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程》中水域纳污能力计算没有考虑非点源的影响,但近年来非点源污染的严重性以及非点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已经为国内外学者所认识。国内外学者开展的多项研究表明,非点源污染源已经成为水环境的重要污染源。许多发达国家已经证实,农业非点源污染是导致水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据报道,美国的非点源污染量占污染总量的2/3,其中农业非点源贡献率占非点源污染量的75%左右。我国的多项研究也表明,非点源污染已经上升为威胁人类饮用水的主要原因。根据2013年汉江中下游沿岸城镇污染负荷调查统计,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43.2万t,其中点源、面源COD排放量分别为21.3万t、21.9万t;氨氮排放总量为5.2万t,其中点源、面源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9万t、2.3万t,面源污染负荷占总负荷的50%左右。还有研究者提出,三峡库区由面源产生的氮、磷污染负荷占氮、磷污染总负荷的80%左右。
《规程》规定的水域纳污能力是满足水功能区控制断面水质标准时水体可接受的污染物最大负荷量,这种计算方法适用于水体中污染负荷主要来源于点源排放的地区,而依据纳污能力制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一般也是针对点源进行控制管理的。如果计算水域非点源对水体中污染物负荷贡献较大甚至超过点源,在纳污能力计算中仍然忽略非点源,将导致结果出现很大偏差;同时,依据纳污能力计算结果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时,忽略非点源排放量将导致点源排放控制量偏大,容易造成污染负荷超标排放。因此,为准确计算水域纳污能力,同时为污染物总量控制提供科学依据,必须综合考虑计算水域点源与非点源的排放情况,在对各种污染源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采用合适的方法将非点源的排放影响纳入纳污能力计算。(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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