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闻本体
(1)真实性。对于新闻真实性的认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资产阶级新闻观有着基本一致的认识。维护新闻真实,真实、客观地报道新闻,已是世界公认的常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69]第四条明确规定,要维护新闻的真实性——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工作者要坚持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报实情,讲真话,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为求全面地看问题,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努力做到从总体上、本质上把握事物的真实性。采写和发表新闻要客观公正,不得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利用自己的舆论工具发泄私愤,或作不公正的报道。
1945年联合国大会决定颁发各会员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参照执行的《国际新闻道德公约》,在这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新闻职业道德公约中规定:
①不歪曲或隐瞒事实;②不挟私攻讦、诽谤、抄袭,不把谣言当事实,若有因报道不确而损人名誉者,应立即更正;③不因为要满足读者好奇心而揭私人隐私;④报道一个国家的状况,若要达到公正的程度,须先对这个国家有充分的认识;⑤规约由各国记者遵守,不能成为各国政府干涉管制新闻的理由。
国际新闻工作者联合会的《记者行为原则宣言》中,明确提出——
1.尊重真理、尊重公众知道事实真相的权利,是记者的首要职责。
2.在履行此职责的过程中,记者应在任何时候捍卫自由地收集信息、诚实地发布消息,以及对其进行公正评判的权利。
3.记者只能报道已知的事实,不能隐瞒重要信息和提供虚假信息。
4.记者只能采用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照片和资料。
5.记者在发现报道的新闻有严重错误时,应尽最大的努力进行更正。
6.记者应严守职业机密,保护秘密获得的新闻来源。
7.记者应视下述行为为严重的职业过错:剽窃;恶意曲解;中伤、侮辱、诋毁和无根据地指控;因收受贿赂而发表新闻或隐瞒事实。
美国的《报业信条》第四条“诚信”和第六条“正直”中,分别规定——
凡一切新闻事业,当以对读者的诚信为基础,故必须诚挚、忠实与正确。1.报纸为争取读者的信任,在任何条件下,都要力求正确。凡为报纸力所能及,而未能作完全与正确之报道者,这种报纸确实不可宽恕。2.报纸的标题,应与代表的新闻内容相一致,不可稍为夸大失真。
报纸发表文字,涉及他人名誉及人格者,除有官方文件可资依据者外,均应使受害者有申诉辩驳的机会,除司法诉讼已有裁判者外,凡报纸对于他人有严重指责,均应给予这样的机会,此为良好的习惯。1.报纸不可侵犯私人的权利与伤害私人的感情,以满足大众的好奇心。公众的好奇心与公众的权益,二者截然不同。2.报纸的言论与记载,如发觉有错误之处,不问其原因何在,均应作迅速与彻底的更正。更正一事为报纸的权利,也是报纸的义务。
显然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客观、公正地报道新闻,以正当的方式获取信息,是两种新闻观的共识,对此都有清晰的规定与要求,并充分体现于法律规范和新闻行业规范。
(2)新闻传播方式与方法。如何做到真实报道?对于这一问题,两种新闻观有不同的答案。分歧在于新闻报道的观念不同、表现手法不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强调从整体来看待问题,抓住事物的总体特征,新闻报道更多的是关注事件整体概貌而非事实细节,对于新闻事实素有“整体真实”和“本质真实”之说,也就是说,新闻真实性不能只满足于事实层面的真实,而要探究、反映事实背后意义的真实,也就是本质真实,从更广阔的视角去考察事实、挖掘事实的内涵和意义,“用事实说话”。资产阶级新闻观注重的是事实,强调事实的客观性,强调记者在新闻报道中对事实细节的准确观察和描述,要求站在中立的立场公正地报道新闻,由此产生了客观报道的理念,成为资产阶级新闻专业主义最重要的报道原则与核心内容,甚至成为信仰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实际上,在新闻实践中客观性是无法达到的,其范围是受限制的,如新闻价值标准:名人、要人,戏剧性、冲突性……所有这些新闻的条条框框规定了什么是“新闻”,连新闻概念都是主观的,怎么能做到客观呢?对于传播者来说,客观性法则和新闻的条条框框限制了大众媒介发表议论与批评。有学者指出,客观性法则是有条件的:在水门事件中,新闻界谴责的是总统,而不是总统制。当美国与他国发生冲突时,如伊拉克战争、利比亚战争,在爱国的主题与前提下,新闻媒介的客观性法则会失效。客观性法则始终有一条隐形的底线——不触动根本制度、不损害国家利益。
在事实报道中,要不要表达观点呢?对此两种新闻观也有很大的区别。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强调真实准确,立场鲜明,“事实”只不过是“说话”的一种手段或方式,用事实说话,它所表达的是一种无形的意见和观点,体现了新闻传播者的思想观念,把无形的意见寓于客观事实的报道中,受众在接受事实报道的同时,也等于接受了报道者的意见和观点。用“事实”来“说话”,将意见寓于事实,以新闻事实去反映社会生活的各种动态和丰富内容,并通过事实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见解,这是“喉舌”功能的体现。
