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是人们用歌声来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音乐艺术活动。声乐表演根据人声的特点可以分为男声(男高、男中、男低)、女声(女高、女中、女低)、童声三类,根据演唱形式可以分为独唱、齐唱、重唱、对唱、合唱等,根据唱法可以分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原生态唱法等,根据作品体裁可以分为抒情歌曲、进行曲、舞蹈歌曲、劳动歌曲、叙事歌曲等。
(一)人声分类
人声的分类,主要是根据人声音的音域和音质来确定的。在歌唱艺术中,通常把人声分为女高音、女中音、女低音、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和童声。
女高音可分为抒情女高音、戏剧女高音和花腔女高音:抒情女高音音色柔和、优美;戏剧女高音音色厚实有张力;花腔女高音音色脆亮、轻巧灵活,适合演唱快速、华丽带各种跳音和装饰音并富有表现力的作品。女中音的音色柔和,音质厚实,中音区声音响亮有力。女低音的音色温暖柔和,低音区的音质浑厚、沉实。
男高音可分为抒情男高音和戏剧男高音:抒情男高音的音色明亮柔和、舒展流畅;戏剧男高音的音色明亮昂扬、激越雄壮。男中音的音色浑厚柔和、富有质感。男低音的音色浓厚深沉、结实有力。
(二)唱法
在我国,唱法主要分为美声、民族、流行、原生态四种。虽然这种划分在学界还存在一些不同看法,但在大众的艺术实践中已形成一种基本共识。
1.美声唱法
美声唱法源于意大利,原文Bel canto,直译是美妙地歌唱。美声唱法以其华丽、优美、连贯、圆润的歌声感染人,并著称于世。美声唱法是伴随着歌剧的诞生而发展起来的,其表现形式离不开歌剧和艺术歌曲这两种体裁。歌剧是一种以歌唱为主,综合了音乐、文学、舞蹈和美术等艺术的戏剧形式。歌剧的歌唱形式主要有咏叹调、宣叙调、重唱、合唱等。
五四运动以后,美声唱法传入我国,并逐步在中国古老的大地上生根发芽。美声唱法对我国声乐艺术的发展无疑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2.民族唱法
民族唱法从广义上讲,主要包括传统的戏曲演唱、曲艺说唱、民歌演唱和带有这三类风格的创作歌曲的演唱。这里所指的民族唱法则是作为狭义的概念来理解,主要是指演唱民族风格较强的声乐作品时所用的技术方法及一些规律。民族唱法既是从戏曲、曲艺、民歌这些民族传统唱法中提炼和继承下来的,同时又借鉴和吸收了美声唱法的技术与风格。它不同于戏曲演唱要求的唱念做打,也不同于曲艺演唱要求的夹说带唱,似说似唱;它以歌唱为主,又与戏曲、曲艺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民族传统唱法强调语言因素,有“字是骨头,韵是肉”“字领腔行”的说法。因此,语言规律的差别以及对咬字、吐字、语言在演唱上的不同处理与强调程度,原则上是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主要区别。
民族唱法是以汉族语言为基础,以吐字、行腔韵味为特点,以字正腔圆、声情并茂为准则的歌唱艺术。民族唱法经历了逐步发展的过程:20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中期以使用真声为主流,声音明亮,风格朴素、自然,重视向戏曲、曲艺艺术的学习与借鉴;20世纪70、80年代开始借鉴美声唱法,重视真假声的结合以及气息和共鸣的运用,表现力更为丰富;20世纪90年代至今,民族唱法在演唱技巧上有了明显的提高,演唱作品的体裁更加丰富,充分体现和表达了时代的气息和民族色彩,形成了特有的艺术个性和艺术风格。
3.流行唱法
音乐界对“流行唱法”(又称通俗唱法)这一概念的解释众说纷纭。流行唱法是因流行歌曲的产生而逐渐形成的一种唱法(有人译为流行歌曲,也有的译为通俗歌曲。因此,有人把流行唱法说成通俗唱法),主要用于演唱流行歌曲。“唱法”不等于方法。流行唱法有别于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是一种运用自然质朴的嗓音、清晰的咬字吐字、亲切简洁口语化的语言进行歌唱的唱法,它特别注重内心情感的倾诉与表达。流行唱法以唱法、风格、流派、表现形式的多样化,满足了人们不同的审美需求。
