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鸠当年言及“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这十二字的真相其实在《国语》中早有论述。整段的文字是:“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天之道也。夫六,中之色也,故名之曰黄钟,所以宣养六气九德也。由是第之,‘二曰太簇’,‘三曰姑冼’,‘四曰蕤宾’,‘五曰夷则’,‘六曰无射’”。
鉴于“中之色”在“中声”的群落中,只能是指在1/2弦节上弹奏的音高。故“夫六,中之色”,无疑是指“州鸠均法”的运作过程中会出现六个“中之色”。这六“色”音高的产生次序,被很清楚地记录为黄钟律为始,太簇、姑冼、蕤宾、夷则、无射为续的六个阳律。据此“平之以六”只能是指“州鸠均法”程序中的六次调弦程序。
州鸠均法“平之以六”的调弦运行,要动用均六具。第一程序是吹奏黄钟律管以校定第一基弦。“由是第之”的五次后续调弦,全是相隔二律的逐次演绎。而最便捷的调弦参照有二,[27] 1.黄钟基弦上由3/4和2/3弦节实音构成的音程,是含8/9(204音分)的纯律大全音音程。2.黄钟基弦上由2/3和3/5弦节实音构成的音程,是含9/10(182音分)的纯律小全音音程参照。加上锁定绝对音高的“中之色”即1/2弦节音,这三者才是史料中“纪之以三”的真实所指。上述两组调弦范本在先秦都曾被启用过,否则记载中不会出现周景王的“七律者何”之问。
二律音分值实音调弦范本
“州鸠均法”的第一式“纪之以三”运作,是借律管调定黄钟弦后,依弦3/4和2/3实音音程(3/4×3/2=204音分)为调弦范本的构建,具体可见下表。由于范本音程的实际音高比平均律高4音分,故按此推演到第六式无射基弦被校定时,理论上虽会累积起4×5=20音分的音差,但尚属听觉能容忍的范围。这就是“州鸠均法”六律的具体构建。
均法的纯律大全音实音调弦
“纪之以三”演绎六律示意
至于“元间大吕”的音高参照,可依4/5以及3/4弦节的实音音程来确定,此即“奏黄钟,歌大吕”的取音,具体可参读“‘大司乐均法’解读还原”一章。
“元间大吕”演绎示意
当年周景王在听取了州鸠有关六律六吕具体构建的陈述后,追问过的那句“七律者何”[28]直指当时有七律存在,揭示了伏笔于史料中的第二式“纪之以三”的运作。这是按2/3和3/5实音音程为参照的调弦演绎。因2/3×5/3=10/9为182音分,故每次操作会造成18音分的音高降低。这样继太簇弦、姑冼弦、蕤宾弦、夷则弦被逐一调定,到无射律基弦产生时,理论上会累积起18×5=90音分的音差,也就是说比预期要降低近一律的音高,故导致了“平之以七”的调弦,使“黄钟之下宫”得以成立。谨以下两表展示如下第二式“纪之以三”的演绎,对此本人已借弹奏验证。
均法纯律小全音实音调弦
“纪之以三”演绎七律示意
确立以音分值取代尺度或频率来作乐律分析标准,是19世纪后半叶英国埃利斯(A.J.ELLIS)的贡献。[29]以两千五百多年前州鸠那代人的知识结构,根本无法参透七律的成因。故州鸠当年只能借助天象,以天人感应等理由,来解释七律之问,却为今天的追索留下了重要伏笔。(www.xing528.com)
州鸠回应七律之问,提及过七律中四律的称谓。史料记载,牧野大战前夜,周军曾冒雨集结誓师。按当时的军事传统,誓师中的战士会振臂呐喊,而随军的瞽师会吹奏律管来验测呐喊的音高,以卜凶吉,提出忠告[30]。记载中,武王当时曾四次号召,军阵则四次呐喊回应。当时那四次音高,被记载得十分奇特:即1.夷则之上宫,名之曰羽;2.黄钟之下宫;3.太簇之下宫;4.无射上宫。在律管吹奏的谐音中,“故长夷则之上宫,名之曰羽(南吕)”已界定此羽与夷则律相隔一律。因此在先秦六律六吕的构建中,黄钟之下宫,无射之上宫即应钟,太簇之下宫即大吕。这里就有了疑问,《国语》的原述中,六律六间的命名原已表述得明明白白,为何还要另立新词,以某某之上宫、某某之下宫来指认这些本可直述为南吕、应钟、大吕之音?据此可判断此“上、下宫”应是周七律的专称。