资产阶级新闻观侧重强调新闻报道的客观性。他们认为,记者应完整、客观地记录事实,不能把先入为主的意见掺杂到报道中,以免影响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这一点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提供大量的有关新闻事件的背景材料,二是报道有关人士对新闻事件的观点、意见。因此,在具体的报道中,竭力模糊、淡化传播者的报道“痕迹”,但在新闻事实的选择方面却无法抹去传播者的意见与态度。尽管资产阶级新闻观将客观性报道奉为职业理想,标榜客观中立,但媒体的身份、定位已然决定了其立场,纯粹的中立与客观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甘惜分先生曾这样评价:“中国的新闻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严格遵循真实性与倾向性相统一的基本规律,而西方国家的新闻在理论上是将真实性与倾向性分割开来的。”[70]
那么,报道方式与写作方法又有哪些异同呢?文化传统、认知结构及思维方式不同,新闻作品报道方式与写作方法也不同。这在中美人物报道中尤其明显。中国新闻界更关注群体层面的现状,以事说人,注重通过思想、感情、心理去表现人物,告诉大众有什么意义,体现群体精神高度;美国媒体则关注个体点上的生存状态,注重个性,以此为核心,以细节、冲突、动作突出人物性格,以戏剧性的故事来体现人物命运,淡化报道的痕迹,尽量让大众感觉不到报道者的主观存在。显然,在角度选择、细节展现、生动性与戏剧性的把握上,资产阶级新闻观积累了丰富经验和娴熟技巧。新闻写作方面,也有很大的区别。中国讲究规范,选材方式、结构、语言、风格都有明确界定,体裁不一,却模式相对单一,缺乏个性。美国新闻写作相对宽松而广泛,各种文体之间交融流通,不拘一格,锐意求新,强调个性。有的学者曾针对新华社和美联社的新闻稿进行对比研究,对新华社的国际新闻报道提出了一些改进的建议:坚持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淡化新闻宣传观;增强人文视角。
(3)新闻价值标准。新闻报道理念的差异体现在不同的新闻选择标准上。新闻价值是新闻事实本身所包含的满足社会需求的素质的总和,包括:时新性、重要性、显著性、接近性、趣味性。对于新闻价值要素的不同理解和新闻实践中的不同选择,决定了二者之间的差异。
资产阶级新闻观在选取和报道新闻事件时考虑更多的是经济效益,能否引起关注和轰动效应;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则倾向于社会效益,能否积极引导舆论,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时效性方面,资产阶级新闻观更为注重抢新闻。在重要性方面,差别很大,一项调查结果很能说明问题。根据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对中国记者职业意识的调查(1997)和美国学者戴维·H.威沃尔与C.克里夫兰·沃尔特对美国记者职业功能角色的调查比较,发现在新闻价值诸要素中,中美两国新闻工作者对“何者为最重要的新闻价值”这个问题的判断相去甚远。中国新闻记者判断新闻价值最主要的标准是:与人民生活的相关性。中国记者注重报道党和政府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也注重报道与人民息息相关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新闻。而美国新闻记者最推崇的新闻价值是接近性。他们认为最佳新闻应是人类共同感兴趣的故事及社会新闻,如犯罪新闻、体育新闻、名人报道、事故与灾难新闻等。简而言之,中国新闻记者首选标准是“重大性”,美国新闻记者更看重“接近性”。不同的选择标准体现了不同的新闻报道理念。从普利策新闻奖与中国新闻奖获奖名单中可一窥端倪——
2014年普利策新闻奖获奖名单
理由:对于国安局广泛的秘密监控行为曝光,帮助公众理解监控如何融入整个国家安全的架构,帮助激发对于政府和公众在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方面的关系。
理由:对于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以及随后追捕嫌犯的报道,使用了摄影和广泛的数字工具来呈现这场悲剧的全面影响。
调查报道奖:华盛顿公共廉政中心的调查记者克里斯·汉比(Chris Hamby)
理由:报道揭示了一些律师和医生操纵一个系统,拒绝给患有黑肺病的煤矿工人福利,推动了立法。
解释性报道奖:《华盛顿邮报》的伊莱·沙斯洛(Eli Saslow)
理由:报道揭示了美国后衰退时代食品券的普遍性,令人关注贫困问题。
地方新闻报道奖:美国佛罗里达州《坦帕湾时报》的威尔·霍布森(Will Hobson)和迈克尔·拉佛吉尔(Michael Laforgia)
理由:对流浪人口恶劣居住条件的报道推动了改革。
国内新闻报道奖:美国科罗拉多州《科泉公报》的大卫·菲尔普斯(David Philipps)
理由:报道揭示了有轻微犯罪记录的负伤退伍军人被开除后受到虐待,被迫失去福利,引发国会的行动。
国际新闻报道奖:路透社的詹森·赛普(Jason Szep)和安德鲁·马歇尔(Andrew R.C.Marshall)
理由:报道揭示了在缅甸受到暴力迫害而逃离的罗兴亚族常常成为贩卖人口网络的牺牲品。
特写报道奖:无
新闻评论奖:《底特律自由新闻报》的斯蒂芬·亨德森(Stephen Henderson)
理由:专栏文章关注于作者家乡金融危机。
批评奖:《费城问询者报》的因加·塞弗伦(Inga Saffron)
理由:对于建筑学的评论富有专业知识、激情和可读性。
社论写作奖:美国俄勒冈州波特兰市《俄勒冈人报》的全体编辑人员
理由:社论对紧迫而复杂的增加退休金问题进行解释。
社论漫画奖:《夏洛特观察者报》的凯文·希埃斯(Kevin Siers)
突发新闻摄影奖:《纽约时报》的泰勒·希克斯(Tyler Hicks)
理由:对肯尼亚西门购物中心的恐怖袭击的记录富有技巧和勇气。
特写摄影奖:《纽约时报》的乔什·哈纳(Josh Haner)
理由:记录了在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中失去双腿的受害者重建生活的经历。
2014年第24届中国新闻奖共评选出文字、广播、电视、网络四大门类,涉及消息、通讯、评论、新闻摄影、新闻漫画、专题、直播、调查性报道、系列报道、访谈等体裁共283件获奖作品。其中特别奖4件,一等奖45件,二等奖88件,三等奖146件。从数量上远远超出了普利策新闻奖。其中特别奖、一等奖获奖目录摘录如下:
