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产阶级新闻观形成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代表性著作,其观点一方面反映了时代的需求,推动了新闻观念和媒体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另一方面则反思新闻业的流弊与矛盾,不断总结规律,从社会大系统的视野下,对媒体制度与发展提出了全新而深刻的思考。
(一)《论出版自由》
在西方新闻自由运动和新闻自由思想的发展史上,约翰·弥尔顿是先驱和奠基人。他在1654年出版的《为英格兰人们的第二次辩护》中,自述写作《论出版自由》的目的,是将出版从日益走入绝境的限制中解脱出来。
(1)主要内容:①指控政府控制言论,全面批评出版检查制度的弊端——“破坏学术、窒息真理”,揭示其中存在的无法解开的矛盾,公开谴责该制度所代表的就是一种预先制止令。②在政府管理行为和民众本性之间建立了一种因果关系,并以此警示革命者。③自由主义新闻理论重在强调个人与人权,注重以个体为单位的基本权利。④对理性的重视态度也是其人性论观点的体现。⑤书中还论述了他的善恶观:人既具有善的观念,又具有恶的观念。⑥弥尔顿的真理论可概括为:“观点的公开市场”与“自我修正过程”。⑦着重呼吁言论自由,阐述其重要性与必要性,并第一次明确提出,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并大声疾呼“让我凭着良知自由地认识、自由地发言、自由地讨论吧!”
(2)核心观点:①反对政府或宗教势力控制言论;批判出版审查制度,揭示其实质为预先制止令。②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人的理性与生俱来,高于一切。③自由是上天赋予人的基本权利,而言论出版自由更是人的一切自由权利中的最为核心、基本和重要的内容。④自由报刊理论的第一个基本原则:“观点的公开市场”与“自我修正过程”。⑤提倡“兼容并包”的阅读法。⑥真理是肯定的,要做“自由而公开的斗争”。⑦扼杀一个人扼杀的是一个理性的生物,扼杀一本书则是扼杀了真理本身。
(3)影响与价值:①其一,弥尔顿将出版自由思想建立在人类理性的基础之上,对理性的乐观估计,成为构筑近代自由主义新闻思潮的重要支柱;其二,他第一次将出版自由与真理联系起来考察,突出强调出版自由对于真理的作用,并被发展成为现代意义上的“观点的自由市场”和“自我修正过程”两个命题;其三,将出版自由与人权联系起来,开始确立出版自由的权利观念。这种将出版自由作为人权来论述的创新之举,是近代自然法理论在出版自由领域的具体运用,使出版自由等同于人的自然权利,意味着出版自由这样的个人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在起源上独立于国家和社会之外,人权成为自由的外在形式,推动着新闻思潮内容的落实,并使其在制度层面获得保障。在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中,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新闻出版自由——权利——制度保障,这种逐步延伸的趋势均获得明确体现。②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及其思想有力地推动了欧洲及世界各地资产阶级革命的发展,列宁说它是一个“伟大的口号”。③在推动新闻自由思想方面,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是自由主义的里程碑,是“资产阶级新闻理论的基石”,为自由主义新闻(报刊)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促进了近现代新闻自由思想的发展。
(4)不足与局限:①有着根深蒂固的阶级性,弥尔顿最关心的是学术、学者的言论、观点的自由;所讨论的自由并不是全体人民的自由,仅仅是针对资产阶级而言。②弥尔顿的出版自由是绝对自由,他主张任何对于出版物的事先审查都是不能被允许的,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他主张有差别的限制与自由。③其中不少论断建立在“上帝”这样一个虚幻的观念上,充满了浓厚的神学色彩。尽管《论出版自由》着重强调了反对政治权利控制言论的观点,没有将着眼点落在报刊和新闻自由上,但其意义毋庸置疑。正如施拉姆的评价:“这篇文章虽然没有全面论述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原则,但是在当时提出了反对集权主义控制的强有力的论点。”
