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集统计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密切相关的社会经济指标的基础上,分析不同水平年用水量,确定排放量。其指标主要有人口、国内生产总值(GDP)、工农业产值、耕地面积、灌溉面积、粮食产量等。以行政区为单位,收集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农业区划等规划、统计年鉴;有关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功能区划、区域水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等资料。
1.社会概况
收集计算河流水功能区划对应陆域涉及的行政区划、城市规模、人口、耕地面积、灌溉面积、粮食产量等。
人口统计按照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进行划分。人口统计时,分别按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也称“农村人口”)统计。
耕地面积调查范围包括旱地、水田、园地等能够种植农作物、经常进行耕作的田地、熟地、当年新开荒地、连续撂荒未满3年的耕地和当年休闲地(轮歇地)以及以种植农作物为主并附带种植桑树、茶树、果树和其他林木的土地及沿海、沿湖地区已围垦利用的“海涂”“湖田”等。
灌溉面积分为农田灌溉面积和林、牧、渔用水面积。其中,农田灌溉面积包括有效灌溉和实际灌溉面积。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是指具有一定的水源,地块比较平整,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在一般年景下当年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农田实灌面积是指当年实际灌水一次以上(包括一次)的耕地面积,在同一亩耕地上无论灌水几次,都按一亩统计。临时抗旱点种的面积不计入农田灌溉面积。
2.经济概况(www.xing528.com)
其包括国民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产值分布特征、产业结构、工农业产值、主要城市的产业体系介绍。
工业分别按总产值和增加值统计,并将火电(包括核电)工业单独列出。水力发电属河道内用水,应将其从工业产值中扣除。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应按当年价和折算到现状水平年的可比价两种价格统计。工业总产值是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总产出,反映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统计时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但在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重复计算。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的余额,反映了工业行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
3.资源分布与利用概况
土地资源包括规划范围内的农业与土地利用状况,如土地利用情况、农业产品结构、产量以及化肥农药施用量;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如区域水资源量、水利工程分布及基本情况、城市供水结构、城市用水结构等;矿产及旅游等资源状况,如重要矿产资源的分布及储量状况。
4.其他社会环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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