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弧是圆上任意两点间的一部分。
启动【圆弧】命令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命令行:输入ARC/C命令。
➢菜单栏:选择【绘图】|【圆弧】命令。
➢功能区:单击【绘图】面板中的【圆弧】工具按钮。
提示:绘制圆弧时要注意起点与端点的前后顺序,这个决定着圆弧的朝向。
AutoCAD 2016菜单栏上的【绘图】|【圆弧】命令中提供了11种绘制圆弧的子命令,如图3-20所示。各子命令的具体含义如下:
图3-20 绘制圆弧的方法
➢三点(P):指定圆弧上的三点绘制圆弧,需要指定圆弧的起点、通过点和端点。
➢起点、圆心、端点(S):指定圆弧的起点、圆心、端点绘制圆弧。
➢起点、圆心、角度(T):指定圆弧的起点、圆心、包含角绘制圆弧。执行此命令时会出现【指定包含角】的提示,在输入角度时,如果当前环境设置逆时针方向为角度正方向,且输入的是正角度值,则绘制的圆弧是从起点绕圆心沿逆时针方向绘制,反之则沿顺时针方向绘制。
➢起点、圆心、长度(A):指定圆弧的起点、圆心、弦长绘制圆弧。另外在命令行提示的【指定弦长】提示信息下,如果所输入的为负值,则该值的绝对值将作为对应整圆的空缺部分圆弧的弦长。(www.xing528.com)
➢起点、端点、角度(N):指定圆弧的起点、端点、包含角绘制圆弧。
➢起点、端点、方向(D):指定圆弧的起点、端点和圆弧的起点切向绘制圆弧。
➢起点、端点、半径(R):指定圆弧的起点、端点和圆弧半径绘制圆弧。
➢圆心、起点、端点(C):指定圆弧的圆心、起点、端点方式绘制圆弧。
➢圆心、起点、角度(E):指定圆弧的圆心、起点、圆心角方式绘制圆弧。
➢圆心、起点、长度(L):指定圆弧的圆心、起点、弦长方式绘制圆弧。
➢继续(O):以上一段圆弧的终点为起点接着绘制圆弧。
执行以上任意一种操作启动【圆弧】命令,完善窗花的绘制,具体操作命令行如下:
重复命令,拾取端点CD,半径为50,绘制圆弧如图3-21所示。
图3-21 绘制圆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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