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是先秦的重要乐器,当年如何定弦早成学术疑案。但从《诗·郑风·女曰鸡鸣》:“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1]《诗·小雅·鼓钟》:“鼓钟钦钦,鼓瑟鼓琴,笙磬同音,以雅以南”;[2]《诗经·小雅·鹿鸣》:“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3]等诗篇中,我们可以了解,在先秦时代,琴瑟合奏是很寻常的乐事。据此,琴与瑟的调弦必存有相通的格局。故考证先秦瑟的具体调弦,须考察琴的调弦格局。由于琴的调弦一贯被认为是宫商角徵羽五音,因此长期来,认为瑟也仅依五音调弦的见解根深蒂固。
先秦琴的调弦格局,其实在今存先秦文献中已不见具体记载。根据《周礼·春官·大司乐》的记载,周朝还在表演的《云门》、《咸池》、《九韶》三大原始乐舞,其伴奏乐器“云和之琴瑟”、“空桑之琴瑟”、“龙门之琴瑟”都还处于羽宫、角徵的四声定弦阶段,而琴则很可能包含着一弦之器,依弦节弹奏施展,与“孤竹之管”的吹奏谐音相配,与西周初铸造的晋侯苏钟、扶风协和钟、西周中后期铸造的中义钟、柞钟等钟律的羽宫、角徵格局也相符合。这些钟律的参照,与弹奏均的弦上的5/3、2/1弦节实音提示羽宫,弹奏5/2、3/1弦节实音提示角徵有关。详细可参读“‘州鸠均法’解读还原”以及“‘大司乐均法’解读还原”两章。
但迄今公认的琴的一贯调弦仅依五音,却沿袭自汉代儒家的陈述。
按《左传·昭公二十年》的记载,晏子曾借烹饪及音乐论述“和而不同”的哲理,称:“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专一,谁能听之”。这表明在晏子之时,琴瑟已具备了对上述的演奏功能,包括能演奏七声音阶的曲调。这就需要有琴瑟的调弦格局来保证。
战国时代琴的实态,现代人一直到1977年战国曾侯乙墓被发掘后,才一睹真容。由于春秋期琴的完整实态目前还不得而知。因此本章对琴瑟定弦的考察,仅着眼于战国时代。从二十世纪70年代迄今,庆幸还有长沙马王堆西汉一号墓七弦琴、随县擂鼓墩战国曾侯乙墓十弦琴、枣阳九连墩战国初期十弦琴、长沙五里碑战国九弦琴、荆门郭店村战国七弦琴出土,从它们形态的演化脉络中,我们能了解到自战国初到魏晋时期琴的大致发展轨迹,并推断出战国时代的琴确已按五音定弦的信息。
2001年湖北枣阳九连墩出土战国初期的十弦琴,长约73厘米。具弦孔十,琴面通体浮雕如下图。从岳山和尾枕上留下的弦压痕及底板腔内存琴轸四枚推测,此琴应为演奏用琴。通体的琴面浮雕则表明,战国初期的琴只演奏基音和泛音,不具备落指按弦,演奏实音的条件。[4]如按五音调弦,则此琴在演奏中,已能实现依七处徽位的泛奏来构建七声音阶,否则无法实行精准的自身弦节参照调弦。
枣阳九连墩战国墓出土十弦琴,全长73厘米
战国曾侯乙琴的琴面已被大大简化,琴面已显示了能演奏一处实音的条件,落指的按弦点很可能在琴面的最高突起部,即琴弦的5/3弦节处。[5]此琴的岳山虽高2.6厘米,但琴面的最高突起也有1.8厘米之高,[6]弦与突起部形成8厘米的空间,具备了在上述部位(今琴八徽)落指按弦的条件。
随县战国曾侯乙墓出土十弦琴,全长67厘米
1980年,湖南长沙五里牌战国墓出土琴一具,全长79.5厘米,比曾侯乙琴家加长了12.5厘米。按尾部弦枕上模糊的九处弦压痕推测,其弦数可能为九。可惜此琴已腐朽甚重,岳山已毁。
1993年,荆门郭店村楚国一号墓发掘出土的七弦琴,则对考察中国古琴的发展历程有重要价值。
荆门郭店村战国墓出土七弦琴,全长81厘米
郭店村七弦琴约落葬于公元前300年,相比曾侯乙十弦琴约落葬于公元前433年或稍后,[7]两者间隔约一百三十年。郭村店七弦琴比曾侯乙十弦琴增长14厘米,琴面趋平缓,岳山减低,具备了能供演奏更多节点实音的形态。尤其是其弦减至七,[8]透露了这一百三十年间,琴的演奏指法有过一次较大的提升。原因极可能是新增了对5/3弦节以及2/3弦节实音(相当今八徽、九徽实音)的演奏,因而增获了以下展示的角、徵、羽三个节点实音,导致琴上原徵、羽、角三条基弦的撤除。此举在无损音阶完整的前提下,便利了指法挥洒,也丰富了琴的音色表达。(www.xing528.com)
曾侯乙十弦弦节实音表
荆门郭店村七弦琴弦节实音表
据此,所谓周文、武王在五弦琴上各添一弦成七弦琴的说法,实出于古人的杜撰,也印证了战国时琴的定弦,确已采取了五声格局。
长沙马王堆西汉軑侯墓出土的七弦琴,很明显承袭了郭店村战国七弦琴的构造。就我亲见过的原物,此琴第六、七弦的2/3弦节部位(今琴九徽处)有因落指按弦而留下的擦痕。[9]
西汉軑侯墓出土七弦琴,全长82厘米
晋代嵇康《琴赋》“弦以园客之丝,徽以钟山之玉”的记载,[10]以及南京西善桥发现的南朝《竹林七贤》砖雕中刻示的琴徽,都可印证今七弦琴的形态,基本定型于魏晋南北朝。
南朝《竹林七贤》砖刻中展示的琴徽
顾恺之《斫琴图》
晋代顾恺之的《斫琴图》则反映了魏晋时琴的目测长度已近于今,也相当于先秦律器“均”的长度。我认为,魏晋时七弦琴的长度受了均的影响。
1885年,我国学者杨守敬在日本发现了以实述指法记录的琴谱《幽兰》。原件虽为唐代抄本,但谱的前序注明此曲为南陈祯明三年(598年)邱明所传。此曲的指法全依弦节(徽位)落指,曲调已含纯律格局的七声音阶,展现了先秦琴的演奏遗风。以下是《幽兰》谱的首页影印件,为当时驻日公使黎庶昌拓影,后收录于《古逸丛书》。[11]
唐代手抄琴曲《幽兰》原谱影印
魏晋时期,七弦琴的弦长终于达到今常见的120厘米—140厘米。虽仍成五声定弦,但弦长已足以对十三“徽”位进行搜索,琴面出现镶嵌的圆徽,也标示了7/8、5/6、4/5、3/4、2/3、3/5、1/2、2/5、1/3、1/4、1/5、1/6、1/8的十三弦节位置。无论总体构造还是琴面的完善,都远超秦汉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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