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具有特殊社会文化意义。在当代中国,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突出体现在反功利主义和反物质性,在于其所蕴含的生态的、开放的、轻松的、精神性的生活,为现代人摆脱紧张、压抑、过于功利的生活提供机会和启示。文化遗产历久不衰,尤其像凤凰古城这样一个完整的社区系统,是一个文化价值宝库,将长期为不同时代的人们提供珍贵的信息样本。大量体验者之间的传播、感染和共同的构建是凤凰古城文化价值构建的重要方式。游客的行为相互感染,共同营造起美好的文化景观。也可以说,在这个空间平台上,人们也在共同创造一种新的文化——一种基于文化遗产而富有时代精神的新的文化。这个新的文化系统中充满了富有美感、趣味和精神慰藉力量的元素。新的文化精神、内容和景观被塑造出来,并且不断地发生体验交互过程。
文化创意产品的构建以理想的生活方式为产品的核心。对于很多现代游客而言,文化遗产的吸引力来源于一种整体的美感,偏于情感方面,而非确切的历史、文化和科学等方面的信息。这虽然是遗产价值的一种缺失,但却是目前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另外,通过旅游体验的方式,现代人接受并享用文化遗产的价值。旅游是人们享用文化遗产的重要方式。构建者在其中发挥了一种媒介作用,通过文化创意设施、旅游演艺、创意等文化创意的生产方式,他们一方面将遗产的文化价值以现代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表达出来,另一方面,他们构建出来了文化遗产在现代条件下的信息版本,创造出了新的价值,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基于前述存在一个新的文化现象,我们不能简单否定文化遗产地的旅游开发和商业化,但要注意开发的方向和度。例如,凤凰古城在大规模旅游开发之前,已经随时代变化而走入现代化进程,实际并不存在一个理想而完整的传统文化系统,外来的开发者、游客与本地政府、居民一道,共同重新认知了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既包括经济价值,也包括社会文化方面的价值。凤凰的现代化和商业化不是旅游带来的,至少不等同于旅游化。关于这个问题,还有待长期观察和更多案例的研究。(www.xing528.com)
以文化创意的模式构建文化价值,在缺乏引导和管理的条件下,完全可能出现良莠不齐的紊乱状态:产品的质量和文化价值不一定都高,低俗文化倾向(如消极生活态度、纵欲的生活方式等)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必然滋生。在这一方面,需要实行更高层面更高水平的管理。初步建议,在未来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工作中,除国家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系(文物保护、建设、宗教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或社区)管理体系外,还应当建议国家层面的遗产文化管理部门,其中含有一个文化发展专家委员会,以指导新的文化产品的价值识别、发展方向和进入门槛设置。另外,一些文化遗产地,已经自发地成长为开放的文化体验平台,人们以自己的方式去理解它、欣赏它并塑造它。除旅游开发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文化风险以外,还应当进一步观察和研究这些遗产地产生的新的文化现象,加强管理,有力疏导,使之在现代社会中更好地发挥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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