(二)《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47]
20世纪40年代,美国大众传媒的集中和垄断趋势日益加剧。1942年12月,《时代》杂志帝国创立者亨利·卢斯(Henry Luce)委托老友芝加哥大学校长罗伯特·哈钦斯(Robert Hutchins)对美国新闻自由的现状和前景开展调查。1944年2月28日,哈钦斯邀请其他包括拉斯韦尔在内的12名知名学者组成哈钦斯委员会(新闻自由委员会),在《时代》公司提供的20万美元及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公司提供的15000美元的资助下,开展为期三年的调查研究。研究成员涉及的学科背景有法学、哲学、人类学、经济学、伦理学、历史学、政治学等。考察角度较为全面,尤其探讨了政府对于新闻自由的作用。最终九易其稿,于1947年3月26日发表了《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成为社会责任理论的奠基之作。
(1)主要内容。全书分为6个章节:“问题与原则”“要求”“传播革命”“表现”“自律”“怎么办”。有预见地提出了新闻界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的一些问题,本着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报告首先提出了本书的核心问题——新闻自由是否处于危险中。报告的第一句话是:“本委员会打算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新闻自由是否处在危险之中?我们的答案为:是的。”当几乎世界各地所有的报刊都充当政府喉舌的时候,唯独美国新闻界骄傲地坚持着《第一宪法修正案》言论自由的优良传统,哈钦斯委员会提出美国的新闻自由正处于危险之中,甚至新闻自由的维护需要政府参与。报告给出的新闻自由处于危险之中的理由是:①作为一种大众传播工具,新闻界的发展对人民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但新闻界的发展降低了能通过新闻界表达其意见和观点的人的比例。②能把新闻机构作为大众传播工具使用的少数人,未能提供满足社会需要的服务。③那些新闻机构的指导者不时地从事受到社会谴责的种种活动。这些活动如果继续下去,新闻机构将不可避免地受到管理或控制。
(2)核心观点。报告的关键词是“自由”和“责任”,由此引发的思考是新闻界如何维护自由,如何承担责任。在《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中阐述了对于“自由”的新观点:新闻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基础。表达自由在各种自由权中是独一无二的:它促进和保护其他所有的自由。新闻自由不只是媒体和记者的行业自由,也是受众使用媒介、表达意见的自由。新闻自由包含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如果新闻界想要完全自由,就必须了解和克服任何伴随其自身经济地位、其集中趋势及其金字塔式结构而产生的偏见。新闻界必须享有为维系和发展自由社会做出贡献的自由。对“责任”的认识,也在报告中得到了新的诠释——新闻界须对社会负有如下责任:满足公众需求,维护公众权利以及那些没有任何报刊代言、几乎被遗忘的演说者的权利。新闻界必须明白,其缺点和错误不再是个人的无常行为,已成为社会公害。放眼未来,新闻自由只能以一种可以问责的自由而继续存在。它的法定权利将维持不变,如果它的精神义务得到履行的话。
