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音乐课堂教学技能的内涵,首先就要了解教学技能的形成和发展。分别从历史的发展角度以及教学技能观角度这两个方面来对其进行分析阐述。
(一)教学技能的历史发展
从教学技能发展的历史背景中可以看出它处在一个历史范畴的概念,虽然产生的时间并不长,但自诞生开始,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各个内涵之间虽都有不同之处,但是也是基于之前的内涵概念逐步扩展开来的。
对教师的界定最早并不明确,也无什么特殊要求,只要是学有所长者,不管什么阶层、什么职业,皆可成为师者,也并不需要经过任何培养和训练,换句话来概括,就是“学者即为师”,主要形式多以师徒形式呈现,早期的教学并没有产生教学技能这一概念。17世纪末欧洲的教育机构出现,该组织主要针对的是对教师的短期培训,其职责是用以提高校资素质和促进教学能力水平,对当时的教育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此时仍未产生教学技能这一概念。直至20世纪70年代,教育作为专门的职业领域逐渐向专业化进展和完善,随着教育科学的改革,使得教师这个职业被一般人所接受并得到普遍的认可和尊重。当今社会对教师专业化进程需求不断地提升,对大多从事教育的工作者们来说提高了专业门槛,增加了更多的难度,这意味着教育工作者不仅要有广博的知识,还必须经历持久的训练并具备一套非凡的技能体系。教学技能恰恰是体现一位从事教育的工作者必备的专业素质和职业修养。新背景下的专业技能教学已经超越了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驱动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随着对教师职业特性研究的不断深入,学者们对教学技能的研究也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使之成为研究的热点,教学技能的内涵也日益得到拓展和延伸。
教学技能从最初的只关注一般化的程序、技术和原理,到经过不断的发展而形成一套特殊的技能体系,把其内涵定位到专业素养和心智要求,再发展到更为广阔的视野,换言之,随着研究逐渐的深入,对教学技能内涵不断地拓展,会使得对其内涵的诠释愈来愈全面。
(二)教学技能观
关于教学技能的科学概念,日前国内外都还未得出一个公认的统一的观点界定,各个研究人员对于教学技能的见解根据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领域范畴、不同的级别层次也各存差异。对于教学技能的理解要建立在一定的教学技能观上,审视当前的教育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1.“活动方式说”。学者基于教育心理学对技能定义的基础,将教学技能视作一种活动方式或者动作方式。持这种观点的就有日本学者井上光洋,他认为,教学技能是以达到一定的教学目标所采纳的一系列常见的并被普遍认为有一定作用的互动教学的有效途径。此类观点在我国的教育心理学界很受认同。湖南师范大学的胡淑珍教授也认为,教学技能是在教学过程中一系列以实现教学目标为方针的有效行为方法。(www.xing528.com)
2.“行为说”。学者将行为主义心理学视作理论依据,将教学技能归结为教师的一系列教学行为。澳大利亚学者特尼认同这类观点,并指出教学技能就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所有教学行为。它们作为教学质量的教化程度,为激励学生学习的动力,指导学生对于知识的掌握,促进学生技能的形成和才能的发展起到关键作用。这些行为具备可操作、可描述、可察看、可训练等特性,每一个行为又可以被分离成不同的元素构成的特征。
3.“结构说”。学者对其的理解不仅仅是教师的外在行为那么简单,更加强调教师外在行为与认知结构两者要素的相互结合。教学技能也被视为是一系列繁复的教学活动与认知结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组成的一个序列。斯诺是持这类主张的代表之一,他将教学技能看作是由一系列的行为和认知的相关事宜有组织的构成。
4.“知识说”。学者将教学技能纳入程序性知识的范畴,并被理解为是用于具体教学情境的一系列操作步骤,其中包含教学活动中所体现的各类操作技能和教师的认知及策略选择等。持这类观点的有英国著名哲学家波兰尼,他主张的知识有两类,一类是可以通过可言传的如文字、图表、公式等表达的知识,一类是如同在人的行为活动中产生的一些东西,是另一种形式的知识。前种类型是可系统阐释的知识,后种类型是需要领悟的隐性知识。
5.“能力说”。学者根据认知心理学中对“能力”一词的解说,认为教学技能就是驾驭和行使某项技艺的能力。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各教学技能观都持各自的观点,对教学技能都提出了各自的主张和看法,各类观点虽各有不同,但在特定的时期内都是有一定的价值和合理性的,对当时来说具有极大的理论意义。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虽有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作为理论基础,但各种教学技能观的观点都存在相当程度的局限。“活动方式说”主要强调动作技能的必要性,训练形式偏于机械;“行为说”主要针对传统的教学训练效率不高的情况,强调行为的客观性而忽视心理因素,夸大了外显因素的重要性,过于片面;“结构说”着重分析教学技能结构各个因素之间的彼此关联,逐渐重视外在因素与认知因素两者之间的相互联合的转变趋向,不过它也仅仅是对构成教学技能的要素进行描绘,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知识说”将知识的概念极大地拓宽,用知识界定技能,具有更广泛的内容范围,但它却有混淆知识和技能概念的嫌疑。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关于教学技能内涵的问题,学界并未得出统一的标准与界定,因此要对其内涵予以分明的界定并非易事。但我们可以通过教学技能的一些本质要素来理解教学技能的内涵,教学技能是通过一系列可看见、可运作的外显性行为方式体现和组成的,它也是教师在一定的认知结构的基础上通过自身的实践感悟对教学活动的一系列相关行为拣选归纳形成的一种繁复的心理过程。
根据以上叙述的两点来看,不同时期的教学观念是不同的,这都与当时的时代背景、社会观念、理论发展、教学实际等密切相关。目前我国的教育也在不断发展,新形势下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教学理念也在不断地变换,从强调“以教师为中心”到现在的“以学生为主体”,教学主体发生着变化的同时,也对教学技能的内涵提出新的要求。而从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发展的角度来看,还有很多深层次的内涵未被发掘,比如音乐教学技能与音乐理论知识、音乐专业技能等之间的关系,它是如何体现和创新的,等等。所以我们必须立足于现实的角度,探求一条全新的思路来解读音乐课堂教学技能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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