由于流行歌曲在内容与形式上都具有“平民化”的特点,因此,不少流行歌手一开始演唱流行歌曲时并没有经过专业的声乐训练,他们的声音大多处于一种自然、质朴的状态。虽然,以后他们也学习了美声、民族唱法的一些发声技巧,但始终保持着自然、质朴的声音特色。流行歌曲的歌词具有生活化、口语化的特点,所以,流行唱法讲究咬字吐字的清晰,语言表达简洁、亲切,贴近心灵,语言经常接近口语化。
流行唱法强调以情带声、以声传情。歌手在演唱中总是全身心地投入,并进行个性化的自我表现,以更好地张扬自己的风格特点,感染人、打动人。在演唱中加上舞蹈动作和表演动作以及边弹边唱(手持吉他演唱、边弹键盘边演唱等)是流行唱法的一个特点,往往能更好地抒发情感。在演唱中歌者与听众积极、热情地互动也是流行唱法的一个特点,能起到很好的情感交流的作用。
关于流行唱法应该怎样分类,各有各的见解。从地域风格来说,可划分为欧美唱法、韩日唱法、中国民族唱法等;从发声角度来看,可分为气声唱法、直声唱法、喊声唱法、哑声唱法等。
流行唱法的风格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自然朴实,有的充满活力,有的轻柔抒情,有的狂放粗犷;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域有不同的演唱风格;不同的个体、不同的组合、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演唱风格;就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其演唱风格也会不同。
流行唱法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独唱、组合、边弹边唱、边唱边舞等。在演唱中手持话筒或手握话筒杆是流行唱法在表演中的一个特点,用话筒可以使演唱的声音与伴奏的声音保持平衡,使歌声清晰地传送到听众中去。
4.原生态唱法
原生态民歌产生于我国各民族人民的生产生活实践,是本民族生活环境下老百姓的一种自然表达。原生态唱法未经过专业训练,是在民间广泛流传的原汁原味的民间歌唱形式。演唱者使用本民族的语言,穿着本民族的服装,由本民族独特的乐器伴奏,能够体现出本民族的独特风格。
(三)演唱形式
根据人数的多少和音乐结构的性质,可将演唱分为独唱、齐唱、重唱、对唱、小组唱、表演唱及合唱等形式。
独唱。一人独立演唱的形式。
齐唱。两人以上的歌唱者同时演唱同一曲调的形式。
重唱。两个声部以上的歌曲,每个声部都由一人担任演唱的形式。重唱时,依据人数的多少和人声类别,可分为男声重唱(包括男声二重唱、三重唱、四重唱等),女声重唱(包括女声二重唱、三重唱、四重唱等),童声重唱,以及双四重唱(每个声部两个人)等。(www.xing528.com)
对唱。两人或两组人做对答式的演唱形式。
小组唱。由6-12人组成的小型集体歌唱表演形式。
表演唱。边唱边演的表演形式。
合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声部,每个声部由两个以上或更多的人演唱的形式。依据嗓音类型来区分,可分为男声合唱、女声合唱、混声合唱、童声合唱;依据声部的多少又可以分为男声四部合唱、女声四部合唱、混声四部合唱等。合唱一般辅以乐器伴奏,而有意不用乐器伴奏纯粹由人声演唱的合唱,称为无伴奏合唱。
(四)声乐作品的体裁
音乐体裁就是音乐作品的存在样式和类别,可以分为两大类:声乐体裁、器乐体裁。它是在各时代、各民族和各阶层的社会文化中逐渐形成的,各种不同的音乐体裁有着不同的特点,适合表现不同的题材内容。
1.歌曲的体裁
颂歌。指歌颂党、祖国、领袖、革命英雄、民族英雄、大好河山及其他崇敬对象的歌曲,具有庄严、宏伟、热情洋溢、音域宽广、气势磅礴的特点,如《祖国颂》《黄河颂》《长江之歌》等。
抒情歌曲。指具有抒情性、歌唱性、曲调优美流畅、节奏自由舒展、表情细腻、善于表达人们内心世界特点的歌曲,如《我爱你中国》等。
进行曲。一般都具有配合行进步伐的成双节拍,节奏鲜明,句法规整,结构方整,曲调大都爽朗、有朝气,如《义勇军进行曲》《国际歌》《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等。