《国语》上下宫示意
针对七律,州鸠曾举例牧野大战前的黎明,北斗、星次、东七宿三者“七同”巧合的天象,作论:“凡人神以数合之,以声昭之,数合声和,然后可同也。故以七同其数,而以律和其声,于是乎有七律”。
20世纪末启动的《中国夏商周断代工程》,立项之一是确认牧野大战发生之日。当时曾借助最先进的长时段DE404星历表软件[31]对《国语》中州鸠提及的天象进行了测算,复原了周武王伐殷一个多月征程期的天象,认为那次决战发生在公元前1064年1月20日的黎明时分,与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David Pankeniier在20世纪80年代的研究成果吻合。当时天色朦胧,在靠近北斗星的斗柄处,参战者看到了日食,当时的天象被复原如下:
公元前1064年1月20日的子时到黎明前天象[32]
当时的北斗星座,斗柄指南,与子午线(地球自转的中轴)相叠,州鸠以此来附会七律的根源,当时的天象是:
1.“自鹑及驷七列”。韦昭注:“鹑火之分,张,十六度;驷,天驷;房,五度;岁月之所在。从张至房七列,合七宿。谓张、翼、轸、角、亢、互〔氐〕、房也”。即北斗之东,并列着被鹑火(柳)划界的东七宿张、翼、轸、角、亢、氐、房(驷)等七星序列。
2.“南北之揆七同”。韦昭注:“自午至子,其度七同也”。揆,涉及中国古代天文星次的内容。先秦古人为方便观察,按子午线的南北指向,把360度的天际划分为十二等分,以十二时辰与此对应。韦昭注以“午”、“子”来表示“南”、“北”,透露了当时七斗也正处于由玄枵(子)至鹑火(午)构成的七个星次的范围,示意如下:
州鸠陈述“七同”示意
七律,后来被误读为七声,即宫、商、角、变徵、徵、羽、变宫;或宫、商、角、和、徵、羽、变宫。此曲解的破绽在于,七律与七同(七间、七吕)都有构建机制可循;而七声则由阴律和阳律组成,不存在所谓阳七声或阴七声。以七声来诠释七律,实是出于一种无根据的杜撰。曾侯乙编钟出土后,七律的存在曾由李纯一先生在《曾侯乙编钟铭文考察》中指出过,即:“从(曾侯乙编钟)钟铭只有浊割这一律名,它的命名法又是仿自楚国这一情况看,曾国也早应用了七律,但其时间当在六律之后;而其余五个浊律名称全都袭用楚国者这一情况又表明,曾国应用十二律的时间拟当更晚于七律”。[33]
方建军先生也在《伶州鸠与周代的七律》中指出:“伶州鸠所述七律,应是指七个律名即音名,而不是七声音阶。李纯一先生的看法是正确的”。“曾国的七律是:黄钟、太簇、浊姑冼、姑冼、蕤宾、韦音(夷则)和赢嗣(无射),其中浊姑冼比姑冼低一律,浊字乃仿楚律命名,其余六律均同于周六律。由此可证,伶州鸠所讲的七律,就是指的七个律名,亦即现代意义的音名”。“这里笔者想提出一种新的看法,希望得到大家的指教。我认为,某律之上宫或下宫,应属于先秦之调体系。之调称谓见于曾侯乙编钟铭文,如中2.9编钟有姑冼之徵,穆钟之羽,中3.7编钟有姑冼之商,蕤宾之宫即是。伶州鸠所谓夷则之上宫,当即夷则均的宫音,故韦昭以夷则为宫声是正确的。问题是,既然上宫、下宫均为宫音,那么上、下的含义和区别为何呢?从《吕氏春秋》音律篇的有关记述,或可得到一些启发”。[34]但在七律的具体构建上,两位先生都纳入了三分损益法的因素,没有追溯到七律构建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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