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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教师的要求及实践探究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普通高校专职的公共艺术教师更是少得可怜。因此提升现有的艺术教师的自身素质,使之成为称职的公共艺术教师才是目前的迫切需要。此外,公共艺术课程教师在课堂上的定位也是影响该课是否成功的因素。因此,公共艺术课程教师不能把自己确立为唯一正确的标准,去要求学生认同或仿效自己,而应该常常提出一些并不一定有唯一或正确答案的问题供学生思考,来开发学生的多项思维能力。

公共艺术教师的要求及实践探究

公共艺术课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素质的教师的引导,因此我们在这里谈谈一名合格的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师应当具备何种素质。

普通高校的艺术教师师资短缺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作为普通高校专职的公共艺术教师更是少得可怜。大部分高校即便是没有专门的公共艺术教育机构,也都只有1~2名教师,没有设置专门机构的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都是由艺术系科的专业教师担当,因此,对于专职的高校公共艺术教师,目前仍然有极大的缺口。即使从现在开始培养这类的专门人才,以五百万大学生大概需要一万名教师来算至少也是一个十年工程。因此提升现有的艺术教师的自身素质,使之成为称职的公共艺术教师才是目前的迫切需要。

什么样才算得上是称职的艺术教师呢?这里有一个很有意思、值得我们思考的“标准”。霍斯曼认为,艺术教师必须是一个“艺术家——教师”,是一个对于其所教课程一方面具备良好技能,一方面具有高深知识的艺术家。在《艺术与学校》一书中,霍斯曼归纳了作为一个称职艺术教师所必须具备的以下十方面素质:

1.想为年轻人工作;

2.是一个富有创造性的艺术家;

3.具备所教课程的必备技能;

4.是一个教学计划的制定者与革新家;

5.对所有艺术及其在社会人类文化中的作用较为敏感;

6.是地方艺术博物馆或艺术中心的成员;

7.具备艺术史与建筑学方面的知识;

8.对流行的艺术书籍画廊、国家与地方上的艺术家、电影等比较了解;(www.xing528.com)

9.懂得如何将知识传授给学生,同时又能从学生那里获得具有创造品质的作品;

10.有一个充满艺术气氛的住处,能使来访者意识到艺术是居民生活的重要部分。

上述的标准是全方位的,涉及了很多方面各个领域。尽管这当中有一些并不适合我国国情,我们也不可能照搬上述标准来规范和衡量我们的艺术教师,但我认为就他所设想的一个艺术教师所应当具备的全面的各个方面的素质要求,我们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的。

前文提到过关于普通高校非音乐专业大学生的特点,即文化性高于艺术理论基础。那么教授这类学生的教师素质应当也区别于教授高校艺术专业系列的教师素质要求。对于教授艺术专业系科的教师来说,除了具备相当的文化修养外,艺术专业学科知识或艺术技能水平的高低似乎是更重要的。而教授公共艺术课程的教师当然要具备艺术专业学科知识和技能,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广博的文化基础。两类教师都需要两方面的知识储备,但侧重点各有不同。一个是“尖而专”,一个是“广而博”。当然,这种提法只是相对而言。公共艺术课程教师首先是艺术教师,那么,钟爱艺术,懂得甚至精通艺术是必需的首要条件。但这些还远远不够,拿音乐欣赏课来说,教授这类课程,除了专业知识外,教师最起码还要具备一定的哲学历史、文化及相关学科和其他艺术种类的知识。

出于对音乐学科的热爱和受近些年来社会上的一些急功近利的思想的影响,造成了很多的音乐系的学生和一些音乐工作者浮躁的心理状态。重艺术技能技巧而轻文化修养已不是个别现象。不仅历史文化修养差,连除了专业外的艺术都一窍不通。比如学钢琴的不会唱歌,学唱歌的不懂舞蹈等,更别提绘画、雕塑等其他种类的艺术了。这样的学生充其量称其为“匠人”,而非“艺术人才”了,因为,他们将无法往艺术的更高层面去学习和发展。

然而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目的不是培养以艺术创造和表演为职业的艺术专业人才,而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基本艺术素质,使他们具有一定的艺术审美能力和创造力,那么教师授课内容则不是某一艺术形式的某一专业的高深知识和技能,而是一种各艺术形式的各个方面与文化的综合。

以上提及的现象让我们知道作为一名普通高校的公共艺术课教师是必须具有深厚的文化历史基础,必须对各种艺术形式都有所了解的。既具备专业艺术工作者的知识结构,又同时具备艺术教育工作者的全面素质。当然,这样的要求是比较高的,但如果我们自身的局限会限制教学的好坏和学生的发展时,这种高标准的素质要求就显得重要而且必要了。

此外,公共艺术课程教师在课堂上的定位也是影响该课是否成功的因素。艺术本是一种创造性的产物。人们欣赏艺术的过程也被称为是一种再度创造的活动过程。艺术的创造与欣赏从来无所谓“对与错”,对艺术的理解如果有唯一正确的答案存在的话,就等于剥夺了艺术主题发挥其创造性和想象力的权利。

在各种艺术技能技巧与基本理论科目的专业教学中,我们常常以“对、错”来评判学生。基本理论学习的对错、各种技能技巧方法的对错充斥着教师的心理。但在艺术欣赏中,又哪里有对与错的标准?音乐欣赏课程本身就是抽象的感知性的课程,每个人欣赏时的立场、切入的角度的不同都会引起一定的差异性,学生与教师之间,或学生与学生之间的这种差异性往往就是学生的自发性与创造发展的开端。而教师面对的是一群非音乐专业群体,他们对艺术的理解往往有可能会以与艺术专业学生迥然不同的、全新的角度来切入。因此,公共艺术课程教师不能把自己确立为唯一正确的标准,去要求学生认同或仿效自己,而应该常常提出一些并不一定有唯一或正确答案的问题供学生思考,来开发学生的多项思维能力。当指出学生的不足时,可以用讨论的方法来让学生知道老师是在提出一个更为有效的方法或是更有意义的思路。

那么,当音乐欣赏课变成了教师与学生一起共同欣赏,共同参与的课程时,可以更大程度地鼓励学生的积极性,刺激学生的思考能力,加深学生的参与意识,引导学生向正确的方向去发展。并还原艺术本来的给人以美的享受和愉悦体验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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