特别奖4个:
文字评论《守护人民政党的生命线》,任仲平、张研农、米博华,人民日报
文字通讯《“三北”造林记》,陈芸、汪金福,新华社
电视消息《习近平春节前夕赴甘肃看望各族干部群众 向全国各族人民表达美好的新春祝福》,中央电视台
网络评论《限制“公款消费”本质是制约权力寻租》,子房先生(年巍)、周姗姗,中国经济网
一等奖(45件):
文字消息《准备打仗,先向“和平积习”开刀——北京军区三九演兵重在端正训练作风一针见血查问题》,魏兵、覃照平、刘兴安、李东航,解放军报
文字消息《利益面前,干部退一步》,徐蒙、谢金晶、何洛先,解放日报
文字评论《防范和克制我们的“灾难情绪”》,曹林、张彦武,中国青年报
文字评论《把校舍真正建设成第一避难所》,刘涛、张树伟,中国教育报
调查性报道《五问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睢宁县改革试点的考察报告》,何桂香、曲美慧、陈开泉、刘明,徐州日报
文字通讯《为何金门供水总差“最后一公里”》,吴在平、张维东、朱力南,福建日报
文字系列《“探析PX之惑”系列报道》,韩晓丽、沈小根、肖潘潘、罗彦、刘军国、万宇、李永宁,人民日报
新闻摄影《习近平冒雨考察武汉新港》,李学仁、李斌,新华社(www.xing528.com)
新闻漫画《这是谁的家》,李峰、姚英,中国日报
广播消息《总理向我问灾情》,魏鸣、陈军、殷江、陈超,四川广播电视台
广播消息《辽宁在全国首开“雾霾罚单”,八城市被罚》,那其灼、林凌、郭亚男,辽宁广播电视台
广播评论《转基因博弈背后的国家利益较量》,杨晶、李皎、高祥、牟维宁,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
广播专题《小村大事》,张蕾、齐鹤、朱璐,河南人民广播电台
电视消息《超强农民:1=190》,杨国栋、李永和、李鑫,黑龙江电视台
电视消息《廉价蒲草“编”出亿元淘宝村》,牟宗平、李伟,山东广播电视台
电视评论《证难办 脸难看》,刘宁、张玉虎、郭峰、杨枫、崔辛雨,中央电视台
电视专题《不能忘却的记忆——坦赞铁路圆梦纪行》,海口广播电视台
电视专题《把粮食存到“银行”》,王敬仁、周娉、刘志勇、周丹、郭志光,宁乡广播电视台
电视系列《寻找可游泳的河》,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如表2-1所示。
表2-1 中美新闻奖获奖作品新闻价值、传播角度比较分析(以2014年中国新闻奖与美国普利策新闻奖为例)
(4)新闻内容由谁决定。对于这一问题,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回答历来是鲜明的,毫不遮掩——自阶级社会以来,新闻媒介具有阶级性,新闻媒介的内容自然取决于阶级的需要。而资产阶级新闻观的答案则是抽象、含糊的“公正需要”“社会需要”“受众需要”,否认“阶级需要”。
果真如此吗?新闻媒介的传播内容果真取决于公正需要与社会需要吗?在西方社会,电视媒体从来都是传播国家意识形态的主要工具,虽然一般属于公共服务性质或商业性质,貌似自由、独立,不受政府控制,不会赤裸裸地传播占据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但实际上,电视媒体和统治阶层之间存在着一种微妙的结构关系,这种关系使电视媒体既保持着某种独立,同时又在遵从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英国文化研究学者斯图亚特·霍尔就指出:“它不会围着权力的指挥棒转,也不会有意识地使自己对世界的描述符合占统治地位的规定,但它必须是对之敏感的,而且只能在其中才能合法地生存下来,它必须在普遍的范围之内或‘大家都赞同’的一致舆论的框架内生存下来,它使自己适应于这种一致的舆论,传媒成了生产‘普遍赞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媒介机构是没有受到直接的胁迫或限制的,然而却很乐意去迎合主流权力。”[71]那么,貌似独立的电视媒体何以迎合主流权力呢?这是因为,商业社会中电视媒体是一种营利机构,有着明显的利益取向,为了获取最大利益,必然迎合与之密切相关的权力与资本。尽管表面上政府并不会直接干预媒介活动,但几乎所有媒介都受到政治制度的影响,政府在频率、电波传输、许可证批准、税收等方面拥有控制权,媒体要摆脱这些影响是不可能的,需要与之搞好关系,否则商业运营就会出现问题。另外,电视媒体的经济支柱是来自资本集团的广告收入,为了自身利益,媒体只能按照资本集团的意志行事。在此情形下,电视媒体所呈现的意识形态也就不言而喻了。
反观核心价值观的传播,也能够帮助我们找到真相。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的价值观,是一个国家制定方针、政策和规范社会生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则,是维护国家利益最核心的意识形态。
西方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是民主、平等、自由、法治、科学,崇尚个人奋斗与自我实现。对于价值观的传播与输出,新闻传媒发挥了巨大作用,如炫耀和宣扬美国的国家实力,强调“美国主导”意识。社会学家波普诺说:“在美国,电视不是一个公开的‘政治’媒介,但它确实支持现存的政治体制。那些由主办者资助的节目极力赞扬基本的美国价值观,如资本主义和两党制。”[72]网络新媒体的参与,令价值观的影响、传播与渗透效果更为惊人。美国政府因此加大了对新媒体的控制与支持。2006年,美国国防部组建了网络媒体战部队,旨在提高网络斗争能力和传播美国价值观。2009年,美国情报官针对伊朗动荡感言:“中情局突然发现通过互联网输出美国的价值观,远比派特工到目标国家或培养认同美国价值观的当地人代理容易。”2010年初,希拉里发表了“互联网自由”演讲,之后美国国会批准2010年预算拨款3000万美元,“用于与中国、伊朗和其他国家的网络审查做斗争”。2011年,社交媒体助燃引爆了西亚、北非的政局动荡,以及突尼斯、埃及、利比亚等数国政权更迭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对此,奥巴马声称:“我们支持一套普世权利,包括人民表达观点和选择领导人的自由……我们出生的国度是由渴望自由的人们通过革命所缔造,因此我们欢迎这样的事实:中东和北非的历史正在发展,年轻人正在引领航向。”