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今存先秦典籍中没有提及均这种律器的弦数,故后来对此形成了多种推测。
第一类解读认为均仅一弦。如明代方以智《通雅·乐器》:“古有一弦之均,以均众声”。[55]现代学者如丘琼荪先生在《历代乐制律制校释·后汉书律志》中认为:“冬夏至御前殿,合八能之士,陈八音,听乐均”。丘琼荪注:均,“此与今之一弦准(琴)同”。[56]
牛陇菲先生在《古乐发隐》中也曾称:“这些说法,虽然并未明说‘钟木’是一弦之器,但‘有弦’而不加数词形容,当是单数,而非复数”。“正如清代姚燮《今乐考证》所引《云麓漫钞》所说‘古有一弦之钧,以钧众声’”。[57]
我认为在史料中,均仅一弦说最可靠的证据是韦昭的说法,即东汉末年,均还存在于《大予乐》。《大予乐》是汉明帝(41—76年)设置的祭祀乐舞。[58]据此,不排除它会延续至东汉覆灭时(公元220年),当时韦昭正值十六,已入舞象之年,作为世袭史官的后裔,他具备入舞宫廷的资格,有直接见闻《大予乐》并与之接触的机遇。而宋均则是大训诂家郑玄的门生。由此,我相信韦昭和宋均注均,独不交待弦数,是秦汉简牍文笔为省略数“一”的寻常处理。但均如何运作在两位生时确已失传,否则韦昭不会把三分损益法的观念穿凿其间。[59]
第二类解读认为均具五弦,以五声调弦。黄翔鹏先生在《均钟考——曾侯乙墓五弦器研究(下)》称:“韦昭说:‘均钟,木长七尺’或作‘均钟木,长七尺’两种标点法,最多对均钟的长度作两种解释。一为木制的均钟,总长七尺,一为‘均钟木’三字器名,‘长七尺’指弦长。考之曾侯乙五弦器之总长”,“证明:曾侯乙五弦器,即均钟之器”。[60]以下展示这件战国五弦器的形态:
曾侯乙五弦器
曾侯乙五弦器尺寸图[61]
以我古琴本科的经历,深知琴轸对调律的重要。琴轸打滑,导致跑弦是很忌讳的事。而观察这件五弦器的尾岳(弦枕),宽仅5.5cm,具弦眼五,岳背倾斜,根本不敷纳轸,无法胜任律器的运作。(www.xing528.com)
1986年夏,在母校上海音乐学院成立东方音乐学会期间,与会的武汉音乐学院教授蒋朗蟾先生曾告知我,他参与了曾侯乙墓最初阶段的发掘。当时在泥浆中发掘出仅二三厘米高,不敷在瑟上使用的几枚弦码。复制后,在五弦器的仿品上验证,于击奏非常合适。蒋先生断言这具战国五弦器的真实身份应是筑。1972年,长沙马王堆西汉一号墓出土筑一具,随葬遣册中落款:“筑一,击者一人”。此外,三号墓也出土筑一具,为明器。[62]这些都支持了蒋先生的判断。遗憾的是他的意见没能引起关注。
长沙马王堆西汉一号墓出土筑(明器)[63]
马王堆西汉三号墓出土筑(明器)
1976年广西贵县罗泊湾西汉墓出土有残筑,随葬的《从器志》载有:“掏□、越筑各一”。[64]蒋廷瑜先生在《广西贵县罗泊湾出土的乐器》一文中指出“筑一件(M1:601),出于椁室,木制,细条形,中脊起棱。筑头后弯,仅存弦孔部位。有弦孔二行,一行二孔,一行三孔。下端残,不知其形。全器残长42.2cm”。[65]形态也与曾侯乙五弦器相符。
1993年2月,长沙望城坡西汉长沙王后墓出土乐器19件(明器11件),其中筑三件,皆为五弦,细颈,棒状、展示了标准型的柲(持柄)。髹黑、红漆,有花纹或龙鸟图案,见下页图。这些都足以印证曾侯乙五弦器应是筑。
长沙望城坡西汉长沙王后墓出土筑
第三类解读认为均设十二或十三弦。如朱载堉《乐学新说·立均第九》:“均准之器盖有二种,形如瑟者,有长六七尺,形如琴者,而皆十二弦也。大予乐官均钟之木,咸阳宫中璠玙之乐,皆律准之类也。臣尝考其同异而折衷,以为形如瑟者,则未免有胶柱之诮。莫若形如琴者,贵其有一定之徽也。言准器者古有四人,周伶州鸠一也;前汉京房二也;后魏陈仲儒三也;后周王朴四也”。[66]在此,朱载堉把均和准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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