劳动歌曲。曲调质朴,节奏性强,往往与一定工种的劳动节奏相联系,短句多,常加上“哎嗨”“哟喃”一类的衬字、衬词,如聂耳作曲的《大路歌》。
舞蹈歌曲。曲调欢快活泼,节奏鲜明,结构规整,适合载歌载舞,往往富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如《洗衣歌》曲调起伏跌宕,充满欢乐与激情。
叙事歌曲。指用歌来叙述故事的歌曲。有情节性,曲调一般都比较口语化,词曲结合比较严密,唱起来明白如话,娓娓动听;常吸收民歌、曲艺、戏剧的音调,往往多次反复或变化反复,演唱多段歌词。如歌曲《歌唱二小放牛郎》共有七段歌词,而用同一曲调反复演唱(这种用同一曲调反复配多段歌词的歌曲形式叫分节歌)。
讽刺歌曲。指用讥讽或嘲笑的手法揭露消极、落后事物的歌曲,歌词与曲调都比较夸张,曲调与语言结合紧密,如俄国作曲家穆索尔斯基作曲的《跳蚤之歌》。
诙谐歌曲。指用风趣的笔触逗人取乐的歌曲。如果说讽刺歌曲是漫画,那么诙谐歌曲就是幽默画,如歌剧《洪湖赤卫队》中赤卫队员唱的《这一仗打得真漂亮》。
以上所说的是各类歌曲体裁的基本特征,有时候一首歌曲会同时具有多种体裁的特征。
2.民歌的体裁
民歌是一种重要的歌曲体裁。民歌产生在劳动人民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是劳动人民的集体创作,所以,有人说,民歌是“不知道作者的歌”。民歌的表现手法质朴、艺术形象生动,真实而深刻地表现出人民的生活、思想和愿望,反映出人民的历史和民族的特征。
中国民歌的体裁类别非常丰富,归纳起来,大体可分为号子、山歌、小调三大类:
号子是产生在体力劳动过程中的民歌。多种多样的生产劳动,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号子,有搬运号子、农事号子、船渔号子等。号子的节奏比较固定,律动感很强,音调铿锵有力,豪迈壮实。
山歌是产生在山野劳动生活中的民歌,可称为“山野之歌”。某些地区的山歌有固定的名称,如陕北的信天游、青海的花儿、内蒙古的牧歌等。山歌的节奏较自由,音调悠长、高亢、嘹亮,具有无拘无束抒发感情的特点,如四川民歌《太阳出来喜洋洋》。
小调是产生在日常生活或休息娱乐、风俗节庆中的民歌。小调的发展多与城镇相联系,反映城市和乡村音乐文化的相互影响与密切联系,可以说,小调是“里巷之歌”。民间艺人对小调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小调的音乐大多婉转、细腻,结构完整,表现手法丰富,如我们熟悉的《茉莉花》《采茶扑蝶》等。
世界各民族都有丰富的民歌。对于民歌的概念,各个国家、各个民族有着不同的理解。在有些国家,民歌即是指劳动人民集体创作的歌曲;而在另一些国家,把个人创作的具有民间格调的歌曲或个人创作的在民间广泛流传的歌曲叫作民歌,例如美国作曲家斯蒂芬·福斯特创作的许多通俗歌曲,都被当作美国民歌。世界各族人民的民歌产生于不同时代,有古老的农民歌曲,也有近代的市民歌曲和现代民歌。这些民歌反映着各个民族、国家的历史、文化、风俗、生活习惯和自然环境,因民族性格和文化传统的不同,具有不同的风格、体裁和形式。例如日本的《樱花》、波兰的《小杜鹃》、俄国的《伏尔加船夫曲》、加拿大的《红河谷》、意大利的《桑塔·露琪亚》等。
3.艺术歌曲
艺术歌曲是作曲家以某种艺术表现为目的,根据文学家的诗作而创作的歌曲,于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在欧洲兴起,多为抒情性的独唱曲,侧重表现人的内心世界,表现力丰富,作曲技法比较复杂,对演唱技术有较高的要求。一般都有精心编配的钢琴伴奏,通常在室内演唱。
艺术歌曲是奥地利作曲家舒伯特进行歌曲创作的主要体裁,他一生创作了六百多首艺术歌曲。其歌词多选自歌德、席勒、海涅等著名诗人的诗作,他为每一首诗词寻找最佳的音乐形式,完美体现了歌词与音乐、人声与伴奏的统一,恰如其分地表达其情感内涵。如《魔王》《菩提树》《致春天》《听,听,云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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