(3)意义与价值。布莱文斯说:“当哈钦斯委员会在20世纪40年代进行思考时,维多利亚的民主化理想的残余被消费主义包容了。到了20世纪60年代,当麦克唐纳就电视而写作时,社会责任已经成为文化史中的一个人工制品。如果说哈钦斯委员会成员们的话语值得敬佩的话,那么它反映了一场为了适应消费社会、为了包容打击现代性及其印刷文字的复杂性和冲突而进行的无效斗争。”[48]不论如何,《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对新闻自由的滥用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为传媒的改革提供了一个哲学框架,为新闻界播下了担当新角色的种子……“委员会让社会接受了新闻批评,不仅如此,它还在一个非常幸运的时刻登上了舞台:它是一个开创新时代的理念。”[49]
(4)不足与局限。政府应当如何做,才能既不损害新闻自由,又保障自由的强健发展呢?究竟什么时候需要政府的干预?如何判断新闻界的危机已经达到了政府必须插手的程度?通过政府来保证新闻界的“负责”,是否意味着类似新闻检查制度的实施?……对于这些具体而重要的问题,哈钦斯报告中没有给予更切实际的回答和措施。因此一些学者认为,新闻自由委员会的报告是一个理想化的报告,一些矛盾难以克服,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
(三)《报刊的四种理论》[50]
1956年,美国伊利诺大学出版了《报刊的四种理论》,三位美国学者威尔伯·施拉姆(Wilbur Schramm)、弗雷德·西伯特(Fred S.Siebert)和西奥多·彼得森(Theodore Peterson)从政治学、社会学的范畴,以新闻事业和政治制度的关系为切入点,论述了不同政治制度下对新闻媒介的控制和新闻自由的问题,从宏观视野揭示了新闻媒介与社会之间的关联。
(1)主要内容。该书所用“报刊”一词,是指一切大众传播媒介。该书认为,世界各国的新闻传播制度与其社会政治制度是一脉相承的,基本上可以分为四种:集权主义理论、自由主义理论、社会责任理论、苏联的共产主义理论。
①集权主义理论。人类传播史上最古老的传播制度理论。代表:马基雅维利《君主论》,“国家安全高于一切,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就必须严格制约自由讨论和信息的传播”。在这一传播制度中,报刊是国家的刊物,必须对当权者负责;大众媒介统一步调,国家才能顺利地为公众的利益服务;在某些情况下(如在交战状态的国家里,军人统治下),集权原则甚至体现人民的意志。对报刊应严加控制和审查,对违反有关规则的应加重处罚。研究认为,这一理论本身在当今的大多数国家已被摒弃了。②自由主义理论。这一报刊理论兴起于资产阶级革命年代,本质上体现着自有资本主义时代的特征。基本主张概括为三点:个人权益高于一切,国家归根结底应用来保护个人权益,而个人权益中最重要的就是“第一权利”;之所以允许人们有言论自由,是因为人是具有理性的动物,拥有判断正误的能力;真理只有在各种意见展开“自由而公正”的竞争中才能产生,才能发展。自由论坚决反对对新闻活动实施的任何形式的限制,倡导让新闻媒介随意报道任何事实,不受任何干预,畅所欲言,自由行事,为社会新闻受众提供尽可能广阔的选择空间和判断余地,从而使他们能够得出尽可能真切的结论。③社会责任理论。这一理论是对自由主义理论的修正,它主张:传媒(报刊)对社会有种种义务,要不负公众的信任;报刊要“供给真实的、概括的、明智的关于当天事件的记述,它要能说明事件的意义”;它应当成为“一个交换评论和批评的论坛”;要能描绘出“社会各个成员集团的典型图画”;要负责介绍和阐明社会的目标和美德;要使人们“便于获得当天的消息”。作为真正的职业传播者,还应当遵循公认的道德准则和职业标准,不会为金钱而去做某些事,切实关心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该理论的研究者彼得森既肯定了社会责任理论的前景,也看到了它还有待完善的一面。④共产主义理论。威尔伯·施拉姆认为,这一理论既是集权主义的变体,也可以从马克思那里找到它的根,在列宁和斯大林的花园中看到它的茎。在施拉姆的笔下,苏维埃国家的大众传播媒介被描述为:大众传播媒介与组织传播媒介不可分割;大众传播媒介是作为国家和党的工具来使用的,并作为党实现统一的工具、发布“指示”的工具;它们几乎是专用于宣传和鼓动的;传播者被强制性地要求承担严格的宣传责任;它们由国家经营和控制;传播者的自由和责任也不可分割地连在一起。施拉姆曾撰写过许多较为客观、公正的学术著作,但他在这一理论的分析上则带有明显的片面性、主观性和“冷战”色彩,为后人所批评。(www.xing528.com)