显然,输出价值观、输出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与公正需要、受众需要相去甚远。说到底,媒介内容最终取决于资产阶级利益与国家制度的需要。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向来坚持新闻媒介要积极引导舆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党的利益,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无产阶级的利益需求,决定了其传播内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媒体传播的方向。与美国相比,中国的价值观传播更为直白、简单,在技巧和方法方面,相对生硬,缺乏新意和个性,在传播效果和影响力方面还有亟待提升的空间。如电视媒体根据政策需要,直接开辟类似“走基层”这样的专栏,尽管突出了政治性,但浮于口号,缺乏生动性、柔和性和深度。在这方面,美国媒体更注重舆论引导的技巧和艺术,更生动,也更隐蔽。如果把价值观比作一粒药丸的话,那么美国媒体传播给公众的是裹着巧克力外衣的糖豆,对于大众来说,巧克力糖豆自然要比药丸更有吸引力。披着糖衣的药丸就这么轻易而简单地被接受了。在标榜独立、自由的口号下,美国媒体正是以一种隐性的、间接的、渗透的方式展开,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公众认可并影响他们,起到一种润物细无声的精神渗透作用。
(5)新闻、宣传。如何认识新闻与宣传这两种社会传播行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资产阶级新闻观有着不同的态度和观点。
资产阶级新闻观对于宣传一向持有偏见与厌恶。在西方,现代意义上使用“宣传”一词,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传播学者拉斯韦尔对于宣传有如下定义:宣传,是以操纵表述,即以语言、文字、图片、音乐诸形式来影响人们行为的技巧。有学者认为,宣传是一种影响意志与行动的企图。宣传的历史“恶名”最早始于天主教会的“信仰宣传委员会”及其“宣传活动”。此后,政党报刊为一党私利的宣传叫卖,“二战”期间纳粹德国堪比洗脑的强大宣传攻势,让宣传的恶名无以复加。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的许多“名言”,成为最暗黑的脚注。“我们的宣传对象是普通老百姓,故而宣传的论点须粗犷、清晰和有力”;“真理是无关紧要的,完全服从于策略的心理”;“宣传的基本原则就是不断重复有效论点,谎言要一再传播并装扮得令人相信”。
尽管一向标榜传媒是超脱于政治党派,尽管对于“宣传”的理念报以讥讽与不齿,但现实中宣传行为依然存在。美国政府设有专门机构,引导和控制新闻舆论,保障政策顺利推进,有学者说“世界上头号新闻制造者,就是白宫”。白宫下辖的宣传策划机构,设有“新闻发言人”与“新闻办公室”“传播办公室”以及“全球传播办公室”,控制信息的传播与发布。华盛顿大学教授W.兰斯·班尼特在所著的《新闻:政治的幻像》中认为,白宫通过高密度的新闻发布来实现四个功能:用政府表态主导公众;用公布政策美化形象;用新闻媒体试探政策可行度;用行动制造新闻。美国政府很早就意识到“从舆论和宣传方面赢得战争和美军攻打伊拉克之战同样重要”。2003年,美国在没有联合国授权下发动了伊拉克战争。为了出师有名,赢得国内外新闻媒体的支持,美国白宫开始了发动战争的策划。在2002年策划伊战时,美国白宫就遇到了一个阻碍:民意调查显示,多数美国人担心即将发动的伊拉克战争和已经发生的9·11并没有联系。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美国白宫和五角大楼花费大量财力物力,请来了公关界最有影响力的杜尼·克拉克进行战前宣传和造势,五角大楼对军事分析家“洗脑”,利用媒体向公众推销战争。在白宫和五角大楼的授意下,军事评论员们描述了一个战争理由: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正在发展核武器,而且某种程度上向基地组织倾斜,甚至有一天可能倒向“基地”。在这种情况下,发动伊战将是一场“多快好省”的“解放之战”……宣传的目的和攻势显而易见。
在西方社会,为避免“宣传”有可能诱发受众的抵触情绪,欧美主流媒体一贯淡化宣传意图。有的学者通过研究《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美国国防新闻周刊》《简氏防务周刊》《泰晤士报》《每日电讯报》及CNN、BBC 8家美英主要传媒对中国歼-31的报道,发现这些媒体更多地采用西方文化中的演绎法,通过事实和背景信息的选择引导受众按照媒体设定的逻辑进行思维,让受众通过对报道中含蓄的暗示得出媒体试图传播的观点[73]。这种表面上的公正性与实际上的倾向性,成为主流传媒的报道特点,掩盖了其宣传的意味与舆论的倾向性。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注重新闻媒介的宣传功能。在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宣传,是从日本而来,在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时期已广为人知。由于特殊的政治文化和新闻文化传统,中国新闻业界和理论界向来重视宣传,在中国,媒体肩负宣传任务是很自然的事情,迅速、广泛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将其贯彻到人民中去,是媒体的首要任务,这与媒体的“喉舌”角色相吻合。在新闻实践中,党性原则与人民性原则体现了宣传的核心要求——在政治上,坚持正确的方向,站稳立场,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中央重大工作部署,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把实现、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党性与人民性的结合,体现了政治规律与新闻传播规律的结合,即坚持正确的立场与观点,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不断满足人民的需求。
