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闻主体的宏观层面——新闻事业在社会中处于何种位置?都有哪些性质呢?
在庞大的社会结构中,新闻事业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它是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的产物,是人们物质的生活关系的反映。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它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即为这个经济基础服务。这个基本原理,决定并制约着新闻事业的性质。我们知道,在阶级社会里,经济基础又表现为阶级关系。马克思指出:“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的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12]马克思的这段论述主要是说,经济上占有生产资料的阶级,既是政治上的统治阶级,又是思想文化上的支配者。这些阶级既可以利用手中的物质生产资料来建立国家组织和政治法律制度,实施经济建设,又可以利用手中占有的精神生产资料——诸如报刊社、新闻通讯社、电台、电视台的印刷厂、发射设备、新闻与信息传递装置等——进行精神生产,用报刊、广播和电视来传播本阶级的思想意识,体现本阶级的意志。以新闻传播为主要手段,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要的新闻事业,属于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二)新闻事业是阶级社会的舆论工具
追溯中外新闻事业的发展历史,新闻事业产生后,成为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制度服务的舆论工具,这是无法摆脱的事实与烙印。服务于政治,服务于一定的阶级,政治色彩成为阶级社会中新闻事业挥之不去的属性。
在资本主义早期,1849年12月15日,马克思、恩格斯在《〈新莱茵报·政治经济评论〉出版启事》中明确指出:“报纸最大的好处,就是它每日都能干预运动,能够成为运动的喉舌,能够反映出当前的整个局势,能够使人民和人民的日刊发生不断的、生动活泼的联系。”[13]马恩的这段话,我们从中可以窥见报纸已被赋予、承载干预革命、反映局势、与人民互动的政治任务。马恩曾多次提到,报刊可以“表达社会舆论”[14],也可以“经常而深刻地影响舆论”[15],甚至可以“制造”“社会舆论”[16],是“社会舆论的产物”[17]。
当时间延续半个多世纪后,在1901年、在十月革命之前的俄国,列宁在《从何着手?》中写道:“我们认为,创办全俄政治报应当是行动的出发点。”“报纸不仅是集体的宣传员和集体的鼓动员,而且是集体的组织者。……报纸可以比作脚手架,它搭在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周围,显示出建筑物的轮廓,便于各个建筑工人之间进行联络,帮助他们分配工作和观察有组织的劳动所获得的总成绩。”[18]列宁认为,报纸属于意识形态,通过新闻报道显示革命与运动的轮廓,协调进行的工作,是实现革命与运动的宣传者、鼓动者、组织者。而这在于它能够及时反映客观世界、影响社会生活。
在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对新闻事业的本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1957年7月9日,毛泽东在上海干部会议上说:“社会主义革命来得急促。……社会主义改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制度的改造,一方面是人的改造。制度不单是所有制,而且有上层建筑,主要是政权机关、意识形态。比如报纸,这是属于意识形态范围的。有人说,报纸没有阶级性,报纸不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这种话就讲得不对了。至少在帝国主义消灭以前,报纸,各种意识形态的东西,都是要反映阶级关系的。”[19]毛泽东的论断,与13年前他在延安陕甘宁边区文化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所讲的——报纸“反映政治、军事、经济又指导政治、军事、经济”,可谓一脉相承。
正是新闻事业的这种阶级性,赋予了它以政治性,尽管这是西方新闻界最不愿承认和接受的。江泽民说:“西方国家的新闻事业,不论是由政党、政府举办,还有由私人举办,都有财团或政治集团为背景。新闻从业人员的活动,如果违背了他们所从属的财团或政治集团的意志、利益,就会被解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新闻不再是私有者的事业,而是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20]在中国,新闻事业被置于与党和国家命运紧紧相连的高度,因此必须从党的工作全局出发来把握。习近平一再强调,“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21]。(www.xing528.com)
尽管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经济因素似乎占了上风,掩盖了咄咄逼人的政治因素,但不论披着何种面纱,却掩盖不了这样一个事实——“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在阶级消亡之前,新闻事业的阶级性就一定存在,就一定会代表特定的阶级,站于其立场,维护其利益,发出其声音。这样的性质决定了新闻事业的政治性,决定了新闻报道的倾向性。而党性是“阶级利益最高而集中的表现”[22],党性原则由此而来。
(三)新闻事业是党的事业的一部分,是党和人民的喉舌
“喉舌论”一直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喉舌的说法,最早源于马克思1849年2月在驳斥反动势力对《新莱茵报》的控告时说:“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万唤的喉舌。”[23]同年12月15日,在《〈新莱茵报·政治经济评论〉出版启事》中,马克思恩格斯又指出:“报纸最大的好处,就是它每日都能干预运动,能够成为运动的喉舌,能够反映出当前的整个局势,能够使人民和人民的日刊发生不断的、生动活泼的联系。”[24]
中国的革命与建设实践逐渐丰富完善了“喉舌论”。1942年,延安《解放日报》在《致读者》的社论中说:“使《解放日报》成为真正战斗的党的机关报,成为一切愿意消灭民族敌人、建立民族国家的人的共同的喉舌。”1948年10月2日,刘少奇在《对华北记者团的谈话》中明确说:“你们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中央就是依靠你们这个工具,联系群众,指导人民,指导各地党和政府的工作的”。1989年江泽民曾说:“新闻工作是党的整个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5]1989年11月,李瑞环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的讲话中,明确肯定了“耳目喉舌”的提法。在《关于党的新闻工作的几个问题》中,江泽民指出,我们党历来非常重视新闻工作,始终认为,我们国家的报纸、广播、电视等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这既说明了新闻工作的性质,又说明了它在党和国家工作中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此后,在党的多份文件和日常表述中,都明确提出媒体是党、政府和人民的耳目喉舌。如199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舆论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规定:我们党和国家的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是党和人民的喉舌……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
2002年1月11日,胡锦涛在《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我们的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一定要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
2013年8月19日,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提出,要旗帜鲜明坚持党性原则,同时要坚持人民性,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
在马克思主义新闻事业产生以来的100多年里,新闻事业一直被视为意识形态,对它的认识也随着社会实践而不断完善发展。对于新闻事业的定位也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强调新闻事业是武器,强化了其政治意识形态斗争职能,却限制了它作为新闻信息载体、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改革开放初期,则将新闻事业定位为安定团结的思想中心[26]。改革攻坚阶段,江泽民、胡锦涛的论述,将新闻事业的地位提高到与党的前途和命运相系的高度,新闻事业成为党的生命的一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的阐述是对新闻事业喉舌定位的发展与延伸,同时也规定了新闻事业的原则与方向。一方面强调其党性、人民性,另一方面又尊重新闻传播规律,通过真实反映客观世界,促进社会进步。随着认识的深化和实践的推进,新闻事业的性质和地位得以不断的完善与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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