(2)影响与价值。《报刊的四种理论》首先从哲学根源上探讨报刊体系的差异。其中包括探讨有关人的本性、社会的性质、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知识与真理的性质等问题的基本假设;在关注报刊控制体系的同时,提出了报刊的面对强权和真理两难选择。被传播业界和学术界公认为开比较新闻学之先河的论著。作为新闻理论研究史上经典的文献之一,《报刊的四种理论》为研究和了解在不同的历史、社会背景下兴起的几种不同的传媒理论及传媒制度,提供了一种分析框架。有的学者认为,从传播理论研究的历史视域来看,《报刊的四种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为媒介帝国主义提供了理论资源。其二元对立思维模式、媒介控制理论及对传播语境的历史推演过程,为媒介帝国主义自我中心性思维模式的形成、传播工具安排方式及传播语境理论的形成提供了理论前奏。该书将传媒同其所属的社会的哲学思潮、政治结构、个人和社会的关系等联系起来,显现了宽广的研究视野。他们对于西方社会中的主流思潮——自由主义的理论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责任论的阐述,反映了资本主义新闻学的核心观念,并在以后很长一段历史时期产生深远影响。虽然在某些方面受到美国本位观念、“冷战”思维等局限因素的影响,但并不影响它成为一部里程碑式的著作。
(3)不足与局限。作为新闻理论研究史上最有价值的文献之一,《报刊的四种理论》广受关注,也备受争议。学界对社会责任理论的批判,主要源于“社会”与“责任”术语的含糊。比如社会是一个没有表达清楚的抽象概念,“如果把它同‘国家’(State)这个概念联系起来,不仅会导致语意上的混淆,甚至会引起思想上的巨大混乱。‘国家’有时候可以指政府、民族,还可以指社会,如此一来,这三个术语也就含混不清了。其次,‘责任’在新闻工作者这里似乎也遇到了难题。新闻工作者的责任似乎找不到依托,记者无论报道与否,都是尽了责任的。因而也就无法用‘责任’来约束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51]。同时,《报刊的四种理论》中意识形态的偏见和曲解也遭到了许多学者的批判,这在威尔伯·施拉姆执笔的苏联共产主义报刊理论章节中尤为明显。例如,施拉姆写道:“马克思几乎从来没有谈过公众通讯工具问题。”[52]这是不全面的,下面这句马克思的话就完全否定了这一点,“交往工业(Die Kommunikations Industrie),它或是真正的货客运输业,或者只是消息、书信、电报等等的传递”[53]。1980年,苏联莫斯科大学新闻系主任扎苏尔斯基教授在其主编的《资产阶级的新闻理论》一书中指出,《报刊的四种理论》作为美国新闻学理论的代表作,竭力美化资本主义国家的传播制度;同时歪曲和攻击社会主义新闻传播制度,是冷战思维的产物。
(四)《权力的媒介》
美国传播学者阿特休尔所著,是西方传播学界继施拉姆等人的《报刊的四种理论》之后又一本经典著作。书中对施拉姆等倡导的社会责任理论进行了驳斥和挑战;对自由主义理论与社会责任学说的区别作了评断——自由主义理论主张新闻媒介应完全自由,不受任何约束,而社会责任理论则认识到不受限制的自由会带来危险。
(1)主要内容。阿特休尔是传播学研究中的批判学派,研究的是传播者及其如何控制传媒。本书抓住新闻媒介与社会统治力量这一核心问题展开层层论述,深入考察了欧美新闻事业的演变发展以及新闻观点的产生变化,探讨了当时世界新闻传播领域的重大问题。根据当时世界不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将新闻媒介划分为马克思主义计划经济模式、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第三世界国家模式,并论述了各自的特征和主要理论,指出施拉姆的四分法是在冷战背景下作出的,带有简单化倾向。在论述三种模式的基础上,探讨了报刊的社会责任理论等重大新闻命题,并展望了世界新闻事业的发展前景,“它不是在向谋求最大利润的呼声致意,就是充当历史命运的见证人。领导新闻队伍的将是新闻媒介的付钱主子(财源)”。[54]
