面所使用标记语言(HTML或XHTML)的版本,合理选择当前页面的文档类型是设计标准Web页面的基础。只有定义了页面的文档类型后,页面里的标记和CSS才会生效。
在HTML 5中,<!DOCTYPE>的声明必须位于HTML5文档中的第一行,也就是位于<html>标签之前。该标签告知浏览器文档所使用的HTML规范。
对<!DOCTYPE>的声明不属于HTML标签,它仅仅是一条指令,目的是告诉浏览器编写页面所用的标记的版本。
在HTML 4.01中,<!DOCTYPE>需要对DTD进行引用,因为HTML 4.01基于SGML。而HTML 5不基于SGML,因此不需要对DTD进行引用,但是需要<doctype>来规范浏览器的行为(让浏览器按照它们应该的方式来运行)。
在接下来的内容中,将通过一个具体实例来讲解HTML头部元素的使用方法。
实例文件1.html的主要代码如下。
在上述实例中实现文档类型设置的是首行代码,用<doctype>标记表示。执行后的效果如图2-1所示。
图2-1 执行效果
从图2-1的执行效果可以看出,网页的文档类型不是十分重要,不会在页面的正文中显示。在用户创建的任何HTML文档的开头部分,都应该首先声明文档类型定义(DTD)。文档类型主要用于不同软件的以下两种情况:(www.xing528.com)
(1)Web浏览器使用文档类型来确定它该使用什么显示模式来显示HTML文档(关于显示模式,在后面还将更详细地讲述)。
(2)标记校验器将检查文档类型以确定该使用什么规则来校验文档(在后面还将更详细地讲述)。
即使没有在HTML文档中声明文档类型,浏览器还是要处理和显示该文档。浏览器需要试着去渲染不论是多么奇怪的Web文档。尽管如此,由于存在所谓的“文档类型转换”,如果未在HTML文档中声明文档类型,则其在浏览器中实际显示出来的样子就可能不是希望它显示出来的样子。
虽然文档类型不会在网页中显示,但是从2000年以后发布的多数浏览器,都首先要查看所遇到的任何HTML文档的文档类型,并使用文档类型来确定编写HTML文档的人是否已根据Web标准适当地使用了HTML和CSS。如果浏览器发现文档中声明的文档类型是以适当的代码写入的,则会使用“标准模式”来显示网页。在“标准模式”下,浏览器一般会根据CSS规范来显示网页,也就是说,如果浏览器信任编写网页的人,就会按编写网页的人希望的样子显示网页。
注意:在HTML 4.01中有如下3个不同的文档类型。
■过渡性文档类型:要求不严格,允许使用HTML 4.01标识。
■严格的文档类型:要求比较严格,不允许使用任何表现层的标识和属性。
■框架性文档类型:是专门针对框架页面所使用的文档类型。
而在HTML 5中只有一个:
<!DOCTYPE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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