对于如何把握新闻与宣传的关系,有一些共识:新闻着重于传播信息,宣传着重于传播思想观念,二者有所区别[74]——
宣传是传播观念,新闻是传播信息;宣传是传者本位,新闻则是受众本位;宣传是影响受众观念,新闻则是满足受众信息需求;宣传有意图,新闻则告知;宣传要求观点和事实统一,观点正确、鲜明,事实真实、典型,以正面宣传为主,新闻则要求真实、客观、公正、全面、快捷。
(二)新闻传播主体
对于新闻传媒的属性、在社会中的角色,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资产阶级新闻观有着迥然不同的认识与定位。
(1)属性不同,定位不同。资产阶级新闻观认为,新闻传媒一方面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私营企业,另一方面又是沟通交往、传播信息的社会组织。因此,媒体具有双重性:具有传播信息的社会职能,同时又是能给股东赚钱的商业企业。也就是说,按照资本主义经济规律来运营,同时更能给公众提供准确的信息,这意味着新闻媒介要服从于市场规律,遵从市场需求,遵循市场规律与新闻传播规律,强调客观性原则……这是媒体历经政党报、超党派的廉价报纸后,步入垄断阶段后逐渐形成的共识。
资产阶级新闻观认为新闻传媒不是政府的工具,是与立法、行政、司法并立的第四权力,在民主和管理中承担着神圣使命,是在社会生活中交流、调适与监控的公共工具。因此避免政府的干涉与控制,追求新闻独立、立场独立、观点独立,这是他们的新闻理想。
在制度设计方面,大多数传媒属于私营企业,而非政党、政府的附属机构。国家通过立法来管理新闻业,新闻业通过制定行业道德规范进行自我约束。在新闻实践中,新闻传媒也的确发挥了监督的作用。但随着垄断的加剧和对经济利益的追逐,真正的独立是不存在的。按其所有制形式,西方媒体大都依附于财团,属于私人所有;或者依附于政府,为国有或公营。因此,这些媒体不可能没有立场,他们的立场其实就是所有者的立场,媒体的新闻传播活动要维护所有者的利益。媒体实质上是他们的代言人。对此,阿特休尔透过表象直指本质:“在市场经济国家,新闻媒介的任务是超脱政治,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公正地报道消息,但是就这点而论,市场经济旋律的维护者是在自欺欺人,因为无论如何,新闻媒介都无法超脱政治。”[75]
新闻媒介不可能独立,本身也并不独立,而是作为权力的工具运转。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认为,新闻媒介是统治阶级用以维护现存制度的工具,是实行社会控制的手段,是维护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无产阶级利益的工具,同时也是社会沟通交往、传播信息的传播工具。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报刊是人类作为主体对社会存在——客体的反映。毛泽东则进一步指出,报刊是运用新闻手段反映社会经济的产物。明确传媒作为阶级舆论工具的政治属性,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鲜明特点。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认为,新闻事业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通过新闻手段的反映,是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构成部分,并为其经济基础服务。新闻事业具有二重性,既具有社会性,在阶级社会中又具有阶级性。在中国,新闻事业是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传媒是党的喉舌、人民的喉舌。因此,要遵循政治规律与新闻传播规律,主要体现在新闻传媒要坚持党性原则、人民性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强调传媒的政治属性,而忽略了其经济属性。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对于传媒的认识有了新的发展,逐渐意识到其经济属性,传媒在国有媒体、事业单位之外又有了营利的商业属性。也就是说,新闻媒介在政治上必须恪守党的原则,在经济上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具体而言,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新闻传媒是一定阶级、政党的宣传部门,是“行政事业单位”,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反映民意、满足人民的需求,坚持以社会效益为重;作为经济基础的一部分、作为信息产业,新闻事业提供新闻信息和其他社会服务,获取经济效益。
(2)立场不同,目的不同。不同的属性与定位,决定了不同的立场与目的。资产阶级新闻观认为,新闻事业的目的在于:追求真理;尽社会责任;以非政治方式进行告知、教育;公正为人民服务,拥护资本主义学说;监督政府。他们认为,新闻事业是超政治党派,是独立的,是没有立场的,是客观、公正的,它告知事实,揭示真相,促进社会民主发展。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认为,新闻事业是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主义,为人民,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信条与原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性原则与人民性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为先,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如表2-2所示。