《权力的媒介》把新闻媒介比喻成交响乐,包含着不同的主题、旋律和变奏。第一乐章代表的是市场经济世界,第二乐章代表的是马克思主义世界,第三乐章代表的是进步中的世界。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其新闻媒介的性质受到不同阶级的控制,因而功能与角色也有所不同。在市场经济乐章中,教育人民是为帮助他们正确地投票选举,以此来捍卫社会的秩序。在马克思主义乐章当中,新闻媒介起着宣传工具的作用,主旋律是教育人民,帮助人民正确地为人处世,以此来捍卫社会制度。第三乐章则是最公开、最直接地把新闻媒介当作教育的工具。发展中国家新闻媒介的发展模式既用来捍卫社会制度又用来作为教育人民改造社会制度的工具。阿特休尔认为,进步中国家乐章在掌握新闻媒介的尺度上,比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有着更大的伸缩空间,不必受到如此多的束缚,假如各国的编辑能够像进步中国家的编辑一样,以更加客和公正的理念和立场去报道新闻,那么,全人类对世界的理解程度理所当然就提高了。
(2)核心观点。本书着眼于新闻媒介和社会政治结构之间的关系,提出了新闻媒介是统治阶级用以维护现存制度的工具,是实行社会控制的手段,可谓一针见血、鞭辟入里。同时对美国新闻史上的一些重大事件以及世界范围内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一些相关思想都有所触及和分析。书中不乏新观点:新闻媒介标榜客观性无非是出于经济需要和政治用心;新闻媒介的内容主要由财源决定,有官方形式、商业形式、利益形式、非正式形式四种财源形式;“社会责任理论”是一个“含义不清的模式”,在实践中是无法兑现的,新闻媒介最终只是为统治者所利用的一种工具而已。在四篇十一章的容量中,阿特休尔表达了一种思想:一切媒介都不是独立、自由的。媒介历来都是受到某种权势控制的工具。摆布传媒的权势有宗教的,也有世俗的,可能体现为政治上的党派集团,也可能是经济上的。阿特休尔反复声明,美国人脑海中将媒介定义为自由的,这一观点是错误的。他从历史、政治、现实的各个方面反复论证:新闻媒介在很多历史场合确实参与了权力斗争,但是无论过去还是未来,新闻媒介都没有展现出独立行动的图景,而是为那些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提供服务。在书中,阿特休尔还总结了“新闻学的七项归纳”。
(3)影响与价值。阿特休尔曾先后在美联社、《纽约时报》、美国全国广播公司当过记者,后转向研究领域,成为新闻学教授。新闻记者的经历,使他更注重现实问题,更富有批判精神。他抓住社会统治权力与媒介关系这一核心问题,采用政治——经济——文化的分析方法,从社会制度层面批判新闻制度的“缺陷”。他认为,不同制度下的新闻媒介在一些方面所坚持的东西是有共性的,三种性质的新闻媒介,都强调要对社会负责,都是为政治服务。在马克思主义乐章和进步世界乐章中,新闻媒介既定的目标之一是政治性的,在市场经济乐章中,虽然打着自由主义的旗号,但是它仍然是为政治服务的。阿特休尔提出的“三种理论”——马克思主义计划经济模式、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和第三世界国家模式,对“四种理论”第一次构成了重大挑战。他没有以意识形态来划分新闻模式,而是根据经济状况进行分类,其观点可谓一针见血,成为“四个理论”之后又一经典著作。
(4)不足与局限。尽管书中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全世界的新闻媒介和新闻理论进行分析归类,提出了一家之见。但是,新闻媒介和新闻理论都具有阶级性,如果牵强地进行比较,显然会出现谬误。在研究和探讨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时,作者没有偏见地深入分析了马克思的出版自由思想,具有深刻意义。但是,对于列宁论报刊的三大作用等则不尽准确。[55]在针对社会责任理论的批判中,阿特休尔没有认识到,这种理论与经济学上鼓吹“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其实都是服务于国家垄断主义的需要。此外,作者在写作上摒弃了理论著作惯用的演绎归纳、抽象论证等方法,抓住重大的历史事件和当代的主要问题,分析和总结了新闻媒介的发展变化,批判了各种传统见解。由于文化背景和思维习惯的不同,这种叙述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阅读的难度和理解的偏差。
