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五千年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文明史呈现出最为灿烂辉煌的一页。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音乐自然也是源远流长。我国的音乐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时期:
大约在公元前21—公元3世纪是我国音乐的形成期,涵盖了夏、商、西周、东周(包括春秋和战国)、秦汉这几个朝代。这一时期为我国音乐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钟鼓乐队是这一时期最有代表意义的音乐艺术表现形式。在周朝时,朝廷设立了由“大司乐”总管的音乐机构,教学的课程主要有乐德、乐语和乐舞。
大约在公元4世纪—公元10世纪是我国音乐的新生期,包括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这几个朝代。我国的音乐在这一时期产生了显著的变化,开创了国际化音乐的新乐风。在这一时期,世界音乐促进了中国音乐的发展;与此同时,中国音乐也开始走向世界。在两晋、南北朝期间,由于政权经历了多次更迭,战乱频仍,社会动荡不安,因此扩大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中原音乐文化和外族、外域的音乐文化产生了广泛的融合与交流,从而成为我国音乐史上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
约公元10世纪—公元19世纪,是我国音乐的整理期,包括宋、辽、金、元、明、清这些朝代。这一时期的音乐文化和普通平民阶层联系十分紧密,具有世俗性和社会性的特点,其代表性的音乐艺术形式是戏曲艺术及音乐。宋朝的都市经济日益繁荣,市民阶层的规模逐渐扩大,因此社会音乐活动的重心开始由宫廷走向了民间。北宋时期,出现了“勾栏”和“游棚”,这是可供市民进行音乐活动的场所。到了后来的明清时期,京剧曲艺的发展也进入了一段蓬勃发展的历史阶段。(www.xing528.com)
公元19世纪—20世纪40年代,进入了近代音乐时期,这一时期从清末的鸦片战争开始。自从鸦片战争爆发以来,中国的本土“传统音乐”已不能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也无法满足民族振兴的要求。经过一系列痛苦的思考、激烈的批判和冷静的分析,在“五四”文化运动影响下所形成的一股音乐文化“新”思潮,让我国人民将目光投向西方。在最近的一百余年里.我国陆续从西方引进了以多声音乐和简谱、五线谱记谱法为代表的作曲与理论体系,还有以交响乐为代表的器乐表演形式与器乐演奏技术体系,以歌剧为代表的声乐表演与技术理论体系,以及以钢琴和小提琴为代表的西方乐器体系与音乐价值评估体系。人们把这一时期从西方引进的音乐统称为“新音乐”,也正是从这时候开始,“中国音乐”变成了一个由两种不同音乐体制相互融合的集合概念——音乐文化的发展交织着传统音乐和欧洲传入的西洋音乐。
20世纪上半叶,则属于现代音乐时期。以戏曲为代表的声乐表演形式和以丝竹乐为代表的器乐演奏形式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一直到20世纪下半叶,传统音乐才逐渐从社会主流音乐的位置上退出,从而成为“民间音乐”。“新音乐”是19世纪末为了适应社会变革和民族振兴的需要,引进的西方音乐。然而新音乐又和西方音乐有所不同,新音乐的“新”是相对传统音乐而言的,是一种全新的音乐形式。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碰撞、融合、排异和认同,新音乐逐渐成为一种以西方音乐为载体,以中国音乐传统为灵魂的中国音乐艺术新形式,并在20世纪的下半叶成为我国的社会主流音乐。换句话说,现在的中国音乐是“新音乐”和“传统音乐”并存的艺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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