表2-2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资产阶级新闻观的不同认识(关于新闻事业目的、信条、传媒属性、定位、所有制形式)
(三)新闻功能
对于新闻事业的目的,资产阶级新闻观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都坚持为人民服务,只不过为人民服务的内涵不同。新闻传媒承载着传播信息、引导舆论、提供娱乐、促进社会进步等功能。由于历史起源和文化观念等因素的差异,两种新闻观在新闻功能方面有着不同的意见。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认为传媒具有传播信息、引导舆论、协调社会、传承教化的功能。资产阶级新闻观则认为传媒具有监视环境、协调社会、传承文化、提供娱乐的功能。二者的区别显而易见。
(1)政治宣传与信息传播。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强调政治宣传,强调舆论引导,这体现了传媒喉舌的定位,也体现了通过新闻传媒进行政治宣传的历史传统。在中国,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新闻传媒的政治功能,将舆论引导、协调社会功能放在重要地位,要求在新闻传播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体现党的意志同反映人民心声结合起来,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生活,及时反映现实,维护人民的利益。强化政治功能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忽略了其基本的信息传播功能与经济功能。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后得到了改变并有了新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通过的《关于改进新闻报道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新闻机构作为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既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与传播各种信息的工具,又是每日每时直接同国内外读者、听众、观众对话的一条重要渠道。”在这个文件中,提到了新闻传媒的传播功能。此后,媒体格局也发生了重大变化。[76]媒体的功能也从单一的宣传功能发展为以传播信息为基本功能、以宣传舆论引导为重要功能的多种社会功能,新闻传媒作为大众传媒的属性得到承认。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新闻传媒的经济属性也逐渐得到认识和强化。原本泾渭分明的产业与意识形态,在媒体行业结合在了一起。
现实远比理论复杂得多。在中国,网络新媒体的出现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它与纸媒、广电等传统媒体有着不同的发展路径。传统媒体先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工具存在,市场化之后,才具有了产业属性。互联网则刚好相反,它先是作为一种产业出现,当其演化成媒体形态后,则又带上了意识形态色彩。信息、宣传和意识形态领域不得不面临着一个新的问题:如何扩大网络新媒体的经济效益,同时又限制其在政治领域带来的消极后果。问题的出现促使传统的媒介管理方式发生变化:放弃旧有的不合时宜的管理方式,探索新的属于互联网时代的宣传模式。
资产阶级新闻观认为,新闻媒体的首要功能是传播新闻信息而非宣传。这一观点也是实践探索的结果。在西方政党报刊阶段,传媒的政治宣传功能被推至首要位置,报纸纷纷宣传政见,争取舆论,甚至党同伐异,激烈论战,使新闻自由的理想蒙羞,留下了并不美好甚至劣迹斑斑的印记。西方新闻业进入大众报刊阶段后,新闻传媒日益淡化其政治工具的属性,回归信息载体的属性,新闻机构就是生产、供给新闻产品的资本主义企业。新闻传媒既是社会沟通交往和传播信息的工具,又是能给股东带来盈利的企业,这是西方资产阶级新闻观对新闻传媒的代表性概括。与之对应的是否认传媒的宣传功能,强调其信息传播功能与经济功能,体现了传媒私营企业的属性。
实际上,新闻传媒与政府之间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在西方社会,政治家深信:当传媒没有为公众准备好舆论,政府的决策是软弱的。美国政治学家西奥多·怀特说:“在美国,如果新闻界没有准备好公众的思想,那么任何国会的重大立法、任何国外冒险、任何外交活动、任何重大的社会改革都不可能成功。”[77]新闻传媒传播的不仅是信息,还有意见和观点,通过议程设置,源源不断地提供信息、意见和观点,影响民众的思想观念。因此,新闻传媒在某种程度上左右了民众的意见,左右了国家重要决策的决定权。比如,发布政治信息,追踪政府动态;解释政府纲领和决策,以顺利推动;提供多方意见,供决策者参考;塑造政治人物形象,提高社会知名度等。实际上,新闻传媒与政府之间的互动比信息的呈现还要频繁、密切。新闻传媒成为政治运作的关键之一,能影响甚至左右政局。新闻传媒努力做的是不断消除宣传的痕迹。如注重运用平衡手法,特别是有选择性地呈现多方立场和观点,援引多个信源,以显示其公正客观,力图淡化宣传意味,使受众相信他们的立场是“客观和公正的”。
(2)传者本位、受者本位、以人为本。新闻媒体的角色与定位决定了受众在新闻传播中的地位。在两种新闻观中,就有了传者本位与受者本位之别。
