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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客体特点分析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也就是说,从事新闻传播活动,应当把握好这“两种世界”的关系,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二)政府、政党:既是监督的客体,又是管理的主体作为新闻传播客体的政府、政党,一方面是媒体管理主体,另一方面又是舆论监督的客体。这意味着受众不是被动的、消极的,而是具有能动性与主动性的,是新闻传播活动不能忽视的主要因素。

新闻传播客体特点分析

(一)社会环境:既是客观存在的现实世界,又是新闻世界的反映对象

作为新闻传播客体的社会环境,是客观存在的,它涵盖着决定一个国家与社会发展的诸多因素,政治制度及政治状况,如政局稳定情况、公民参政状况、媒介受控度等;经济制度和经济状况,如经济发展速度、媒介产业化进程、人民生活状况等;文化因素,如教育科技文艺道德宗教、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等。社会环境与新闻业是互动的,但从总体上,新闻业更多地受制于政治、经济、文化和技术的作用与影响。

作为客观存在的现实世界,社会环境又是新闻世界的反映对象。只是新闻符号世界建构的是关于现实世界最新、重要的变动图景,并不是关于现实世界日常运行的事无巨细的图景[10]。也就是说,现实世界与新闻世界有相对一致性,但又有绝对差别。正如李普曼在《舆论学》中的观点:“媒体创作了网民头脑里的象征性的想象,这些想象有可能与我们经历的外在世界完全不同。”[11]新闻传播活动所构建的新闻世界对于现实世界的影响或是积极的,或是消极的,这取决于是否真实、全面、准确反映了客观存在的社会环境,是否有益于人们了解和把握现实世界的变动,从而推进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也就是说,从事新闻传播活动,应当把握好这“两种世界”的关系,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割裂开来。

(二)政府、政党:既是监督的客体,又是管理的主体(www.xing528.com)

作为新闻传播客体的政府、政党,一方面是媒体管理主体,另一方面又是舆论监督的客体。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既要尊重政治规律,也要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全面、客观、理性地实现这两种角色与定位,不能只求其一,否则就会步入错位的泥潭:如忽略新闻传播规律,大大强调管理者的身份,甚于接受媒体的监督,导致传媒本末颠倒,舆论监督形同虚设;或淡化管理,强化甚至放任媒体的监督功能,使媒体权力极度膨胀,造成权力的滥用。

(三)受众:既是传播客体,又是接受主体

受众是传播客体与接受主体的统一。这意味着受众不是被动的、消极的,而是具有能动性与主动性的,是新闻传播活动不能忽视的主要因素。在新闻实践中,割裂了这种关系,对于受众的认识和了解就会走向极端:要么,过分强调传播者的地位,而忽略受众,进行所谓灌输式的传播,不求实效;要么,片面夸大受众的主体地位,一味迎合其需求,趋炎附势,不惜传播媚俗与低俗之风,格调低下,丧失舆论引导的基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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