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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高等教育体制分析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日本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有着较为悠久的历史,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日本高等教育受中央政府的严格管控,一系列的质量标准和法律规定了高等教育机构的质量并限制教育机构的权利。在此期间,私立大学数量激增,占大学总数量的80%以上,成为日本高等教育的主体。1945—1952年,日本重点改革了高等教育体制。日本高等教育大众化,建立高校的自我评价体系。

日本高等教育体制分析

(1)日本高等教育体系。日本高等教育体系主要包括5种类别:大学学部、大学院、专修学校(专门学校)、短期大学和高等专门学校。

大学学部,一般学科要求4年学习年限,而兽医学、牙医学、医学则要求6年。大学学部中有两类独特的学生。一类是旁听生,被授权的旁听生可以旁听特定科目,大多数学校允许旁听生制度,但是因为学校的制度或课程要求有所差异,所以听讲资格和旁听科目可获学分也有所不同;另一类是科目履修生,是指以取得学分为目的的本校或本校以外的学生,该类学生学习内容和旁听生相同,但所修科目的学分会被学校认定,毕业后会拿到该校发的学分取得证明书。

大学院一般设有硕士课程和博士课程,博士课程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分为前期课程(2年,相当于硕士课程)和后期课程(3年)。有的大学院也实行旁听生和科目履修生制度。特别的,医学、牙医学以及兽医学的博士课程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也有3~5年不等,但依据各大学院的实际要求,首先需完成6年的大学学部课程才可申请修读。而攻读研究生则是希望毕业后能够从事专门的研究工作,其目的并不是为取得学位,因此各大学对研究生的规定就各不相同了。

专修学校也是高等教育机构之一,主要提供专业职业教育或实际生活技能的培训。学校通常制定的学习年限为2年,但因学校差异,学习年限为1~3年不等。

短期大学通常规定2年的学习年限,但像护士一类的特殊学科,没有明确的学习年限规定。短期大学中,教育科、保健科、护理科、家政科、文学科、语言科等学科占50%以上。近年来的大数据显示,社会科学科越来越受到学生们的青睐。

高等专门学校主要招收从初中直接毕业的学生,所需学习年限也更长,一般5年。该类学校的目的是培养能够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技术性人员。依据这一办学理念,大部分高等专门学校设有与工业相关的各种学科。

(2)日本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日本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有着较为悠久的历史,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第一阶段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到战后一段时期,实现大众教育是这一阶段改革的重点,日本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教育。在这一阶段,大学设置认可体系是日本实行高等教育质量管控和保障的主要手段。第二阶段的开端是20世纪末,大众化的日本教育让以大学自我评估和自我监控为主的评价系统替代了以大学设置认可为主的质量保障体系,这实现了以学校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的转变。第三阶段是21世纪初期至今,在全球化高速发展的浪潮下,日本的高等教育也开始实施全球化发展的战略。此时,经过法人化改革后,日本的公立大学拥有了自治权,为保障学校独立资质的有效性,教育部设立了复杂的综合评价体系,评价形式和评价主体多样,包括第三方评价、政府评价、高校互评、高校自评等。

其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日本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建立质量保障体系。日本现代高等教育体系最初创建于19世纪末,东京帝国大学(现东京大学)的建立标志着高等教育体系正式创立。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日本高等教育受中央政府的严格管控,一系列的质量标准和法律规定了高等教育机构的质量并限制教育机构的权利。除设立新大学外,若要创建或变更学部、学科均须受到严格的审查,审查标准是1956年10月国家制定的《大学设置基准》。日本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的黄金时期是20世纪50年代初至80年代末。在此期间,私立大学数量激增,占大学总数量的80%以上,成为日本高等教育的主体。尽管日本拥有一些高质量的私立大学,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私立大学的质量良莠不齐。相比之下,国立或公立大学往往拥有更优质的教学质量和教育资源。1945—1952年,日本重点改革了高等教育体制。1947年3月,日本国会颁布《学校教育法》,提出了6年小学教育、3年初级中学教育、3年高级中学教育和4年大学教育,被称作“6-3-3-4”新学校教育体系。其中,507所旧学制的高等教育机构被变革为226所4学年制的新学制大学。此次变革加强了大学教育的平等化和大众化,让东京大学逐渐丧失了其精英阶层的地位,与新制度大学享有同样的法律地位。以此作为开端,精英化教育不断被大众化教育取代。日本高等教育在20世纪50年代前后实现了大众化,此阶段高等教育机构按照不同的设置目的主要分为四种类型:专修学校、高等专门学校、短期大学和综合大学与研究生院。

其二,20世纪90年代。日本高等教育大众化,建立高校的自我评价体系。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日本高等教育开始实现大众化,但此时日本人口老龄化程度也在加深,年轻人和学生人数占比逐年下降,人口呈现倒三角分布的趋势,这让高等教育面临生源危机。因此,有些高等学校出台了新的教学政策来应对人口压力,包括降低对学生的专业要求,对学业成绩未达标的学生,只要其交付学费,也不会被强制退学;学校还将课程的授课方式改为大班授课,以此降低教学资源的利用,缩减教学成本。这些做法在短期内可以提高升学率,但长期作用不大,且有着潜在的教学风险。从90年代后半期开始,一半以上日本高校无法招满学生,雪上加霜的是这些举措带来的不良后果开始显现,大学教育质量明显下滑,学术研究未取得突破性成就,教育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为解决不乐观的教育状况,1991年日本教育部修订了《大学设置基准》,这也是日本教育领域的第一次重大改革。修订内容主要涉及放宽对大学课程设置和组织的限制规定,高校(特别是私立大学)有更大的办学自由权;放权的同时也注重监管的加强,要求各高校必须通过自我监控和评价来管理学校研究和课程教育活动;高校必须展开强制性的自评工作,还须公示评价结果,以保障透明性。但是,仅通过学校自我监督和自我评价而缺乏第三方监控和问责,使评价标准很难统一,难以被大众接受。日本教育界意识到这一问题,为了让教育信息和教学质量标准化、透明化,日本政府开始考虑引入第三方评价,以此加强对高等教育机构的外部评价和外部监督。(www.xing528.com)

