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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钟之宫可生与管泛音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史记》、《汉书·律历志》的开篇都提及了“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的故事。[3]这段传说尽管已被神化,但其中“黄钟之宫皆可生之”一言,反映了利用自然管进行超吹的事实。“皆”意为“非一”,正透露了史前的乐律创建者,曾利用单根自然管吹出不止一个黄钟之宫,暗示了在不止一个八度的谐音范围内,选择构建十二律的举措。所合的呐喊声据记载,为“夷则之上宫”,“黄钟之下宫”,“太簇之下宫”,“无射之上宫”。

黄钟之宫可生与管泛音

晋代王嘉《拾遗记》卷二曾称:“师延者,殷人之乐人也”,“在轩辕之世,为司乐之官。及殷时总修三皇五帝之乐。拊一弦琴则地祇皆升;吹玉律则天神俱降”。[1]鉴于人类神话都留有人文痕迹,故上述故事,确实也包含有真实的成分。如历史上师延很可能曾有此人,而一弦琴以及律管也确曾为先秦时代的主要律器。

在中国古代,律管一直被视为乐律工具的圭臬。这从二十四史中的乐志或历律志等篇章中可证。但汉初所谓的律管却是按三分损益法换算,并被截为十二根,每根只吹示一律的音高。1972年7月,湖南长沙马王堆軑侯利苍夫人的墓葬中,出土陪葬的律管一套十二根。这些律管经吹奏验测,音律紊乱不堪,很可能只是明器。但当时即便是正宗的律管,在实用中也会因仍无法处理管口校正的干扰,而蜕为礼器。否则京房(前77—前37年)不会声称:“竹声不可度调”。[2]

马王堆出土十二律管

这种尴尬,是汉儒没有读懂史料造成的。《史记》、《汉书·律历志》的开篇都提及了“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的故事。所涉原文应出自《吕氏春秋·古乐》:“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取竹于嶰谿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吹曰含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听凤皇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钟之宫,适合。黄钟之宫皆可生之,故曰黄钟之宫,律吕之本”。[3]

这段传说尽管已被神化,但其中“黄钟之宫皆可生之”一言,反映了利用自然管进行超吹的事实。“皆”意为“非一”,正透露了史前的乐律创建者,曾利用单根自然管吹出不止一个黄钟之宫,暗示了在不止一个八度的谐音范围内,选择构建十二律的举措。这类记载在先秦典籍中不只此一处。

如《庄子·齐物》:“子游曰:地籁则众窍是已,人籁则比竹是已,敢问天籁。子綦曰: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4]陈述了天籁即自然管能单独成调的事例。(www.xing528.com)

《吕氏春秋·仲夏》也曾提及:“是月也,命乐师”“均琴瑟管箫”。清代毕沅校注:“管,六孔似篪。旧本作一孔,似篴。讹,今据《广雅》改正”。[5]毕沅的上述校注为误训。古代称筒的底端为一孔,故也不失为自然管的佐证。

周礼·春官·大师》记载:“大师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凶吉”。汉代郑玄注:“兵书曰:‘王者行师,出军之日,授将弓矢,士卒振旅,将张弓大呼,大师吹律合音。商则战胜,军士强;角则军扰多变,失士心;宫则军和,士卒同心;徵则将急数怒,军士劳;羽则兵弱,少威明’”。[6]

国语·周语下》载:“王以癸亥夜陈,未毕而雨,以夷则之上宫毕。当辰,辰在戌上,故夷则之上宫,名之曰羽”。[7]三国吴韦昭注:“《周礼·大师》曰:‘大师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凶吉’”。记载了周武王在牧野决战前的雨夜,举行誓师,军阵振臂呐喊,随军瞽师吹管律对声,以卜凶吉的事件。所合的呐喊声据记载,为“夷则之上宫”,“黄钟之下宫”,“太簇之下宫”,“无射之上宫”。[8]

正是纠结于“次制十二筒”,“听凤皇之鸣”,“以别十二律”的文字,却忘记了前述那个“皆”字的界定,故汉儒注定会铸成这一千年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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