在中国,新闻传媒不仅能传播信息、引导舆论、协调社会、传承教化,还是舆论宣传工具、党和人民的喉舌,通过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对受众进行舆论引导。这一性质决定了新闻传媒在新闻传播时常常以传者为中心,受众需求并不是最主要的出发点。这种新闻传播理念常常会造成居高临下的传播态度,传播方式呆板、生硬,缺乏与受众的互动,这种简单、肤浅的单向传播,缺乏感染力和渗透力,尽管能够保证舆论引导的方向,但却不能很好地满足受众需求,影响传播效果。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经济的发展、新闻传媒业的发展,以及西方大众传播学的大举东渐,为新时期中国新闻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持,传统的新闻观念也受到冲击,“受众”和“传播者”“信息源”“传播渠道”等名词越来越被频繁使用,新闻传播观念也发生了变化,人们逐渐意识到:新闻传播是信息的双向流通,传而不通是无效的传播。新闻传播呈现出以传者为中心向以受众为中心的转变趋势。新闻传媒逐渐改变传者本位的思想,打破居高临下的传播姿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确立受众本位的观念,以满足受众的需要为出发点和归宿,根据受众需求来制定媒介定位及传播原则,通过改进新闻报道来吸引受众、争取受众,提高传播效果。传播观念变化的背后,是政治环境的变化。如以受众为中心、以人为本的观念,最大限度地满足受众的知情权,与习近平提出的“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满足人民精神需求”[78]相呼应。
从传媒单一的功能到多样化的功能;从传播者本位到受众本位、以人为本;从宣传本位到新闻本位;从仅仅把新闻事业视为意识形态到承认新闻事业的产业属性并引入市场机制,构建媒体融合发展的传播格局,这是中国新闻传媒业的发展图谱。
在西方,谁是新闻传播活动的中心,一直是大众传播学研究和讨论的焦点之一。早期的传播学者先后提出了“枪弹论”等理论,其实质是传者本位。后来,学者们发现受众并不是单纯的、被动的接受者,不同的受众会产生不同的反应,受众的作用开始受到重视。在20世纪60年代,实现了从传者中心论到受众中心论的转变。受众成为传播的主动者,传媒是被动者;受众不是消极地“接受”信息,而是积极地寻求信息为自己所用。1964年,这一受众本位理论因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家鲍尔的《顽固的受众》一书而闻名于世,后来在卡茨、麦圭尔、布拉姆斯等人首创的使用与满足理论中得以发展。使用与满足理论是针对受众“使用”媒介以“满足”自身需求而言的。换句话说:这个理论假设的中心是受众。它主张受传者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个人的需求和兴趣来决定的,人们使用媒介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求和愿望。此外,德国学者伊丽莎白·纽曼提出“沉默的螺旋”受众模式与理论,确立了受众在新闻传播过程中的中心地位。
受众本位的传播理念与新闻传媒的属性不谋而合。西方新闻传媒的定位是市场产业,更多的是重视市场效应。“在西方,新闻媒体早就纳入市场化、产业化轨道,既是传播媒介,又是商业性经济实体,受制于一定的经济财团。它们拥有自己的私有产权、充分的经济自由选择、完善的市场体系、完备的生产和消费资讯。它们唯一面对的就是受众,媒介的生命就掌握在受众手里,考虑受众的需要是传媒利益的最大化原则,是它们获取读者、市场和利润的根据和保证。”[79]实践中,西方新闻界也经历了一个漠视受众到重视受众的转变过程,甚至一度把受众中心论发挥到了极致。受众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中心地位已牢牢确立。显然,他们注重受众、注重传播效果,对于市场规律的把握更为成熟、娴熟。
(四)自由与责任
(1)新闻自由。自由是人类追求的高级境界。新闻自由则是资产阶级新闻观最著名的标签,它贯穿资产阶级新闻业兴起与发展的始终,被视为至高无上的终极目标。建立于“理性”基础上的新闻自由,也被视作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根本标志与重要保证。其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新闻传播层面,而具有了政治学、社会学的多重语义。
法国《人权宣言》第11条规定: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自由。但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应对滥用此项自由担负责任。美国《权利法案》(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第一条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之法律:①确立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②剥夺人民言论或出版自由;③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伸冤之权。
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此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都有充分保障言论出版自由的规定。资产阶级新闻观将新闻自由阐释为:不受政府干涉,不受权力干涉,不受外界控制,自由、独立、客观地报道新闻。新闻自由既是手段,也是目的,服务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
新闻媒介为人民的知晓权服务,这是存在的理由。在美国,不为大众服务就意味着它们不能维护宪法修正案给其规定的特殊地位。宪法规定的自由必须以服务于民的思想为前提。然而,实际生活中,看到的只是它们要求独立裁定新闻的权利。[80]而人民知晓权只是新闻媒介有权告知人民它想让人民知晓什么的一种婉转辞令。西方新闻自由理论和早期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一致,在普及知识,开启民智,反封建束缚,促进社会发展方面,有其历史的进步性。
这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并不矛盾。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特征是“自由、自觉的活动”,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便是由“自由结合的人”构成的,“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一切人发展的条件。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自由是人类发展的崇高目标。