其三,21世纪。日本高等教育实行国际化战略,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自21世纪以来,日本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剧,尤其是人口老龄化、抚养率高、生育率低,再加上经济增长放缓,许多日本高等教育机构无法招收到足够的学生。此问题在2008年就开始显现,约47%的短期大学和67.5%的综合大学无法完成当年的招生任务。生源危机触发了新一轮的日本教育体制改革。一方面改革招生和入学考试、教育指导方式,调整教育研究和管理运营的组织结构、财务分配及经营方针;另一方面寻找更多的国际生源,加快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步伐,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等教育体系来吸引更多的国际生源,以此平衡国内生源的不足。

日本大学委员会发布了题为《21世纪大学愿景和改革措施》的报告,形成如下建议:一是促进高校的分权管理制度,提高执行的灵活性,增进决策制定的自主性;二是增进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利,大力发展高校科研项目,鼓励科学研究;三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融合第三方评价体系和自我监控系统,建立多主体、多方位、多层次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同时,日本开展了对86所国立大学的法人化结构性改革。改革后,国立大学拥有独立的行政法人资格和经营权,文部科学省6年一次对国立大学进行评价,提供行政指导,然后参考评价结果对高校进行财政分配,并根据上一期的评价结果对下一期制定适宜的目标和计划。此次改革要求国立大学必须基于其绩效水平制定具体的中期目标和计划,以促进下一期的教学安排,政府也会通过评价体系实行外部监督。除此之外,文部科学省还成立了国立大学评价委员会,其职责在于评价国立大学的学年计划和中期计划的完成情况,而对于国立大学中期目标的评价,则由日本大学学位授予与评价机构完成。

此外,《学校教育法》也做了相应修改,降低了《大学设置基准》中对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和事前评价的部分标准,提高了大学在招聘教师和组织课程方面的灵活性和自主权。一系列改革的实施,使日本文部科学省逐渐完善了认证评价制度和第三方评价制度。截至2014年,4个主要的高校评价与认证机构已经建立:一是创建于2004年的日本大学学位授予和评价机构,其职责主要是对所有类型的高校包括专业研究生院开展评价;二是成立于1947年的日本大学认证协会,在2004年取得对大学、专科院校、法律学校的评价权,其中包括公共政策商业知识产权公共卫生等专业;三是2000年由私立大学协会创办的日本高等教育评价机构,日本文部教育省在2004年授权高等教育评价机构对大学、商业研究院和专科院校进行评价;四是成立于1994年的日本院校认证协会,其主要职责是支持和促进专科院校提高办学质量,而2005年该协会开始有权对专科院校进行评价。高校评价和认证机构的建立使得日本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并且每个评价机构都拥有自己的评价标准与程序,承担不同的职责,评价和认证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评价结果也会公布于众,以增强透明性。到2014年,日本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由以下4部分组成:大学设置认可制度、国立大学法人评价制度、高校自我监控与评价制度、认证评价制度。由此,完善了以下日本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与保障措施。

第一,建立与高校发展层次相适应的质量评价制度。为鼓励日本高等教育结构自主性发展,日本一些学者认为应该分类开展对各个大学的评价,并需要加强评价结果与财政拨款之间的联系,使评价结果更加透明化和独立化。2000年以来日本高等教育发展的根本问题在于政府资金不足。在经济萧条且老龄化严重的日本,处于低位的教育接收到的教育资助资金(相对于国际水准而言)不断下降,特别是在规制缓和时期,政府财政实行“选择与集中”措施,即只对少数大学集中性地提供资金支持,这一做法更是让不少小规模的大学资金紧缺,甚至面临倒闭的危机。因此,在如此严峻环境下,大学更应该加大改革力度,重视教育质量建设。其措施是将大学分为三类:区域性大学、特定研究领域的大学和世界水平的大学。区域性大学应该注重与所在区域加强合作,扩大学校的社会服务功能,更好地为区域发展作贡献;而其他的私立大学则应该以教学为中心,全面、专业地开设职业相关课程,如医生、护理师、工程师等,其办学开课目的在于做好教学的同时让学生更好地就业

第二,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成立国家级的质量保障机构。2016年,日本成立了高等教育质量提升机构,该机构是日本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与保障的领导机构,建立的初衷在于确保组织管理的公平性、独立性和透明性,其主要功能包括高等教育机构的评价和认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国际合作、学位授予、国立大学法人的教育和财政事务管理分配等。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级行政机构,高等教育质量提升机构的特点在于它在一定程度上集合了原本较为分散的社会评价组织的功能,尤其是日本大学财政事务和管理中心,使质量评价与保障同财政拨款之间建立了紧密联系,更好地确保了保障制度和质量评价执行的高效性。

第三,高等教育质量提升机构与日本高等教育机构共同调研、收集、整理并发布院校信息,以此来促进日本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高等教育质量提升机构利用各平台发布的信息包、研究报告等手段,为学习者、高等教育机构和教育管理人员提供相关信息。除此之外,还与日本高校合作,收集各类大学管理信息,建立了披露大学教育与发展状况的信息利用机制,极大地推进了日本高等教育机构质量的完善,提升了评价信息的利用率。高等教育质量提升机构的另一贡献在于,提供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服务,组织评审讲习班和研讨会的开展,提升工作人员的质量保障技能,实现高等教育保障工作的独立性和透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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