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清末米脂常平仓及修建风波揭秘

清末米脂常平仓及修建风波揭秘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清末米脂常平仓修建有关的一个关键人物是当时的知县骆仁。在民国《米脂县志·县事纪略》中记载了因常平仓修建耗资过甚,累及公益事业而引发的事端。骆仁任米脂县令期间虽有政声,但他好大喜功,运筹失误,常平仓修建历3年之久,耗资巨大,无形中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总言之,清末米脂常平仓的修建,没有给人民带来丰籴歉粜的好处,由此导演了一场农民群众反对封建统治者营私舞弊的风波,终以骆知县调离而平息。

清末米脂常平仓及修建风波揭秘

常平仓二门

陕西米脂上城(宋建)马号圪台西北高阜处,保存一处较为完好的清代建筑。它北与盘龙山古建筑群遥相对峙,东为玉皇阁、魁星楼,与大鱼山脉毗邻,西有县衙为伴。“规模宏敞,羽革飞翚(huī),为邑中公所第一。”随着岁月的流逝,旧县衙坍塌,今当地群众仍多称其为“县衙”,现为中共米脂县委党校驻地。第一轮修志时,笔者承担《城乡建设志》编纂,为此,翻阅了地方文献资料,寻访老者,并对斯地做实地调查,证实该建筑物当为光绪十二年(1886)由知县骆仁主持修建的常平仓。为县衙调节粮价,储粮备荒,以供官需民食而设置的粮仓,有稳定价格作用。在市场粮价走低时,提高粮价收购,反之,则适当降价出售。既可避免“谷贱伤农”,又可防“谷贵伤民”,对平抑粮市、巩固封建政权起到维护作用,在一定意义上也反映出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

据光绪《米脂县志》记载:“旧在上城北街。顺治年(1644—1661)知县黄离炤移建于县署大门外东偏。光绪十二年(1886),知县骆仁移于县署后红花坪,建正厅五楹,东西厢窑十孔。”米脂常平仓距今有130年的历史,除部分辅助建筑物遭破坏外,主体建筑保存尚好。此仓为二进四合院,庭院开阔,青砖铺地,南北长约68米,东西宽36米,占地面积2300余平方米。后院有正厅五间,坐北向南,砖木石结构,采用木柱梁筑框架,屋顶与房檐重量用梁架传递在8根立柱上,柱础石质,底层为八瓣台阶式雕刻,束腹上为平置的石鼓,有泡丁绕鼓帮一周,通高46厘米。隔扇门户,镂花窗格。两侧圆门小院,各有房6间。两厢各为5孔砖窑,即常平仓窑。基础、背墙、山墙中心部分用石,窑面、拱顶用砖,高约5.2米、深11米、宽4.6米,显然比一般窑洞高大厚实,部分窑内有青石板砌筑的仓子。东西仓窑南间横贯一道青砖花墙,高3米许。中间为二门,二门左右各有高2米、宽1.2米的拱形小门连通前后院。紧依仓窑南山墙即为前院的东西厢房,各3间,东偏小院,倒座3间大门为入院的门户,灯笼墀头,青砖细雕,饰瑞兽篆字,花草宝饼。大门4米开外倒座青砖照壁,挺拔耸立,气势不凡,周边石砌围墙。1997年党校因扩建将倒座建筑物和青砖照壁拆除。

常平仓建筑采用陕北特有的拱券窑洞,仓窑高大,墙厚坚实,可使仓内温湿度保持相对稳定。室内地面夯筑,干燥,易散热,通风好,仓窑大,储粮多。排水设施完善。仓储设施较为齐全。

关于常平仓的设置。据《汉书·食货志上》载,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以善为算能商功利得幸于上……遂白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价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价而粜,名曰常平仓。民便之。此做法为之后各朝代所继承。

