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解读为三分损益律的演绎,如韦昭引班固《汉书·律历志》所称,[43]属于三分损益算法的认识,为另起炉灶的误解。
《国语·周语下》:“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韦昭注:“十二律吕也,阴阳相扶,律娶妻而吕生子,上下生之数备也”。[44]
明代朱载堉《乐学新说·立均》:“纪之以三,天地人也;平之以六,谓六律也,上章曰:律以平声是也;成于十二,十二律上下相生之数备也”。[45]
杨荫浏先生《中国音乐史稿·西周》:“周景王(前544—前520年)问他手下的乐官伶州鸠,十二律是什么,伶州鸠就把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冼、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十二个律名完全列举出来。周景王又问,七个音是什么。伶州鸠在回答的话中,除列举了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七个阶名,又将这七声音阶与周武王伐殷联系起来”。[46]
夏野先生《调式的发展和演变·十二律与八十四调理论的建立》:“十二律的名称初见于《国语》,以黄钟为基音,由低到高依次定名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冼、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也是用三分损益法求得”。[47]
刘再生先生《中国音乐史稿简述·音乐与数学的结晶——三分损益法与十二律》:州鸠提出“‘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天之道也’等有关律和数的关系,同时列举了十二律名”。[48]
黄大同先生《六律六吕的单阳双阴交替十二律形态研究》:“伶州鸠在阐述六律六吕的相关内容之前已向周景王作了介绍——这是由‘纪之以三,平之以六’而‘成于十二’的。尽管学术界对伶州鸠‘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此言有不同解读,但如果把‘纪之以三’中的‘三’释作三分损益法的话就可发现,三分损益法的三分损一和三分益一的相间生律结果,完全对应了这种六律六吕形态”。并附以下表示意:
黄大同以三分损益法释“纪之以三”示意
以上诸说都受汉儒穿凿的影响,把“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解读为三分损益法的运作,实为误解。
第二类解读为在三律之间插入三律,再插入六律成十二的构建。(www.xing528.com)
王光祈先生《中国音乐史·十二律的成立》:“所谓‘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似乎先立黄钟,姑冼、夷则三律;然后将太簇、蕤宾、无射三律,将上述三律之间加以平分,成为六律;最后以大吕、夹钟、中吕、林钟、南吕、应钟六律,介于上述六律之间,于是遂得十二律”。[49]此说“将上述三律之间加以平分,成为六律”的见解与《国语》中清楚论述的均法程序不符。
陈其翔、陆志华先生《中国乐律体系探索》中指出:“根据自然的泛音确定出三个音律,即纪之以三;然后再按自然音列在每二律中间加一律,即平之以六;最后通过旋宫,在六律的每二律中间各加一律,成为十二律”。“本文提出的乐律理论认为,在古代长期运用的五声音阶中存在一个纯律大三度音,它与姜白石的《七弦琴图说》中,正调调弦法所定的五声音阶完全一致。可以证明,只要五声音阶中存在一个纯律大三度音程,按照中国传统的‘紧角为宫和慢宫为角’的旋宫法,经十二次旋宫可以形成一个循环”。[50]此说中的“旋宫”程序不存在《国语》原载中陈述的均法演绎环节,也无法解释七律的构建,因而也是一种误解。
牛陇菲先生《有关七平均律的问题》称:“根据曾侯乙墓编钟、编磬铭文所示。在‘三分损益’产生之‘徵、羽、宫、商’四音之上。以《国语·周语》‘纪之以三’的原则,各可求得如下的纯律三音音列”,[51]并附以下表示意。此说中的“三分损益”对《国语》记载的纯粹均法操作穿凿以三分损益法程序,因而脱离了真相。
牛陇菲研究所附纯律三音音列示意
武华李先生《有关音律的较早记载》:“‘纪之以三’将‘宫、商、徵、羽’四律,各如分丝一样,一个分成三个。为‘宫曾—宫—宫角’,‘商曾—商—商角’,‘徵曾—徵—徵角’,‘羽曾—羽—羽角’。‘平之以六’是按钟的大小次序进行排列:将六律之名列于隧部;将六吕之名列于鼓部。只是此钟为无射宫,若按其‘黄钟之宫’来推算,六律正好是:‘黄钟、太簇、割(姑冼)、妥(蕤)宾、用音(夷则)、赢司(无射之高八度)’。所余六吕(间),自在以上各律的间隔之中,当无误也,各个钟又均按一钟两音为小三度的传统方法,将六律、六吕结合起来,于是就‘成于十二’了”,[52]并附下图示意。此说仅展示了曾乐律格局的框架,缺乏具体构建的论证。
武华李研究所附隧部、鼓部、钲部演绎示意
第四类解读为管法的运作。李纯一先生《先秦音乐史·春秋音乐》:“律所以立均出度也。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钟”。(《国语·周语下》)“古人用‘中声’即基准音的律管作为度量衡计量的基元。这种考中声所求出律管的音高就是律的基准音”。[53]此说偏题。
第五类解读持慎重态度。郑祖襄先生《伶州答大周景王“问律”疑和信》:“‘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这十二个字,今天还难以从‘生律法’(即十二律的产生方法)意义上把它完全解释清楚。按一般文字上的解释,则可以说:用‘三’来计算,用‘六’来平准,而产生完成十二律。这是天的道理”。[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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