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文化创意旅游的产品开发领域的研究也比较多见。傅晓(2007)指出文化创意旅游产品实际上是文化创意产业吸引物和旅游六要素的结合形成的产品,可分为成熟型文化创意旅游产品、新兴型文化创意旅游产品和事件型文化创意旅游产品三大类别[36]。王菲(2008)阐述了文化创意旅游产品开发应该秉持鲜明特色与高品位开发,高科技引导,多形式旅游,长远眼光看发展以及注重可持续发展等原则[37]。程超功(2009)构建了文化旅游产品的文化性评价体系[38]。李烨(2010)以创意营销理念为研究视角,探讨了红色旅游品牌培育问题。[39]粟娟(2010)提出了事件文化创意旅游产品这一新概念,认为事件型文化创意旅游产品是当前文化创意旅游产品中最具吸引力的产品[40]。王艳、高敏(2012)从提升旅游文化效益与内涵的角度,对旅游发展中文化创意及其产品现实需求方面进行思考,提出了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全程价值链研究的新课题[41]。
文化创意旅游产品的研究较为具体,如对相关产品的分类、开发原则、评价体系、品牌培育、效益及内涵等的研究,研究的实践价值较高,但研究仍未形成体系,有待进一步深化与系统化。(www.xing528.com)
文化创意产业也称创意产业,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体验经济成熟、知识经济发展、文化和创新得到全球重视的时代背景条件下迅速发展起来。1998年出台的《英国创意产业专题报告(Creative Industries Mapping Documents)》中首次明确提出创意产业概念:“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和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主要涵盖广告、建筑、艺术和古玩市场、工艺品、设计、时装设计、电影与录像、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和电视广播等十三类行业。创意产业是具有原创性,明显知识经济特征和高度文化含量的一种产业[42],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将创意产业作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我国在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上将文化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之中。《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一系列文件和规划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上升到了战略性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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