米脂常平仓始设于元代,明代改为预备仓,到清代复设常平仓,市镇有义仓,乡村设社仓,民国废,改为征收粮赋院。又据民国三十三年(1944)编纂的《米脂县志》载:“……又因府内房舍狭隘,第二科管理财政需人孔,多暂借仓房院(清知县骆仁由里民局盈余项下建筑之)。征收粮赋院分二进,后院正厅五楹,庭前东西圆门各一,门内房各六间,东西厢窑各五券;前院东西厢房各三间,倒座大门,东西各建房三间(东偏小院有厕室),大门三楹,屏门一所,东西各有角门,大门外照壁一座,统计围墙庭后闲地共南北长三十丈而强。”参照以上两志记载核以实地调查,上述清末常平仓,与民国的征收粮赋院,显系同一建筑物。

与清末米脂常平仓修建有关的一个关键人物是当时的知县骆仁。骆仁,民国《米脂县志·秩官志》有载:“骆仁字和轩,浙江秀水人。光绪八年任,勤于庶政,创修义仓,积谷砖窑10孔,躬亲督视,劳怨弗辞……乃事未成而先去任……”字里行间,多为溢美之词。(www.xing528.com)

常平仓修建的资金来源,旧志载为里民局账下盈余,实为“借支差费建筑”。里民局款项又主要靠承粮各户摊认。“各乡约仍藉此为渔利,承粮一斗,征地丁银只一钱,乡约派差竟至钱数百千,数百文不等。”可见地方差役盘剥之甚。在民国《米脂县志·县事纪略》中记载了因常平仓修建耗资过甚,累及公益事业而引发的事端。从中可以看出清末封建官吏沽名钓誉、草率从事、顾此失彼、弹压民众的卑劣行径,不妨录之,以为佐证。旧时,米脂城西无定河水流湍急,夏季以船搬渡,逢冬天气十分寒冷,冰封河涌,无法往来,故每岁逢秋,由里民局出资修建简易木桥。光绪三年(1877)以来,灾情连年,元气大伤,“乡民之疾苦日甚,地方之生聚无期”。骆仁上任伊始,首先大办乡学,补修圣庙,继而修建义仓,改革粮赋,按里承粮。从表面上看,都是积极为民众办实事的,但是所有这一切都须向民众摊派,故而增加了民众的负担,本来就贫困交加的人民,哪能承担起这一切。“迨十一年冬窑工未竣,桥工停办,交通几至断绝,公私均感不便。民众具词呈请……一时河西人民聚集河干,拟进城争辩,骆遂率领前往晓谕,众口纷扰,未即平服,竟飞石交加不克收拾,嗣经绅耆双方排解,骆亦悔办理未善,薄惩一二人而已……”因多次发生事变导致事态扩大。次年骆仁被迫调离,无定河木桥也随之复通。

骆仁任米脂县令期间虽有政声,但他好大喜功,运筹失误,常平仓修建历3年之久,耗资巨大,无形中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农民还没有真正体味到平粜的好处,就已被沉重的苛捐杂税以及差务摊派压得喘不过气来。常平仓系官办粮仓,丰籴歉粜,平价收谷,以备荒年,但是在实际运作中,由于地方官吏营私舞弊,中饱私囊,如大斗进小斗出,已成为一种基本盘剥人民群众的方式,给广大灾民带来的不是福祉而是更加深重的灾难。续修《陕西通志稿》中陕西省咨议局归纳常平仓积弊种种,凡六条,可见一斑。

当然,官府也在一定的时期给予缓征,民国《米脂县志》也有记载:“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展缓陕西米脂等八州县应纳一半之常平仓粮,于本年秋成后征收。嘉庆七年(1802)谕,叠被偏灾之延、榆、绥、鄜州县,自元年(1796)至五年实在民欠未完、出借常平仓谷、民欠春借并籽种口粮等项,均着加恩再予缓征一年。”

总言之,清末米脂常平仓的修建,没有给人民带来丰籴歉粜的好处,由此导演了一场农民群众反对封建统治者营私舞弊的风波,终以骆知县调离而平息。

(原载《陕西史志》,1997年第1期,略有改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