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技能的分类研究确定了教学技能的外延,教学技能的分类情况直接影响着技能训练内容的选取,影响学生技能训练的成效。
美国斯坦福大学的艾伦教授及他的团队经探索、科研和实践,从教学技能的多种要素角度进行分析研究,以统一的方式从中总结出十四项基本教学技能,它们是:变化刺激技能、导入技能、结束技能、非语言暗示技能、强化学生参与技能、流畅的提问技能、探查性提问技能、高水平组织的提问技能、发散性提问技能、确认技能、举例说明技能、讲演技能、有计划的重复技能和完整的交流技能。这十四种课堂教学基本要素作为普通教学技能以供师范生进行技能训练。
澳大利亚的悉尼大学与美国的斯坦福大学提出的教学技能分类有许多相似之处,他们的微格教学也是以教学技能的训练为主要内容展开的,他们在前人的教学技能分类基础上进行变化,将整个微格教学课程分为五个系列,前两个系列包含六项基本教学技能,后三个系列为三项小综合式的教学技能:
系列1:(1)强化;
(2)基础提问;
(3)变化;
系列2:(4)讲解;
(5)导入和结束;
(6)高层次提问;
系列3:(7)纪律和课堂组织;
系列4:(8)小组讨论、小组教学、个别化教学;
系列5:(9)通过发现学习和创造性学习,发展学生思维能力。
悉尼大学还为微格教学编写了专门的教材《悉尼微格教学技能》,该教材列出了包括强化、变化、讲解、导入及结束、一般提问和高层次提问等六项基本课堂教学技能供学生训练;同时对每项教学技能从心理学、教育学的角度加以分析论述,并且为每项教学技能都配备示范录像。
英国的新乌斯特大学认为微格教学应加强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相结合,他们将社会心理学的观点融入微格教学体系,把各项社会技能综合到一起,并融入教学过程中。新乌斯特大学将教学技能分成以下几个方面:
1.微格教学的理论(学生以分组形式呈现);
2.教一个概念(设备操作训练);(www.xing528.com)
3.教学计划(学生互相进行角色互换);
4.导入和结束(以实际的学生为教学对象);
5.教师解释(以实际的学生为教学对象);
6.教师的生动活泼(以实际的学生为教学对象);
7.学生强化(以实际的学生为教学对象):
8.学生参与(以实际的学生为教学对象);
9.流畅的提问(以实际的学生为教学对象);
10.高水平的提问(以实际的学生为教学对象);
11.综合的教学技能(以实际的学生为教学对象);
12.师生相互作用,重视环境要素(以实际的学生为教学对象)。其中最后两项内容是以综合教学技能的形式设定的。
以上三类对于教学技能的分类研究,都对当时的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提供了很好的操作平台,明确训练的目标,极具积极影响,但是这些对于教学技能的分类研究几乎都是从教师的角度出发,针对教师“如何教”来进行分类设计,并未将学生的学习活动作为重点考虑,这与目前现代的教学理念不甚相符。
还有一些国家的学者对教学技能的分类也颇有研究,如英国有教育家就认为在成功的课堂教学中教师的基本教学技能可以分为七个方面:计划和准备、课堂呈示、课堂管理、课堂气氛、纪律、评价学生的进步和自我评价。也有日本学者提出了五大类的教学技能:教学设计技能、课堂教学技能(包括实质的技能、评价的技能、管理技能、决策技能、其他技能)、学校管理技能、普通教学技能和明确课题实质的教学技能。还有苏联教育家认为教师的教学技能应该有以下几点:正确认知学生在各类教学情境中的学习过程的技能、对“目的—手段—结果”与情境选择的适宜关系的分析技能、组织活动技能、提高要求及给予信任技能、迅速判断和转移注意力技能、与学生互动技能、评价技能、发现教育本质的技能、运用语言及动作表情表达自我情绪情感和思想的技能等。这几种分类方式对当时的社会有很大影响,但有些略显不够具体,有些略显繁琐,缺乏逻辑性和可操作性。
我国的教育工作者们对于微格教学也在进行积极的探索。1992年孟宪恺主编的《微格教学基本教程》,作为最早的专门论述微格教学技能分类的专著,他从教学行为方式和信息传播过程为主线,将教学技能分为十类:导入、教学语言、提问、讲解、变化、强化、教学演示、板书、结束和组织课堂教学技能。这种教学技能的分类情况,一度影响着我国的课堂教学技能分类,由于音乐学科的特殊性,此分类并不能完全体现音乐学科的学科特点,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的教学技能训练,早已不能满足当今时代背景下对音乐教师课堂教学提出的新要求。2004年哈尔滨师范大学郁正民的《音乐微格教学法》一书,针对音乐课的特点,分为音乐课微格教学技能和音乐课堂教学基本技能两大类共十三类。2007年福建师范大学马达主编的《音乐微格教学》一书,在上述十三种分类的基础上做出一定更改,舍弃了演示技能、音乐课微格教学技能综合训练、运用创作与编配技能和音乐教学研究技能,增加了提问技能、板书技能、多媒体教学技能和说课与评课技能。并对课堂教学技能的逻辑顺序做出一定的梳理。2012年宜春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李莉、王英的《新音乐教学论与音乐微格实训》一书,将说课与评课技能这一项分为单独的两项,全篇重点突出了“说课”与“评课”。以上四位学者的分类方式虽略有不同,但总体上都大同小异,并且都是以传统音乐课堂教学模式为立足点,着重突出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未考虑到对学生层面的要求,虽各自都对教学技能的分类有新的解读,但分类多有交叉,层次单一,缺乏深度与广度,在实际的教学技能训练中难以逐一训练或操作。
综上所述,课堂教学技能的分类方法有许多,给予不同的分类目的和角度,在不同的时代背景和文化背景下,分类的结果都是不太一样的。国外的学者们对课堂教学技能分类的不同解析,对当时社会的教学确实起到很强的指导意义,且有些技能经过无数的实践证明对音乐教学技能的培养确有重要作用,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些分类有的标准不一致,有的难以理解不便于操作,更甚至有些分类不能将音乐学科的学科特殊性完全表现,对于教学技能的分析研究不能只是片面的,而是应该着眼于音乐教学,针对音乐学科的特点思考课堂教学技能到底应该包括哪些方面。现如今,当代的教育理念认为音乐教学过程是让学生与教师一起感受、欣赏音乐,已达到音乐审美的能力,教学主体已经从教师转移到了学生,所以我们要着眼于新课程理念以及专业化发展对音乐教师不断地提出新要求,对原有教学技能的分类模式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在此基础上对音乐课堂教学技能进行重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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