(五)《最后的权利》
继阿特休尔的《权力的媒介》对“四种理论”展开猛烈的批判之后,美国伊利诺大学的8位学者对“四种理论”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总体批判。
(1)主要内容。本书由重议《报刊的四种理论》、集权主义和自由主义、社会责任论、马克思主义、变化中的信息环境这五个章节构成。在重议《报刊的四种理论》部分中,对“四种理论”的历史构成和理论建构进行了剖析。作者认为,“四种理论”显现了利益驱动下的美国私有媒体在冷战时代的全球扩张,它提供了历史和理论的根据去质疑自由主义的世界观,但没有提供一种替代选择;它忽视了媒体根本的经济性质,拒绝将传播体系看作一种承担经济角色的经济工具;国家与媒体的对立,成为架构“四种理论”的基本二分法。对于集权主义和自由主义、社会责任理论,《最后的权利》从历史和哲学的角度予以批判分析,认为“四种理论”的绝对自由主义和集权主义都过于简单化;社会责任理论既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智力练习,也是一场自发的意识形态的进步。在第四章中提出,“四种理论”以一种失之偏颇的方式论述马克思主义。认为对媒体制度的讨论必须认识到两点:第一,任何体系都是表象的,必须明确其根本;第二,如果讨论一个民主国家,必须有大众对媒体制度的参与,关键还要考虑对社会资源的控制。在对四种理论的建构、划分与基本观点进行深入的批判后,《最后的权利》还勾画出一个不断变化的信息时代,提出了自由主义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挑战,变化中的媒体与国家的关系、公众与私人的关系等。他们预言,未来的信息社会将不同于以往,因为信息可以无限再生,不会因为消费而衰竭;信息社会不会消除信息不平等,它们与权力有关,而与表达无关。
(2)核心观点。该书的作者来自很多学科,包括法律、伦理学、历史、新闻、广告、政治经济学和传播理论。他们从不同的学科维度对《报刊的四种理论》进行了细致讨论与全面批判——“四种理论”的根本缺陷是,所使用的术语不但助长了非黑即白、非好即坏的绝对化理解,而且粉饰了证据是如何汇总和解释的。“四种理论”把自由和控制仅仅限定于政治方面,将它们作为与国家权力关系的特征来描述,却没有考虑其他形式的权力,特别是“自由市场”本身……郭镇之认为,《最后的权利》指出了“四种理论”的五点不足:历史具体性不一致;理论概念不一致;给人“一种制度套用一种理论”的错觉;理论过于简单化;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权力集中论述太少,掩盖了自由至上主义理论的实质。[56]在批判“四种理论”僵化的意识形态的同时,《最后的权利》却为其两方面的价值而鼓掌称道:一是作为教学媒介,提供了观察新闻出版自由与社会关系的一种替代方式;二是作为一种工具,能帮助学生和门外汉解决古典自由主义中的矛盾。
(3)影响与价值。《最后的权利》对“四种理论”的批判步入了一个深度剖析、全面挑战与彻底颠覆的阶段。几位作者认为,《四种理论》与之对话并为之代言的那个受冷战困扰的世界已不复存在。他们在书中提出,“四种理论”的叙述是历史的,而非理论的,它代表的是一种世界观,而非思想。其核心观念始终只有一个,即资本主义自由经济的观点,以此去观照不同时代、不同环境下的社会现实,因此,这“四种理论”其实只是一种“理论”框架下的四个“例子”,其“理论”的架构明显缺乏科学、严密的逻辑性。其根本问题在于以自由主义理论的术语和前提为支点来构建理论,这些批判对研究新闻传播理论,特别是规范理论,具有启迪意义。表明了“四种理论”的终结以及那个时代的终结。
(4)不足与局限。《最后的权利》批判有余,而建设性不足。作者结合当代信息社会的特点和新问题,尤其是报刊与国家、公众与私人之间的关系变化,进一步思考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信息环境中如何处理权力与表达的关系等问题。这些批判与思考非常中肯,但不足以构成与“四种理论”并驾齐驱或取而代之的理论体系。也就是说,《最后的权利》宣告了“四种理论”的终结,但并没有建构起新的理论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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