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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乐律考拾》:重新诠释均弦数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今存先秦典籍中没有提及均这种律器的弦数,故后来对此形成了多种推测。第一类解读认为均仅一弦。由此,我相信韦昭和宋均注均,独不交待弦数,是秦汉简牍文笔为省略数“一”的寻常处理。蒋先生断言这具战国五弦器的真实身份应是筑。长沙望城坡西汉长沙王后墓出土筑第三类解读认为均设十二或十三弦。

《先秦乐律考拾》:重新诠释均弦数

由于今存先秦典籍中没有提及均这种律器的弦数,故后来对此形成了多种推测。

第一类解读认为均仅一弦。如明代方以智《通雅·乐器》:“古有一弦之均,以均众声”。[55]现代学者如丘琼荪先生在《历代乐制律制校释·后汉书律志》中认为:“冬夏至御前殿,合八能之士,陈八音,听乐均”。丘琼荪注:均,“此与今之一弦准(琴)同”。[56]

牛陇菲先生在《古乐发隐》中也曾称:“这些说法,虽然并未明说‘钟木’是一弦之器,但‘有弦’而不加数词形容,当是单数,而非复数”。“正如清代姚燮《今乐考证》所引《云麓漫钞》所说‘古有一弦之钧,以钧众声’”。[57]

我认为在史料中,均仅一弦说最可靠的证据是韦昭的说法,即东汉末年,均还存在于《大予乐》。《大予乐》是汉明帝(41—76年)设置的祭祀乐舞[58]据此,不排除它会延续至东汉覆灭时(公元220年),当时韦昭正值十六,已入舞象之年,作为世袭史官的后裔,他具备入舞宫廷的资格,有直接见闻《大予乐》并与之接触的机遇。而宋均则是大训诂家郑玄的门生。由此,我相信韦昭和宋均注均,独不交待弦数,是秦汉简牍文笔为省略数“一”的寻常处理。但均如何运作在两位生时确已失传,否则韦昭不会把三分损益法的观念穿凿其间。[59]

第二类解读认为均具五弦,以五声调弦。黄翔鹏先生在《均钟考——曾侯乙墓五弦器研究(下)》称:“韦昭说:‘均钟,木长七尺’或作‘均钟木,长七尺’两种标点法,最多对均钟的长度作两种解释。一为木制的均钟,总长七尺,一为‘均钟木’三字器名,‘长七尺’指弦长。考之曾侯乙五弦器之总长”,“证明:曾侯乙五弦器,即均钟之器”。[60]以下展示这件战国五弦器的形态:

曾侯乙五弦器

曾侯乙五弦器尺寸图[61]

以我古琴本科的经历,深知琴轸对调律的重要。琴轸打滑,导致跑弦是很忌讳的事。而观察这件五弦器的尾岳(弦枕),宽仅5.5cm,具弦眼五,岳背倾斜,根本不敷纳轸,无法胜任律器的运作。(www.xing528.com)

1986年夏,在母校上海音乐学院成立东方音乐学会期间,与会的武汉音乐学院教授蒋朗蟾先生曾告知我,他参与了曾侯乙墓最初阶段的发掘。当时在泥浆中发掘出仅二三厘米高,不敷在瑟上使用的几枚弦码。复制后,在五弦器的仿品上验证,于击奏非常合适。蒋先生断言这具战国五弦器的真实身份应是筑。1972年,长沙马王堆西汉一号墓出土筑一具,随葬遣册中落款:“筑一,击者一人”。此外,三号墓也出土筑一具,为明器。[62]这些都支持了蒋先生的判断。遗憾的是他的意见没能引起关注。

长沙马王堆西汉一号墓出土筑(明器)[63]

马王堆西汉三号墓出土筑(明器)

1976年广西贵县罗泊湾西汉墓出土有残筑,随葬的《从器志》载有:“掏□、越筑各一”。[64]蒋廷瑜先生在《广西贵县罗泊湾出土的乐器》一文中指出“筑一件(M1:601),出于椁室,木制,细条形,中脊起棱。筑头后弯,仅存弦孔部位。有弦孔二行,一行二孔,一行三孔。下端残,不知其形。全器残长42.2cm”。[65]形态也与曾侯乙五弦器相符。

1993年2月,长沙望城坡西汉长沙王后墓出土乐器19件(明器11件),其中筑三件,皆为五弦,细颈,棒状、展示了标准型的柲(持柄)。髹黑、红漆,有花纹或龙鸟图案,见下页图。这些都足以印证曾侯乙五弦器应是筑。

长沙望城坡西汉长沙王后墓出土筑

第三类解读认为均设十二或十三弦。如朱载堉《乐学新说·立均第九》:“均准之器盖有二种,形如瑟者,有长六七尺,形如琴者,而皆十二弦也。大予乐官均钟之木,咸阳宫中璠玙之乐,皆律准之类也。臣尝考其同异而折衷,以为形如瑟者,则未免有胶柱之诮。莫若形如琴者,贵其有一定之徽也。言准器者古有四人,周伶州鸠一也;前汉京房二也;后魏陈仲儒三也;后周王朴四也”。[66]在此,朱载堉把均和准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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