“新闻自由”作为人类追求自由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样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所倡导的。马克思指出,“没有新闻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会成为泡影”。但是达到新闻自由的境界,不能忽略种种对“必然”的认识和把握。对于新闻自由的认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并没有像资产阶级新闻观那样脱离社会系统和现实因素,将其绝对化、抽象化。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认为:新闻自由是具体的、相对的,不能超出经济基础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实际;在阶级社会,一个阶级的自由是建立在剥夺敌对阶级的新闻自由的基础上的,绝对的自由、普遍的自由,是不存在的;新闻自由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归根结底是一种手段,是为政治和经济目标而服务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新闻自由是人民群众的自由权利,新闻传媒和新闻从业者要在宪法、法规和党纪、政策的前提下,享有充分的新闻自由,为人民的新闻自由权利服务,满足人民的知情权。
(2)新闻责任。“无限制的自由的危险与限制自由的危险,已经构成一个政治学上的问题,似乎人类理智迄今为止还无法解决。”[81]当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日益膨胀,当新闻媒介日趋被少数人垄断和操纵,“观点的自由市场”饱受威胁,从根本上损害了新闻自由制度,动摇了西方自由至上主义的根基,在此形势下,资产阶级新闻观开始反思新闻自由。在社会责任论的框架下,放任的自由遭遇到社会责任的修正与发展。在新的修正下,新闻自由是一项带有义务性的道德权利,它是有条件的,它源于这一权利的基础,即人对自己的思想负有义务。在新闻传媒是私有和自由的前提下,新闻界必须承担社会责任,进行自律,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新闻服务,如果没有尽到责任,政府就可以适度对其控制。对于传媒责任的阐释,对于新闻自由的修正,事实上是换汤不换药——本质上依然强调个人主义,保护个人的自由权益,反对政治干预,主张新闻传媒、新闻从业者从道德、伦理层面进行自我约束。自由、民主和个人主义的传统得到延续和继承,新闻自由依然是至高无上的,责任的实现与承担是苍白无力的。资产阶级新闻观尽管意识到无限制的新闻自由所带来的弊端,但是没有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新闻传媒的社会责任只停留于道德自律层面。
强调新闻责任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重要特征。在中国,新闻传媒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既是大众传媒,又是党的思想宣传阵地,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肩负着传播信息、稳定社会、传承文化、舆论监督的责任。如1956年7月1日《人民日报》社论《致读者》中所说:“人民日报是党的报纸,也是人民的报纸。从它创刊到现在,一直是为党和人民的利益服务的。”新闻传媒要始终保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成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关于新闻责任的理论核心。
针对实践层面新闻责任缺失、旁落的问题,应深化媒体及其从业者的责任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恪守职业道德,建立一个健全而有效的自律机制,与行业管理、司法监督紧密结合,通过教育、管理、自律和他律,为新闻责任的履行营造积极有利的媒介环境,提供切实可行的实现条件。
(3)新闻自由与新闻责任的关系。自由是伴随义务的,权利是相对的。对于新闻自由和新闻责任的认识,反映了对权利与义务、个人与社会的认识。
资产阶级新闻自由观念建立在理想化的“理性”个人基础上,片面强调个人表达自由。实践中,他们逐渐认识到新闻自由作为一项自由权利,也是相对的、有界限的。在行使权利的同时,理应承担义务,负有社会责任。对于新闻自由与新闻责任的关系,他们认为新闻自由是前提、是目的,新闻责任是手段;而且将责任的实现归于道德层面的自律。
马克思指出: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结构以及由社会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任何自由,尤其是新闻自由,作为有重要社会影响的一种权利,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需要在法律法规,在党纪、政策的范围内行使自由权利。因此,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成为行使新闻自由所必须遵循的政治准则。新闻责任是实现新闻自由的前提、条件,新闻自由是手段。如表2-3所示。
表2-3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资产阶级新闻观的观念区别(对于新闻自由与新闻责任的不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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